DB4101/T 121-2024 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DB4101/T 121-2024 Class family social work service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8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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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4101
郑州市地方标准
DB4101/T121-2024
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
2024-08-16发布2024-11-16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1/T12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原则...........................................................................1
5总体要求...........................................................................2
6服务内容...........................................................................2
7服务流程...........................................................................4
8督导...............................................................................5
附录A(资料性)类家庭评估记录表.....................................................6
附录B(资料性)儿童需求评估记录表...................................................7
附录C(资料性)儿童服务计划表.......................................................8
附录D(资料性)服务理论与方法.......................................................9
附录E(资料性)类家庭跟进内容......................................................10
附录F(资料性)类家庭跟进服务月度记录表............................................12
附录G(资料性)类家庭跟进服务季度综合记录表........................................13
附录H(资料性)类家庭跟进服务年度综合记录表........................................14
附录I(资料性)类家庭儿童转介信息表................................................15
参考文献.............................................................................16
I
DB4101/T12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民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郑州市儿童福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信望爱社工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晓学、赵静、张宝英、秦瑞胜、燕飞、包连云、李师师、马杰、王美美、杨
琳、丁洁。
II
DB4101/T121-2024
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督导。
本文件适用于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MZ/T167-2021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会工作者
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
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
安置服务
社会工作者以儿童能够进入永久性自然家庭为首要目标,根据儿童需要,协调养育、医疗、教育、
康复等专业团队,主要依托收养、寄养、类家庭和机构安置等安置方式,促进儿童进入最有利于其健康
成长的环境而开展的工作。
[来源:MZ/T167-2021,3.2]
类家庭
通过招募自然夫妇充当家长角色,每户配置3~7名儿童,入住机构提供的住所并模拟自然家庭生
活的照料方式。
类家庭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者以类家庭的儿童及其家庭为服务对象,聚焦多样化与个别化需求,整合运用社会工作专
业价值、理论、方法与技巧,链接资源,创造最有利于儿童成长发展的家庭环境,使儿童得到适当的照
料,免遭伤害,帮助其发挥最大潜能,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及社会化。
4总体原则
利益最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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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儿童为中心,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专业服务,维护儿童权利,最大限度保障儿童
权益。
伤害最小
在工作中如果无法避免造成伤害,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是最容易从伤害恢复
的方案。
最大化发展
遵循儿童成长与发展的特点,创造儿童友好环境,为其提供教育、医疗卫生、自理能力、社会引导、
兴趣培养、娱乐等有利于成长发展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儿童潜能和成长的内在动力,克服成长发展
障碍,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均等化服务
创设公平的环境、确保儿童不因长相、性别、身体状况、智力水平受到歧视,确保所有儿童享有平
等的权利和机会。
安全保障
保障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儿童身心健康,防止儿童遭受忽视、虐待、暴力、性侵、剥削等人为伤害,
一旦发现,应为儿童提供保护服务,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5总体要求
人员要求
5.1.1社会工作者资质应符合MZ/T167-2021中5.2.1的相关规定。
5.1.2社会工作者应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并不限于专业价值观和伦理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助理社会
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h。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
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h。
服务要求
5.2.1应为每户类家庭安置儿童配备主责社会工作者,为其提供从入院到离院的全流程跟进服务。社
会工作者与儿童服务配比应符合MZ/T167-2021中5.1.1的相关规定。
5.2.2社会工作者每周提供不少于1次跟进服务,跟进儿童身体发育、教育、医疗、康复等情况,并
撰写跟进记录。
6服务内容
类家庭评估
筛选出合格家庭,并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关系证明、年龄、身体情况、文化程度、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及道德品行、宗教信仰、养育意愿和经验。
类家庭培训
6.2.1社会工作者应在类家庭安置前和过程中,开展必要的培训,帮助类家庭家长做好相应的准备;
2
DB4101/T121-2024
6.2.2家庭培训内容按照MZ/T167-2021中6.5.2的规定。
融合服务
社会工作者提供融合服务应符合MZ/T167-2021中6.6的相关规定。
类家庭跟进
社会工作者跟进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儿童健康及生长发育状况、环境适应情况、生活规律、室内
外活动、生活自理能力、就学就医康复情况、依恋关系的建立、亲职能力、日常照料情况、家庭关系、
互动情况、有无伤害事件、环境安全等方面。
儿童保护
6.5.1社会工作者通过监督、干预等方式保护儿童免遭忽视、虐待、剥削和暴力等权益侵害。如发现
儿童权益被侵害,应及时制止并报给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
6.5.2社会工作者应面向社会积极宣传儿童保护理念,参与建立儿童权益侵害预防与发现机制。
社会化服务
6.6.1帮助儿童认识自我,并实现自我肯定。
6.6.2协助家长培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使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6.6.3帮助儿童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
6.6.4培养儿童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6.6.5培养儿童社会角色认同,使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扮演适当性别角色、游戏角色、学校角色
及社会角色。
6.6.6开展社会融合服务,组织儿童参观博物馆、植物园等社会活动场所;体验商场游历、超市购物、
公园娱乐等社会活动;提供机会与社会家庭儿童互动交流,使儿童进行社会实践,践行社会规范,提升
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的能力。
6.6.7开展生涯规划教育,使儿童认识到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协助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并形成正确
职业价值观。
不良行为矫正
儿童出现旷课、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和故意毁坏财物等不良行为时,
社会工作者应与家长、学校相互配合,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矫正。
家庭支持
6.8.1家庭教育指导。针对类家庭家长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知识,为类家庭家长提供家
庭教育指导、家庭关系调试,正确处理亲子矛盾和隔阂;培养儿童家国情怀和美好品德,养成良好的生
活和行为习惯。
6.8.2开展培训。定期组织类家庭培训,以提升类家庭家长的亲职能力。
6.8.3喘息服务。通过组织文娱活动、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类家庭家长提供喘息、休整、舒缓的机
会,从而缓解其身心压力,通过减压、增能提高其持续照顾能力。
6.8.4心理支持。通过倾听、鼓励、陪伴、肯定、认同、增能等方式,缓解类家庭家长心理压力,促
进心理健康。
心理辅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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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运用其专业知识与能力,或链接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对生活适应困难或心理失常儿童给
予适当的帮助,矫正不良习惯、化解负面的思想及情绪、端正态度、重塑人格,恢复健康人生。
7服务流程
类家庭招募
社会工作者协助类家庭部门管理人员招募类家庭家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通过网络、电话、熟人介绍、社区宣传推广等方式招募类家庭;
——进行家庭评估,填写《类家庭家长评估记录表》(见附录A);
——开展家庭培训,帮助了解儿童基本情况和照料需求,做好相应准备。
接案
社会工作者接到儿童类家庭安置决议后,及时接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入院评估社会工作者对接,全面了解儿童信息;
——在入院评估社会工作者介绍下,与儿童初次见面互动,初步建立专业关系;
——为儿童匹配家庭;
——带领儿童进入家庭,与家长互动,熟悉家庭环境。
需求评估
社会工作者应对接案儿童开展全面、具体的需求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评估方式包括观察、量表、访谈等;
——评估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其生理、心理、认知、情绪、社会发展等方面;
——应填写《儿童需求评估记录表》(见附录B)。
服务计划
7.4.1社会工作者应结合需求评估结果,制定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总目标与阶段目标;
——服务步骤;
——服务内容;
——资源网络;
——挑战与应对策略;
——时间及频次安排。
7.4.2应填写《儿童服务计划表》(见附录C)。
服务介入与跟进
7.5.1服务理论与方法(见附录D)
7.5.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根据服务计划内容,链接资源,开展社会化、家庭支持、心理辅导等服务;
——每周提供不少于1次跟进服务,跟进内容包括儿童、照料人、环境等方面,《类家庭跟进
内容》(见附录E);
——定期组织开展类家庭培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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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写《跟进服务月度记录表》(见附录F)、《跟进服务季度综合记录表》(见附录
G)和《跟进服务年度综合记录表》(见附录H)。
服务转介
7.6.1社会工作者经过评估,如其他安置方式如家庭寄养、集体安置等更有利于儿童现阶段生活,儿
童安置方式需由类家庭安置调整为其他安置方式。
7.6.2应填写《类家庭儿童转介信息表》(见附录I)。
结案
按照MZ/T167-2021中7.6的规定执行。
8督导
概述
社会工作督导指由资深社会工作者督促、训练和指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科学开展专业服务,有效承
担工作职责,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实现专业成长,促进行业发展的服务过程。
督导资格
取得社会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不少于2年,或取得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
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不少于3年。
督导对象
类家庭社会工作者。
督导内容
督导工作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教授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和技巧,特别是与儿童相关的理论和知识;
——指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类家庭的具体实践;
——教授儿童评估方法和实操技能;
——教授家庭评估及服务方法;
——提供个案咨询与专业指导;
——给予社会工作者激励和支持;
——评估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表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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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类家庭评估记录表
类家庭评估记录表样式见表A.1。
表A.1类家庭评估记录表
家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配偶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评估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评估方法观察面谈问卷测试(量表:)其他
综合情况评估
姓名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NY 1183-2006 兽医采血针 封闭针 输血针 2006-07-10
- NY/T 1062-2006 菜豆等级规格 2006-07-10
- NY/T 1063-2006 荷兰豆等级规格 2006-07-10
- NY 329-2006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 2006-07-10
- NY/T 1064-2006 芥蓝等级规格 2006-07-10
- NY/T 1066-2006 马铃薯等级规格 2006-07-10
- NY 1181-2006 输精细管 2006-07-10
- NY 1182-2006 兽医开口器 2006-07-10
- NY/T 1027-2006 桑园用药技术规程 2006-07-10
- NY/T 1065-2006 山药等级规格 200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