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10011-2022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

DB34/T 310011-2022 DB34/T 310011-2022 Intelligent pharmacy evaluation system。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10011-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4-25
实施日期
2022-07-2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并规定了智慧药房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 三级指标以及智慧药房的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智慧药房(不含中药房和静配中心)应用功能和运行成效的综合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蚌埠医学院第 一附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 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 省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沈爱宗、李民、周伟杰、刘琳琳、许岑、夏泉、陈浩、栾家杰、桑冉、钟明康、 卞晓岚、郭澄、程宗琦、吴德芹、周琴、卢晓阳、黄萍、严伟、刘连新、严光、黄强、孙敬武、虞德才、姜玲、唐丽琴、刘圣、史天陆、孙言才、卢今、陈昭琳、李杰、张银花、徐立、鹿晓亮、贺志阳。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C10

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

DB34/T310011—2022

DB31/T310011—2022

DB32/T310011—2022

DB33/T310011—2022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

Evaluationsystemforsmartpharmacy

2022-04-25发布2022-07-2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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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设立原则.......................................................1

5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1

6智慧药房评价指标...................................................................2

6.1一级指标.......................................................................2

6.2二级指标.......................................................................2

6.3三级指标.......................................................................3

7智慧药房评价.......................................................................4

附录A(规范性)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5

附录B(规范性)智慧药房应用指标评分表...............................................6

附录C(规范性)智慧药房成效指标评分表..............................................15

附录D(资料性)医疗机构智慧药房评价报告示例........................................22

参考文献.............................................................................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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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

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蚌埠医学院第

一附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

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

省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爱宗、李民、周伟杰、刘琳琳、许岑、夏泉、陈浩、栾家杰、桑冉、钟明康、

卞晓岚、郭澄、程宗琦、吴德芹、周琴、卢晓阳、黄萍、严伟、刘连新、严光、黄强、孙敬武、虞德才、

姜玲、唐丽琴、刘圣、史天陆、孙言才、卢今、陈昭琳、李杰、张银花、徐立、鹿晓亮、贺志阳。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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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药房评价体系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并规定了智慧药房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

三级指标以及智慧药房的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智慧药房(不含中药房和静配中心)应用功能和运行成效的综合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468物联网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364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药房smartpharmacy

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利用各类数据资源辅助科学决策,结合人工智能

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对药品的请领、储存、调配、核对、发放、使用等流程进行可追溯和精细化管理,

为患者提供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用药交待、用药提醒等药学服务,实现工作任务、场所环境等智能化

管理的药房。

4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设立原则

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遵守以下原则:

a)引导性:注重智慧药房应用功能的范围、运行成效和发展趋势,发挥对医疗机构智慧药房建

设的引导作用;

b)代表性:体现本领域特点,突出智慧药房的本质与特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c)系统性:从多个维度系统评价智慧药房应用功能和运行成效,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但

指标间相对独立;

d)服务性:重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评价,体现智慧药房的药学服务特性;

e)可操作性:尽可能量化,且指标的相关数据便于采集。

5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

5.1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设若干

三级指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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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见附录A,共包含两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38个三级指标。

6智慧药房评价指标

6.1一级指标

6.1.1应用指标

应用指标是指智慧药房满足何种功能的指标,其包括四个二级指标:

a)信息化系统的应用;

b)自动化设备的应用;

c)智能化环境的应用;

d)安全体系的应用。

6.1.2成效指标

成效指标是指智慧药房运行成效的指标,其包括两个二级指标:

a)应用效果;

b)满意度。

6.2二级指标

6.2.1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指标

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指标是指对智慧药房各种信息系统功能运用程度的评价指标,其包括八个三级指

标:

a)药房管理系统;

b)处方审核系统;

c)发药管理系统;

d)处方点评系统;

e)数据交互系统;

f)药品供应链管理系统;

g)药品冷链管理系统;

h)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和药品配送系统。

6.2.2自动化设备的应用指标

自动化设备的应用指标是指智慧药房运用自动化设备进行辅助药品调剂程度的评价指标,其包括两

个三级指标:

a)自动化设备配置程度;

b)自动化设备使用率。

6.2.3智能化环境的应用指标

智能化环境的应用指标是指运用物联网技术进行环境调控程度的指标,其包括六个三级指标:

a)配供电系统;

b)空调系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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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温湿度监测系统;

d)新风系统;

e)智能化照明系统;

f)强制排水系统。

6.2.4安全体系的应用指标

安全体系的应用指标是指智慧药房运用智能安全技术进行防护程度的指标,其包括四个三级指标:

a)消防系统;

b)安防系统;

c)信息安全系统;

d)应急预案。

6.2.5应用效果指标

应用效果指标是指智慧药房利用各种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手段在不同层面中应用,实现何种效果的评

价指标,其包括十六个三级指标:

a)处方前置审核率;

b)系统审方效率;

c)审方/点评系统假阳性率;

d)审方/点评系统假阴性率;

e)处方闭环管理效果;

f)处方合格率;

g)药品批号追溯效果;

h)药品自动化调配率;

i)自动化设备调配差错率;

j)自动化设备平均发药速度;

k)自动化设备自动盘库时间;

l)药品调配准确率;

m)药品用法知晓率;

n)药品库存周转天数;

o)账物相符率;

p)调配效率提升率。

6.2.6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对智慧药房服务效果进行主观评价的指标,其包括两个三级指标:

a)患者满意度;

b)医务人员满意度。

6.3三级指标

6.3.1三级指标作为具体评价过程中相关指标项,用于数据采集和开展评价。

6.3.2附录B规定了智慧药房应用指标的分值,共60分;附录C规定了智慧药房成效指标的分值,

共40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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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智慧药房评价

评价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a)评价准备:明确被评价对象需提供的资料证据。组建评价小组,一般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药学、电子信息技术和医学工程等领域3至5名专家组成,每个领域专家应不少于1名,

评价小组内部推选组长主持评价工作;

b)评价实施:现场查验,采用测试演练、质询讨论、满意度调查等方法,或补充相关资料,按

照附录B、附录C进行审核评分,总分为应用指标和成效指标得分之和;

c)评价结论:根据评分情况,按照表1、表2确定智慧药房的评价等级,并完成评价报告(见附

录D给出的示例)。

表1三级医院智慧药房评价等级

总分评价等级

总分≥80分三级A等智慧药房应用功能齐全,运行成效显著

60分≤总分<80分三级B等智慧药房应用功能较齐全,运行成效明显

总分<60分三级C等智慧药房应用功能一般,运行成效一般

表2二级医院智慧药房评价等级

总分评价等级

总分≥70分二级A等智慧药房应用功能齐全,运行成效显著

50分≤总分<70分二级B等智慧药房应用功能较齐全,运行成效明显

总分<50分二级C等智慧药房应用功能一般,运行成效一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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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两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38个三级指标。

图A.1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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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分。

分。

0

0

项得

3

分,不满足得

分。

0.50.5

分,少于

0

0.5

评分方法

项得

4

分。分。

分。

00

0

B

分,其中有一项不满足得

分,满足其中一项检查要求得3-分,满足其中

分,不满足得分,不满足得

分,不满足得

11

0.50.5

附录

(规范性)

0.50.50.50.5

评分表智慧药房应用指标

智慧药房应用指标评分表

表B.1

现场登录系统操作演示或查看历史统计数据:①自定义任意时段处方分类统计;②自定义任意时段消耗药品统计;③自定义任意时段退药汇总统计;④药品库存统计;⑤滞销、近效期药品的品种、数量和金额统计。满足全部检查要求得

现场登录系统操作演示,查看是否实现自动生成药品申领计划:①监控药品变化(盘点、发药、退药、损耗、借调等),自动生成药品申领计划及审核;②监测趋势数据(季节、天气、医生排班、流行性或突发性疾病等)自动生成药品申领计划及审核。满足全部检查要求得

现场登录系统查看滞销、近效期药品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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