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6/T 173-2022 母婴护理员操作技术培训规范

DB2306/T 173-2022 Maternity and Infant Care Worker Operational Technical Training Specification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06/T 173-2022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1-31
实施日期
2023-02-28
发布单位/组织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大庆市商务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庆市百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宝凤 何冬梅 张雪 王海玲 许凤坤 高慧敏 杨秀霞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DB2306

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标准

DB2306/T173—2022

母婴护理员操作技术培训规范

2023-01-31发布2023-02-28实施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06/T173—2022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培训对象...........................................................................2

5培训机构...........................................................................2

6培训师资...........................................................................2

7培训场地及设施.....................................................................3

8职业技能培训内容...................................................................3

9培训时间...........................................................................3

10培训实施..........................................................................4

11培训考核..........................................................................4

12评价与改进........................................................................5

附录A(规范性)母婴护理员操作技术培训内容...........................................6

附录B(规范性)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实操培训内容......................................11

附录C(规范性)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实操培训内容......................................14

附录D(规范性)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实操培训内容......................................18

附录E(规范性)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实操培训内容......................................24

I

DB2306/T173—2022

II

DB2306/T17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大庆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市百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大庆市家庭服务产业创新联合会、大庆市萨尔图

区巾帼百湖职业培训学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宝凤、何冬梅、张雪、王海玲、许凤坤、高慧敏、杨秀霞。

III

DB2306/T173—2022

母婴护理员操作技术培训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母婴护理员操作技术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场地

及设施、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实施、培训考核、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行政区域内母婴护理员的操作技术培训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政服务员)(2014修订版)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母婴护理员

照顾产妇和新生儿的专业护理人员。

新生儿

是指自胎儿娩出母体且脐带结扎起,至出生后满28天的婴儿。

母婴护理

为产妇、新生儿提供生活照料、专业护理服务的活动。

生活照料

为产妇、新生儿提供饮食起居照料、卫生清洁等服务活动。

专业护理

为产妇、新生儿提供异常状态的识别及特殊生理状态下的护理。

职业技能培训

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母婴护理人员,以开发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实际操作能力

的教育和训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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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工作以及需要提升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与能力的人员,承担居家母婴

护理的其他人员。

5培训机构

基本要求

5.1.1能够承担母婴护理员及其师资培训,取得人社部门核办的母婴护理类办学许可证,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或承担培训等相关业务的法人。

5.1.2具有符合本文件第6章、第7章规定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及教学培训经验。

从业人员

5.2.1培训师资应满足培训规模的需求(以20人培训班为基准),配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管

理人员。

5.2.2教学管理人员应熟悉培训业务和本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与年培训学员数量之比不应低于

1:100。

5.2.3行政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培训政策,且不少于1人。

5.2.4财务人员应具备财务管理经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人。

5.2.5后勤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管理制度

应具有师资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管理、评价考核、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卫生与安全

管理等各项制度。

6培训师资

职业素养

6.1.1热爱母婴护理教育事业,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守则。

6.1.2具有丰富的母婴护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扎实的职业技能和一定的教学经验。

6.1.3具有能够使培训顺利开展的教案编制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资质要求

6.2.1培训初级母婴护理员的教师,应优先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2.2培训中级母婴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培训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

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持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6.2.3培训高级母婴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任职资格,且从事培训工

作2年以上,并持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DB2306/T173—2022

7培训场地及设施

技能操作场地及设施

7.1.1技能操作培训场地总面积应能满足培训规模的需要。

7.1.2场地及设施应能开展互动式教学、演示、情景模拟等活动,操作所需设备、模型、用品齐全。

7.1.3场地应配备能满足线上技能示教与操作所需的设施。

食宿场所

7.2.1招收住宿学员的,食宿场所应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7.2.2食宿条件应能满足培训规模的需要。

8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划分

根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分为:五级(初级工)(培训内

容见附录A表A.1、表A.2、表A.3、表A.5,附录B,附录C,附录D表D.1、表D.2、表D.3)、四级(中级

工)(培训内容见附录A表A.4,附录D表D.4、表D.5,附录E)、三级(高级工)(培训内容见附录D表

D.6),其培训技能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要求

根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内容如下:

a)产妇护理操作技术培训模块内容见附录A;

b)新生儿喂养操作技术培训模块内容见附录B;

c)新生儿生活照料培训模块内容见附录C;

d)新生儿日常清洁操作技术培训模块内容见附录D;

e)新生儿身体监护操作技术培训模块内容见附录E。

9培训时间

培训总时间

根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母婴护理员培训时间为:五级(初级工)不少于80学时,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20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50学时。

培训方式

培训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3

DB2306/T173—2022

10培训实施

拟定培训计划培训

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教材、培训方式、

考核标准、经费预算等。

准备培训场地及设备

根据培训计划要求和拟培训学员规模,准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培训场地以及相关的教学设施、设备、

仪器和各种用品。

聘请培训教师

根据培训级别要求的不同,选聘符合资质条件、有教学经验的培训教师。

发放培训通知

根据培训计划,拟定培训通知,内容一般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报

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联系方式等,以文件形式下发或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发放。

审核学员资格

根据培训计划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该

学员参加培训等级。

编制课表实施培训

根据培训级别的要求和学员工作情况的不同,分别编制培训、时间、内容、课程表,并具体组织实

施。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主动配合培训教师教学,做好学员

考勤工作和思想工作。

11培训考核

实操职业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考核场所应有能覆盖所有工位的监控设备,应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其他规定的与母婴护

理相关的设施、设备和用品,应有能安排3人以上的工位。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

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和能力,考核时间为90min。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0,且每场考评人员为不少于3名的单数。

考核结果

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结合理论考核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证书。

4

DB2306/T173—2022

12评价与改进

评价

评价可采取意见征询、问卷调查、实地现场考察等方式,由管理部门、学员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培

训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课程设置满意度、师资水平满意度、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满意度、

组织管理满意度、后勤服务满意度等。

改进

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应积极引入上述评价机制,对从业人员及本机构培训质量进行评价。根据评价

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并在培训中有效落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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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母婴护理员操作技术培训内容

产妇护理操作技术培训模块内容见表A.1~表A.5。

表A.1产妇测量血压

1.产妇测量血压

1.1.1衣帽整洁,修剪指甲,去除饰物,洗手戴口罩。

1.1操作前准备

1.1.2用物:(1)血压计;(2)听诊器;(3)记录单;(4)温度计。

1.2环境评估环境安静,室温22℃左右,温度适宜。

1.3.1了解产妇状态,有无特殊情况等。

1.3人员评估

1.3.2解释操作目的。

检查血压计、听诊器性能是否完好。

1.4.1.1依次把听诊器、血压计,放置桌面上,将血压计放平。

1.4.1准备工1.4.1.2打开盒盖,水银柱直立,水银0位。

1.4操作流程

作1.4.1.3关闭充气囊开关,充气,观察充气囊,袖带有无漏气。

1.4.1.4排尽袖带内空气,叠好,放回盒内。

1.4.1.5右倾45°,关闭储汞瓶,盖好盒盖。

1.4.2.1产妇取坐位或平卧位,手臂(肱动脉)与心脏呈同一水平。

1.4.2.2协助产妇卷袖,露出上臂,手掌向上,肘部伸直。

1.4.2.3打开血压计,垂直放妥,开启水银槽开关。

1.4.2.4取血压计袖带,驱尽袖带内空气,平整置于产妇上臂中部,袖带下缘距肘窝

2cm~3cm,缠绕粘紧,松紧度以能插入一指为宜。

1.4.2.5取听诊器,耳塞端放入双耳,触摸肘窝处肱动脉搏动,将听诊器头端置于肱动

1.4.2开始测

脉搏动最明显处,一手固定,另一手握加压气球,关气门,充气至肱动脉搏动消失再升

高20mmHg~30mmHg。

1.4.2.6缓慢放气,速度以水银柱下降4mmHg/s为宜,注意水银柱刻度和肱动脉搏动

声音的变化。

1.4.2.7听诊器出现的第一声搏动音时水银柱所指的刻度为收缩压,当搏动音突然变弱

或消失,水银柱所指的刻度即为舒张压。

1.4.2.8读取数值、并告知产妇,嘱其休息。

1.4.3.1解开血压计袖带。

1.4.3.2为产妇放下衣袖。

1.4.3.3排尽袖带内余气,关闭充气球阀门,整理后放入血压计盒内。

1.4.3整理1.4.3.4将血压计盒盖向右倾45°,使水银全部流回槽内,关闭水银槽开关,关闭盒

盖,平稳放置。

1.4.3.5将血压计、听诊器放回原位。

1.4.3.6记录数值

6

DB2306/T173—2022

表A.1产妇测量血压(续)

1.5.1要定时检测、校对血压计,检查血压计玻璃管有无裂损,有无水银溢出,听诊器橡胶管有无老化

等。

1.5注意事项1.5.2做好“四定”,即定时间、定部位、定体位、定血压计,有助于测定的准确性和对照的可比性。

1.5.3发现血压听不清或异常时,应重测。重测时,待水银柱降至“0”点,测量血压前自己至少安静

休息5min。必要时,做双侧对照测量。

表A.2产妇体温测量

2.产妇体温测量

2.1.1衣帽整洁,修剪指甲,去除饰物,洗手戴口罩。

2.1操作前准

2.1.2用物:(1)体温计;(2)治疗盘;(3)毛巾、纱布、75%酒精;(4)免洗洗手液;(5)记

录单;(6)温度计。

2.2环境评估环境安静,室温22℃左右,温度适宜。

2.3.1了解产妇状态,有无特殊情况等。

2.3人员评估2.3.2解释操作目的。

2.3.3检查腋下皮肤评估产妇状况。

2.4.1.1携用物至床旁

2.4.1.2测量体温(以腋温为例):(口述)打开盖被、拿毛巾擦干腋下的汗液。

2.4.1.3将体温计水银端放于腋窝深处并紧贴皮肤,屈臂于胸前、嘱其夹紧上臂。

2.4.1开始

2.4.1.4测量时间为5min~10min。(口述)

测量

2.4.1.5取出体温计并用纱布擦拭体温计。(口述)

2.4操作流程2.4.1.6读取数值,并告知产妇。

2.4.1.7整理产妇衣物,嘱其休息。

2.4.2.1体温计消毒。

2.4.2整理

2.4.2.2物品放回原处。

用物

2.4.2.3记录数值。

2.5.1测量体温前务必保证体温计水银柱在35℃以下,以免造成测量数据错误。

2.5.2体温计水银头需完全被包裹在产妇腋下。

2.5注意事项

2.5.3甩动体温计时务必保证周围无物,以免将体温计打碎。

2.5.4避免影响体温测量的各种因素,如运动、进食、冷热饮、冷热敷等。

7

DB2306/T173—2022

表A.3产妇皮肤护理

3.产妇皮肤护理

3.1.1衣帽整洁,修剪指甲,去除饰物,洗手戴口罩。

3.1操作前准备3.1.2用物:(1)水壶1个(装热药水/热水);(2)脸盆2个;(3)小毛巾2条(1条擦脸、身,1

条擦脚);(4)水温计(水温42℃左右);(5)温度计。

3.2环境评估环境安静,室温26℃左右,温度适宜,注意保护产妇隐私。

3.3.1观察皮肤状态,有无特殊情况,是否适合护理。

3.3人员评估

3.3.2解释操作目的。

3.4.1.1擦脸、颈部

——产妇取平卧位。

——用温湿毛巾擦洗眼、脸、颈部、耳部。

3.4.1.2擦上肢、手

——协助产妇脱去上衣。

——从肩部~手,从外侧~内侧~腋窝,擦后用衣服/被子及时盖好。

3.4.1.3擦胸腹部

3.4操作流程从胸部~腹部,从上~下,擦后用衣服/被子及时盖好。

3.4.1.4擦背部

——产妇取侧卧位,背向操作者。

——从颈~背~腰~臀,从中间~两侧,擦后用衣服/被子及时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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