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382-2015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通用技术条件

DB34/T 2382-2015 Vehicle Outer Dimensions Measuring Instrument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382-2015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6-03
实施日期
2015-07-03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的(以下简称测量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验等在检测线上使用的测量仪。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合肥市强科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环保监测站。
起草人:
陈镇、李伟克、杨华西、李兵兵、高煜恒、廖小鹏、王金斌、林明蕴。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7.040

A5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382—2015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technicalconditionofvehicledimensionsmeasuringinstrument

文稿版次选择

2015-06-03发布2015-07-03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382—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合肥市强科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环保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镇、李伟克、杨华西、李兵兵、高煜恒、廖小鹏、王金斌、林明蕴。

I

DB34/T2382—2015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的(以下简称测量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验等在检测线上使用的测量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30.3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

GB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3730.3中所述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Theautomobileoutlinesizemeasurementinstrument

用于汽车外廓几何尺寸(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的仪器。

4分类与型号

4.1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按测量传感器件的不同分为红外、激光、CCD摄像三种类型。

4.2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产品型号标示方法如下:

□□□-□□□

设计序列号(用英文大写字母A、B、C…表示)

测量器件分类号

企业代号

示例:□□□-GMA表示由□□□生产的光幕式首次设计的检测仪。

5要求

1

DB34/T2382—2015

5.1功能

5.1.1测量仪应具有汽车外廓尺寸的测量功能,包括长、宽、高三个方向,

——长度:≥2000mm;

——宽度:≥1000mm;

——高度:≥1200mm

5.1.2应具有测量结果显示和存储功能;

5.1.3应具有标准通讯接口并提供接口定义和相关通讯协议;

5.1.4应具有测量数据打印功能。

5.2性能

5.2.1显示分度值:1mm

5.2.2测量仪的示值误差:

——宽度、高度:±0.8%或±20mm;

——长度:±0.8%或±50mm。

5.2.3重复性误差:0.8%。

5.2.4示值漂移:按照说明书要求通电预热后,10min为0.5%。

5.3外观

5.3.1各部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渍,且应有清晰的文字标识或符号标志。

5.3.2各部件的焊接处应光滑无虚焊、无裂纹、咬边、夹渣,不应有露底、划伤。电气元件、部件、

插接件装配牢靠,布线整齐、合理。

5.3.3各线路不应裸露在外。

5.3.4数字式显示仪表应无影响读数的缺陷。

5.4安全

5.4.1应具有接地装置和接地标志,安装使用时应可靠接地。

5.4.2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其电源对地(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5MΩ。

5.4.3电源对地(外壳)应耐受频率50Hz、正弦波、电压有效值3kV【交流电(50Hz、3kV)】、历

时1min的交流电压试验,不应发生飞弧、击穿现象。

5.4.4使用激光传感器作为测量器件,其安全等级标准应符合GB7247.1-2012中I类和II级技术

要求。

5.5环境适应性

5.5.1低温贮存试验

传感器、光电部件应能承受-40℃,时间为16h的低温试验,试验后,常温下放置4h,应能正

常工作。

5.5.2高温贮存试验

传感器、光电部件应能承受70℃,时间为16h的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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