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043-1999 通信设备过电压保护用气体放电管通用技术条件

GB/T 9043-1999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gas discharge tubes for the over-voltage protec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s installation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9043-2008 |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043-199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08-02
实施日期
2000-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省邮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罗学勤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2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9043-1999

前A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TK.12建议《电信装置保护用气体放电管的特性》(1995年5月

版)而制定的,为非等效采用。按照GB/T7450-19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Tl.1-1993((标准

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3-1997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所规定的基本原

则编写。

ITU-TK.12建议规定了气体放电管的基本特性。在编写本标准过程中,根据我国通信技术的发

展、放电管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实际需要,使标准具有科学性、更好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本标准与GB/T9043-1988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1.增加了第4章分类与命名;

2.将原三等分类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取消,合并为统一的要求,且耐电流能力试验前后的直

流和冲击击穿电压作适当调整;

3.过保持电压取消150V档;

4.充实检验规则,明确评定依据;

5.增加“附录A放电管使用放射性物质的要求”;

6.增加“附录B用于ISDN保护的过保持电压测试”;

7.将原“3.8失效形式”充实后改为“附录C放电管的失效判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9043-1988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提出。

本标准由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省邮电科学技术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学勤。

本标准于1988年4月首次发布。

GB/T90431999

ITU-T前言

ITU-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是国际电信联盟的常设机构。ITU-T负责研究技术、操作

和资费的问题,并且为实现全世界电信标准化,就上述问题发布建议。

每四年召开一次的世界电信标准化大会W(TSC)确定ITU-T各研究组的研究课题,然后由各研究

组制定有关这些课题的建议。

ITU-T的会员按照WTSC第1号决议1(993年3月1^12日赫尔辛基)拟定的程序通过建议。

ITU-TK.12建议由ITU-T第五研究组1(993^"1996年)修订,并按照WTSC第1号决议的程序,

于1995年5月31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设备过电压保护用GB/T9043-1999

neqITU-TK.12:1995

气体放电管通用技术条件代替GB/T9043-1988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ofgasdischargetubesfor

theover-voltageprotectionoftelecommunicationsinstallations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极和三极气体放电管(以下简称放电管)的有关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关于放射

性物质、试验方法、环境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设备过电压保护用的二极和三极气体放电管。

本标准未涉及放电管的设计、结构、几何尺寸、安装使用、传输质量及其保护效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eqvIEC08-2-1:1974)

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eqvIEC68-2-2:1974)

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eqvIEC68-2-30:1980)

GB/T2423.6-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

(idtIEC68-2-29:1987)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和导则:振动正(

弦)(idtIEC68-2-6:1982)

GB/T2423.23-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Q:密封

GB/T2423.28-198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T:锡焊试验方法

(eqvIEC68-2-20:1979)

GB/T2423.29-198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U:引出端及整体安装件强度

(eqvIEC68-2-21:1980)

GB/T2828-1987逐批检查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8703-1988辐射防护规定

GB16353-1996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国家质f技术监督局1999一08一02批准2000一03一01实施

GB/T9043-1999

3.1气体放电管gasdischargetube

由密封于气体放电介质中的不(处在大气压力下的空气中)一个或一个以上放电间隙组成的器件。

用于保护设备和或()人身免遭高电压的危害。

3.2击穿breakdown(spark-over)

放电管的放电间隙发生电击穿,亦称“点火”或“着火”。

3.3击穿电压spark-overvoltage

在放电管极间施加的使其发生击穿的电压。

3.4直流击穿电压D.C.spark-overvoltage

直流电压缓慢增加时使放电管发生击穿的电压值,亦称“直流点火电压”。

3.5标称直流击穿电压nominalD.C.spark-overvoltage

放电管直流击穿电压的标称值。由生产厂家规定的直流击穿电压的额定值,并且指出它在被保护设

备的使用条件下的应用范围。

3.6冲击击穿电压impulsespark-overvoltage

从施加给定波形的冲击起直至开始有电流流通的这段时间内,放电管极间上出现的最高电压。

3.7冲击横向电压impulsetransversevoltage

含有一个以上间隙的放电管,在有放电电流流过期间,接至通信回路两根导线上的两个间隙的放电

电压之差值。

3.8过保持电压holdovervoltage

在规定的电路条件下,放电管经一次冲击放电后,可望清除并恢复至高阻抗状态时放电管两端子上

的最大直流电压。

3.9续流遮断时间currentturn-offtime

在规定的电路条件下,放电管经冲击放电后,从低阻抗导通状态恢复到高阻抗绝缘状态所需要的时

间。

3.10放电电流dischargecurrent

放电管击穿时流过放电间隙的电流。

3.11交流放电电流dischargecurrentalternating

流经放电管放电间隙的近似交流电流的有效值。

3.12标称电流nominalcurrent

放电管交流放电电流的额定值。(由生产部门按本标准表4选定)。

3.13冲击放电电流impulsedischargecurrent

流经放电管放电间隙的冲击电流峰值。亦称“脉冲放电电流”或“浪涌放电电流”。

3.14续流followcurrent

在放电管电流流过期间及后续时间内,从所接电源出来的经过放电管的电流。

4分类与命名

4.1放电管型号的构成如下:

GB/T9043-1999

口口口一口口

用于明线保护时,以E代表

标称电流值

使用的放射性物质

标称直流击穿电压值

管子类别代码

4.2管子类别代码为:

二极放电管:2R;

三极放电管:3Ro

4.3标称直流击穿电压值,按表1的数值编写。

4.4使用放射性物质

使用放射性物质时以放射性物质的元素符号表示。

4.5标称电流值

按标称电流值直接标注。

4.6气体放电管的型号举例,若型号为2R230Pm-5E,表明是标称直流击穿电压值为230V的二极放

电管,耐工频电流能力为5A,除可用于与电缆连接的设备等保护外,还可以用于与明线相连设备的保

护,且使用了放射性物质coa

5要求

5.1环境条件

放电管的工作环境条件:

温度:一40℃一+85'C

相对湿度:最大95%(40℃时)

5.2外观检查

a)用手触摸时应光滑、平整,引线规范;

b)若外表使用绝缘涂料时,颜色应基本一致;

c)印字清晰、完整,符合本标准9.1的要求。

5.3直流击穿电压

放电管直流击穿电压应符合表1规定。

5.4冲击击穿电压

放电管冲击击穿电压应符合表2规定。

GB/T9043-1999

表1

标称直流击穿电压直流击穿电压测量数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概率

v允许偏差范围耐电流能力试验前耐电流电能力试验后

7099.7%95.00o

90

150士25%

230

250

300

350

上20

470

600

数据区间:数据区间:

800

U+3S(上限值U+1.96S毛上限值

1600U-3S)下限值U-1.96S)下限值

1表中:U--一统计平均值(下同)

S-一标准偏差(下同)。

2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放电管仍应能击穿放电。

3三极放电管两线电极之间的直流击穿电压值不得小于直流击穿电压值的下限值。

表2

冲击击穿电压上限值

标称直流击穿电压耐电流能力试验前后冲击击穿

v

v电压值在允许范围内的概率

耐电流能力试验前耐电流能力试验后

70600700

99.70o

90

700800

150

230800900

250

300

350

4709001000

60012001400数据区间: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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