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971-1992 紫外线气体分析器技术条件

GB/T 13971-1992 Specification of ultra-violet gas analyz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3971-2013 |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971-1992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2-12-17
实施日期
1993-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机械电子工业部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仪表九厂、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UDC681.121,535-31

N5

电话:0378-38503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s/T13971一92

紫外线气体分析器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ofultra-violetgasanalyzers

1992一12一17发布1993一07-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971一92

紫外线气体分析器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ofultra-violetgasanalyzers

1主百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气体分析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仪器保

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测定混合气体中某一组分的不分光紫外线气体分析器(以下简称仪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仪器连接使用的样品处理系统或与仪器联用的记录仪、数据处理系统Se

2引用标准

ZBY002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ZBY003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I,额定工作范围

表1

}

条件序号影响量

1环境温度0-401C

2相对湿度镇90%

3大气压力当地大气压力(70.0106.0kPa)

4阳光辐射无直接照射

5环境中沙和尘的含量可以忽略不计的含量

6空气流速0--0.5m/s

7环境中盐的含量可以忽略不计的含量

8空气中污染气体或燕汽的含t由钊造厂规定

国家技术监.局1992一12一17批准1993一07一01实施

GB/T13971一92

续表1

条件序号影响量额定工作范围

9工作位置正常工作位置土lo*

10通风可忽略的阻碍

11振动可忽略不计的值

12机械冲击由制造厂规定

13电源电压额定电压士1o%(有效值)

14电稼频率额定频率士1%

15交流电撅的失真11夕镇0.05

注:1)失真用因子Q来确定,即波形应在由)}=Q+刃Asinmt与Yz=(1-用Asinmt所形成的包络线范田内.

3.2极限工作范围

在第3.1条中,序号1至6项的极限工作范围,在制造厂无另行规定情况下,与相应项目中的额定

工作范围相同,其他项目的极限范围,由制造厂规定。

3.3仪器外观

3.3.1仪器外观整齐、清洁,表面涂镀层无明显剥落、擦伤、露底及污垢。

3.3.2所有铭牌及标志应清楚,所有紧固件不得松动,各种调节器件转动灵活,功能正常。

3.3.3零件表面不得锈蚀。

3-3.4仪器可拆部分应无障碍地拆装。

3.4预热时间

仪器的预热时间应从下列时间中选取:

15min,30min,Ih,3h,7h,24h,

3.5线性误差

仪器的线性误差应从下列值中选取:

士1%,士1.5%,士2%,士3%,士5%量程。

注:未经线性化的仪器的误差用示值误差表示.

3.6输出波动

输出波动应不大于线性误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

其中线性误差优于士2%的仪器,输出波动允许不大于线性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I7重复性误差

仪器的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线性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3.8滞后时间(T,o)、上升时间(Ttazo)和下降时间(Tvoao)

滞后时间应不大于10s;

上升时间应不大于20s;

下降时间应不大于20s,

3.9环境空气流速变化影响

指示值最大变化量应不超过量程的士1.5%.

3.10大气压力变化的影响

GB/T13971一92

在仪器的输出信号值与大气压力的关系曲线上,求出相对于当地大气压力每变化3.3kPa时,仪器

的示值变化应不超过线性误差。

3.11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

环境温度每变化10'C,指示值变化应不超过线性误差。

3.12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仪器连续运行到规定的时间间隔后,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值应不超过线性误差。

3.13工作误差

仪器的工作误差应不大于线性误差的2.5倍。

3.14安全要求

3.14.1绝缘电阻

a.未经受潮预处理的仪器,其电源的相、中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0Mfg;

b.经受潮预处理的仪器,对仅有功能绝缘的其阻值应不小于2Mfg,对有辅助(保护)绝缘的其阻

值应不小于5Mfg,对有双重绝缘的其阻值应不小于7Mfg,

3.14.2绝缘强度

仪器电源的相、中线对地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正弦交流电压1500v,历时1min,不应出现击穿

和飞弧现象。

3.14.3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极限值不大于5mA(AC峰值)。

3.15运输、运输贮存

仪器的运输、运输贮存要求,应符合ZBY002规定。其中高温改为+70'C,低温选用一400C.跌落高

度选250mm,

3.16成套性

由制造厂规定。

4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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