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37-2007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37-2007 Code for planning of city and town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437-2007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07-10-25
实施日期
2008-06-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强老年人设施的规划,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老年人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规划。 1.O.3 老年人设施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 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及管理等要求; 4 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O.4 老年人设施规划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张正康、项志远、童本勤、程茂吉、朱茜、郭旭、涂舸、伍小兰、陈旸、张建斌、梁益、易千枫、陈小琴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局部修订条文

(2018年版)

2术语

2.0.1老年人设施facilitiesfortheaged

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2.0.2(取消该条)

2.O.4老年养护院nursinghomefortheaged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取消该条)

2.0.8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daycarecenterfortheaged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

3配建要求

3.1分级

3.1.1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大学)按服务范围分为市级、区级。老年学校(大

学)宜结合市级、区级文化馆统筹建设。

1

3.1.2老年人设施应按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并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表

项目5~10(万人)0.5~1.2(万人)

养老院▲△

老年养护院▲△

老年服务中心(站)▲▲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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