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624-2023 社会组织评估规范

DB22/T 3624-2023 Organizational Evaluation Standard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624-2023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CCSA00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624—2023

社会组织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assessmentofsocialorganization

2023-12-28发布2024-02-01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362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民政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吉林省福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瑛、卜长莉、张荣艳、王立红、翟宁、张众磊、张艳艳、张欣、郭文君、钱

泽君、王宇帆、崔鸣哲、王璐。

I

DB22/T3624—2023

社会组织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组织评估的原则、参评资格、评估组织、评估内容和程序、评估等级、评估管理

以及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组织socialorganization

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4原则

4.1分级管理,分类评定。

4.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3自愿申请,实地评估。

5参评资格

5.1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b)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c)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前2年的。

5.2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a)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b)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c)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d)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e)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f)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6评估组织

1

DB22/T3624—2023

6.1评估专家应由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社会组

织等单位推荐,组建评估专家组。

6.2评估专家组由3人~5人组成,设评估组长1人。

6.3评估专家组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材料审查和评分,并提出初评意见。

6.4评估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a)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b)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c)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

7评估内容和程序

7.1评估内容

7.1.1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见附录A。

7.1.2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见附录B。

7.1.3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见附录C。

7.1.4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见附录D。

7.1.5基金会评估指标见附录E。

7.2评估程序

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

b)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参评材料,开展自评;

c)审核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资格;

d)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e)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

f)公示评估结果;

g)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

h)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

(见附录F)和证书(见附录G)。

8评估等级

8.1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应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

2A级(AA)、1A级(A),并标识为“地域名+等级+社会组织”。

8.2社会组织评估总分为1000分,评估等级由高到低综合得分划分如下:

a)5A级(AAAAA):951分≤综合得分≤1000分;

b)4A级(AAAA):901分≤综合得分<951分;

c)3A级(AAA):851分≤综合得分<901分;

d)2A级(AA):801分≤综合得分<851分;

e)1A级(A):700分≤综合得分<801分。

9评估管理

2

DB22/T3624—2023

9.1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2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9.3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

作出取消评估等级的处理:

a)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

b)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

c)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d)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e)受相关政府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

f)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g)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9.4被降低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到民政部门换发相应证书、牌匾,

逾期不退回(换)的由民政部门公告作废,并在2年内不得提出评估申请。

9.5被取消等级的社会组织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将原等级证书、牌匾退回民政部门,

并在3年内不得提出评估申请。

9.6民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降低或者取消评估等级的决定,通知被处理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

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10持续改进

民政部门应建立跟踪评价机制,收集和分析日常监管、投诉意见、阶段考评等信息,及时提出改进

措施,提升评估服务质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3

DB22/T3624—2023

附录A

(规范性)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表A.1给出了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表A.1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评分内容说明

指标指标指标指标

□任职资格符合规定得5分,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此项不得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或者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

全机关通缉的

(3)因受开除党籍处分未逾5年的,或者因犯罪刑满释放未逾5年的

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符合规定(4)选举任职时超龄的(有批准文件除外)

(5分)(5分)(5)连续担任两届以上的(有批准文件除外)

(6)非负责人任法定代表人的

(7)征信记录有不良记录的

(8)国家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

法人资格(9)法定代表人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

基础条件(25分)(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活动资金

(70分)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5分)

(5分)注册资金(5分)□有一年年末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0分)

名称牌匾悬挂情况□名称牌匾悬挂于办公场所外显著位置(5分)

名称(5分)

(5分)□未悬挂名称牌匾或悬挂位置不规范(0分)

□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符合行业标准或实际需要(4分)

办公用房(4分)

□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0分)

住所□电脑、打印机、文件柜、桌椅等办公设备数量和状况满足工作需要(3分)

办公设备(3分)

(10分)□无相应的办公设备(0分)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办公住所与登记住所一致(3分)

地为住所(3分)□办公住所与登记住所不一致(0分)

登记管理章程章程制定(修改)□制定或修改章程符合程序规定(10分)

(45分)(20分)程序合规(10分)□未按规定执行(0分)

4

DB22/T3624—2023

表A.1(续)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评分内容说明

指标指标指标指标

章程章程修改后履行核□章程按程序修改后在规定期限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10分)

(20分)准程序(10分)□未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0分)

名称、业务范围、

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

住所、注册资金、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均按规定程中(已报登记管理机

法定代表人、业务

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分)关)视为按规定办理;

登记和主管单位等登记事

基础条件登记管理□有任何一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0分)未发生变更项,此项不

备案项按规定办理变更

(70分)(45分)扣分

(15分)(5分)

负责人、银行账户、

□负责人、银行账户、印章等按规定办理备案(10分)

印章等按规定办理

□负责人、银行账户、印章等未按规定办理备案(0分)

备案(10分)

年检□近两年检查结论均为合格(10分)

年检结论(10分)

(10分)□近两年检查结论中有一年为基本合格(5分)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载入章程,按规定核准(5分)

基本工作

载入章程载入章程(5分)□未载入或未经核准(0分)

保障

(10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章程,按规定核准(5分)

(10分)

观载入章程(5分)□未载入或未经核准(0分)

□设立党组织(独立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临时党组织),且开展了党的工作(15

分)

组织设置(15分)

党的组织□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但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了党的工作(10分)

党建工作

覆盖□应建未建或未开展党的工作(0分)

(100分)党的组织

(20分)查看党组织相关材料

和党的工作党组织换届情况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此

按时换届且换届工作符合程序(5分)

覆盖(5分)项不扣分

未按时换届或换届工作不符合程序(0分)

(80分)

□党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党的工作

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配有影像记录等(20分)

覆盖落实制度(20分)

□党组织制度不健全,各项工作记录不规范,不能提供独立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及图

(60分)

片影像资料的(0分)

5

DB22/T3624—2023

表A.1(续)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评分内容说明

指标指标指标指标

设立党组织的:

□党组织根据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及时传达贯彻各级有关政策文件要

求,据实得分,最高(10分)

□党组织结合业务工作,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贴近职工群众需求、突出社会组织

设立党组织的两项

开展活动(20分)特点等方面开展党组织活动,全年党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党员积极参加,据实得分,

合计计分

最高(10分)

未设立党组织的:

□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建立工青妇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活动,结合实际情

党的组织党的工作

况每项得分不超过50%,总分不超过(10分)

和党的工覆盖

设立党组织的:

作覆盖(60分)

(80分)□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等积极合理提出意见,据实得分,最

党建高(6分)

工作□党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据实

(100分)得分,最高(8分)设立党组织的三项

发挥作用(20分)

□党员积极参与本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以及社会组织主要工作,模范带头合计计分

作用明显,据实得分,最高(6分)

未设立党组织的:

□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建立工青妇组织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结

合实际情况每项得分不超过50%,总分不超过(10分)

□建有相对固定的党组织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

活动场所党组织场所建设

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5分)

党组织规范(5分)(5分)

□未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阵地建设的(0分)

化建设

□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5分)

(10分)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

□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或上级党组织选派(3分)

(5分)记(5分)

□未设立党组织书记(0分)

会员(代表)会议方案及会员

内部治理组织机构□会议方案、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按相关程序制定(5分)

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340分)(80分)□未按相关程序制定(0分)

(20分)(5分)

6

DB22/T3624—2023

表A.1(续)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评分内容说明

指标指标指标指标

如延期召开大会需经

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

召开会员(代表)□按规定依章程召开会议(5分)

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

大会(5分)□未按规定或未按章程召开会议(0分)

意,但延期最长不得超

会员(代表)过1年

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按规定依章程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及表决(5分)

(20分)表决事项及表决形

□未按章程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及表决(0分)

式(5分)

□按期换届无问题纠纷(5分)

按期换届情况

□延期获批换届无问题纠纷(3分)

(5分)

□其他(0分)

理事产生情况□理事经民主选举产生,符合法定人数(4分)

(4分)□理事产生不符合章程规定(0分)

内部治理组织机构常务理事产生情况□常务理事经民主选举产生,符合法定人数(4分)

(340分)(80分)理事会、常(4分)□常务理事产生不符合章程规定(0分)

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规范□会议纪要规范(3分)

(15分)(3分)□会议纪要不规范(0分)

理事会(常务理事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健全,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4分)

会)按章程履行职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不健全或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0分)

能(4分)

□监事/监事会按民主程序产生,符合章程规定(5分)

产生程序(5分)

□监事/监事会未按民主程序产生,或不符合章程规定(0分)

未设立监事或具备设

□设立监事会,人数3人及以上(5分)

监事/监事立监事会条件但未设

设立情况(5分)设立监事(3分)

会(15分)立监事会的,监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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