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055-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估规范
DB42/T 1055-2022 Condition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production training institu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5年05月
-
2022年0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77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1055—2022
代替DB42/T1055-2015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估规范
Evalutatingspecificationforsafetyproductiontraininginstitution
2022-01-20发布2022-03-20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T1055—2022
目 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范要求.................................................................................................................................................2
4.1原则.........................................................................................................................................................2
4.2建立与保持.............................................................................................................................................2
4.3自评.........................................................................................................................................................2
5核心规范要求.................................................................................................................................................3
5.1机构和职责.............................................................................................................................................3
5.2制度化管理.............................................................................................................................................3
5.3场所和设施.............................................................................................................................................4
5.4管理人员和教师.....................................................................................................................................5
5.5培训教学研究和内部教育培训.............................................................................................................6
5.6培训过程管控.........................................................................................................................................6
5.7应急管理.................................................................................................................................................9
5.8信息化建设与持续改进.........................................................................................................................9
附录A(规范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分表.....................................................................................11
A.1评分表说明...........................................................................................................................................11
A.2评分表...................................................................................................................................................11
I
DB42/T105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2/T1055-2015《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估规范》,与DB42/T1055-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了文件的适用范围;
——取消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定分级的要求;
——更改了“专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的定义,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兼职教师”的定义;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急管理的要求;
——增加了网络培训及其档案管理的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内部教育培训的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常态化防疫的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持续改进、闭环管理的要求;
——更改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人员管理的要求;
——更改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场所和设备设施的要求;
——更改了培训过程管控的要求;
——更改了培训教学研究的要求;
——更改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后勤保障的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崑彦、李敬、李茂军、王劲松、刘波、张雪燕、王浩、李韵秋、虞亦、徐曲
邓桐伟、沈星、展之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DB42/T1055-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联系电话:027-87310718;邮箱:
515189069@。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联系电话:
027-87310718;邮箱:515189069@。
III
DB42/T1055—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责、
制度化管理、场所和设施、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内部教育培训、培训过程管控、应急管理、
信息化建设与持续改进8个管理要素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
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其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8011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900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JGJ36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AQ/T801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safetyproductiontraininginstitution
对外承揽安全生产培训业务,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
[来源:AQ/T8011-2016,2.1,有修改]
3.2
1
DB42/T1055—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keypersoninchargeofthesafetyproductiontraining
institution
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机
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
3.3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培训负责人full-timetrainingmanagerofthesafetyproduction
traininginstitution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该培训机构,为该培训机构提供劳动,负责培
训教学管理,对培训教学的管理和实施有指挥权、组织权、决策权的人员。
3.4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培训管理人员full-timetrainingadministratorofthesafety
productiontraininginstitution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该培训机构,为该培训机构提供劳动,从事培
训教学管理和实施的人员。
3.5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教师full-timeteacherofthesafetyproductiontraininginstitution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该培训机构,为该培训机构提供劳动,从事培
训教学的人员。
3.6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兼职教师part-timeteacherofthesafetyproductiontraininginstitution
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为该培训机构提供劳务,从事培训教学的人员。
4一般规范要求
4.1原则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培训机
构主体责任。以培训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培训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培训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培训管理
水平和教学水平,持续改进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绩效,保证培训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
4.2建立与保持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按照本文件的规
定,结合机构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培训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等措施,
构建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培训绩效。
4.3自评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依据本文件附录A采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评的方式
进行评估。
2
DB42/T1055—2022
5核心规范要求
5.1机构和职责
5.1.1机构信用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1.2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职能:
——文件制度管理;
——培训教学管理;
——档案管理;
——人事管理;
——财务管理;
——综合运营管理;
——安全管理。
5.1.3岗位职责
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
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全员履职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培训教学、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各级管理人
员和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专、兼职教师应按照相关培训课程体
系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执行培训授课,对课件质量与授课质量负责。
5.2制度化管理
5.2.1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征求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培训工
作。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知晓和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培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机构章程;
——岗位责任制;
——文件、记录管理;
——培训教学管理;
——培训教师管理;
——培训教学研究;
——内部教育培训;
——场所和设备设施管理;
——培训档案管理;
3
DB42/T1055—2022
——应急管理;
——后勤管理。
制度应正式发布生效。
5.2.2文档管理
记录管理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培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发布、
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教学、管理的主要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
电子文档,支持查询和检索。
评估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培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和执行情况的评估。
修订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评结果及时修订培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5.3场所和设施
5.3.1办公和教学场所
场所设置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办公场所和教学场所。
至少有一处使用面积≥120㎡的理论培训教室,能至少容纳80人同时开展培训教学,桌椅采用课桌
式布局,学员人均使用面积≥1.5㎡。学员座位布置合理,向讲台视角无盲区。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场地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要求且总使用面积≥200
㎡,学员人均使用面积≥3㎡。
档案室应专用。档案室环境、使用面积、档案柜(架)数量应满足至少3年培训档案保管需要。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宜设置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阅览室,配备安全类的期刊、图书、报纸及音像资料
并及时更新。
场所安全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建筑设计防火和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GB50016和GB50140的规定。消防、安
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GB2893、GB2984的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以规章制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测、检验标
准和维护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检验记录应完整准
确,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有住宿场所的,住宿场所安全条件应符合JGJ36的规定。
5.3.2设备设施
教学设备设施
理论培训教室应配置满足多媒体教学需要的设备、设施且应工作正常。
4
DB42/T1055—2022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教学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宜使用真实设备
或模拟仿真型设备,不应完全使用虚拟现实型设备。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教学设备种类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可培训作业类别对应,每一作业类别
的教学设备数量应能够满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际教学使用需求且不少于2台套。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教学设备应自购或租凭使用,不应借用。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教学设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学员个人防护用品,
防止学员受到意外伤害。
采用网络培训方式的培训项目,应具备满足网络培训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
视频监控设备设施
培训教学区域和各场所安全出口、通道应根据场地情况以监控无盲区原则设置视频监控设备设施,
存储容量应能保存不少于30天的全部监控视频。
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设备设施管理责任,
制定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维护标准。检测、检验记录应存档。
5.4管理人员和教师
5.4.1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培训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培训负责人1名。
管理人员资历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培训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安全培训管理
或相关工作经历。
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5.4.2教师
师资力量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具有熟悉安全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师资力量。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专业结构合理,能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
行业专业安全等方面的授课需要。教师授课专业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可培训项目匹配,在本专业领域具
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理论培训授课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承担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每个作业类别应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以上职称、相应专业的专
(兼)职教师。
采用网络教学培训方式的培训项目,依照网络培训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教师管理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聘用、岗前培训、评估考核、解聘等动态管理标
准和要求,确保教师授课质量。
5
DB42/T1055—2022
5.5培训教学研究和内部教育培训
5.5.1培训教学研究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教学研究例会制度,明确组织方式、时间、参与人员、会议流程、研
究内容、工作职责等具体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至少每季度由专职培训负责人组织一次培训教学管理研究例会,综合政策法
规、标准规范、培训调研、培训需求、培训记录、学员反馈、培训总结等多方信息,对培训流程、方式
方法、课程设置、课程开发等提高培训教学质量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分析,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研究培训教学新思路、新方法,确保课程内容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符。会议应形成会
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存档。
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落实各项培训教学质量改进、提高工作。
5.5.2内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内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组织形式、工作职责等具
体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对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练掌握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岗位技能、应急处置措施及应
知安全知识。每年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更新的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练掌握更新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提升岗位技能和应急处
置能力,丰富应知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有师资岗前培训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师资岗前培
训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采取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具备教师培训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师资岗
前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企业现场实践调研及各类教学研讨,不断提高教师的任教能力。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和专职教师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5.6培训过程管控
5.6.1培训过程管理
培训过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培训方案、实施计划制定;
——培训项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
——培训准备;
——培训实施;
——培训考勤和过程记录;
——培训考核和记录;
——培训满意度调查、意见收集(含教师授课质量);
——培训评估、总结、改进。
培训方案与计划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和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或实施计
划,明确培训形式、时间、人员、场地、课程、教师、学习资料、后勤保障等培训教学组织实施各流程、
环节的具体要求。
6
DB42/T1055—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采取以课堂、现场教学为主,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不应全部采
用网络教学的方式开展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的,应符合网络培训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培训对象如有对应的培训课程体系标准规范的,其课程设置应符合对应的培训课程体系标准规范的
要求。
培训准备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为每个培训项目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准备、实施、过程记录、
信息收集、评估总结等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为学员提供培训教材、培训讲义等学习资料。
培训实施与记录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方案或计划实施培训,培训授课现场全程视频记录存档。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至少每半天进行1次培训考勤,考勤记录应完整、真实。考勤方式如有相关规
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无相关规定的,应至少采用以下一种方式:
——学员亲笔签名;
——学员指纹识别;
——学员面部识别;
——学员虹膜识别。
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培训机构实施考核的,考生纸质答卷、机考试题、考核成绩、考试全程监控视频
应按培训档案存档要求存档。
培训质量调查反馈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目的以适宜的方式向培训学员、学员所在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
意见、建议,调查比例不低于学员人数50%,调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课程安排的适用性、合理性;
——每位授课教师的授课质量;
——学习资料的质量;
——教学场地、环境、卫生质量;
——培训工作人员服务质量;
——对培训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
培训总结与改进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对已完成培训项目进行总结,并对须改进之处进行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应立
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计划或在培训教学研究例会上形成会议纪要,限时整改。
总结记录与整改记录应存档。
5.6.2培训档案管理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纸质、电子档案的归档、存放、保管、查(借)
阅、销毁等要求。
培训档案内容
7
DB42/T1055—2022
非网络培训方式的培训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
——培训通知;
——课程安排(可并入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中);
——学员信息汇总;
——考勤记录;
——培训教材、教师课件;
——培训现场视频记录;
——考生答卷、机考试题;
——考核成绩汇总;
——培训质量调查、评估记录;
——培训总结。
网络培训方式的培训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学员信息汇总;
——网络培训课程设置、课时安排;
——有效课时记录;
——每门课程视频截图;
——考生答卷、机考试题;
——考核成绩汇总;
——培训质量调查、评估记录;
——培训总结。
培训档案保存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档案存放规则,确保档案能够迅速查找、调阅。纸质档
案应成册(盒)存放,电子档案应集中存放在一台计算机或管理系统中,电子档案应另行在其他计算机
或存储介质中备份。
培训档案应至少保存三年。到期档案销毁应保存销毁前鉴定记录和销毁记录。
5.6.3后勤保障
后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建立后勤管理制度,明确场所卫生、照明、空气调节、防疫等培训后勤保障要
求。
场所卫生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设备设施应工作正常,卫生清洁用品应保证供应。
通风照明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照明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证设备工作正常,无安全隐患。
教学、休息场所环境温度应符合GB/T18883规定。
防疫
8
DB42/T1055—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属地防疫指挥部门的要求开展防疫工作,配备充足的防
疫用品,制定常态化防疫工作制度,确定各项防疫措施和相关责任人。
5.7应急管理
5.7.1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符合GB/T29639规定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
场处置方案。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应急预案制(修)订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
案内容。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人员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
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按照AQ/T9007的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做到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
练全覆盖,并按照AQ/T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
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演练记录应存档。
安全告知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和机构实际,制定培训学员安全告知书,明确学员在安全生产培
训机构参加培训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应知内容、禁止内容和应急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在培训活动开始前对培训学员进行安全告知,经学员签名确认的安全告知书应
按培训档案存档要求存档。
5.7.2应急处置
发生险情或事故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报告事故、事件
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
5.7.3应急评估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在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5.8信息化建设与持续改进
5.8.1信息化建设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教学和管理工作,建立或
共享网络化的培训教学和信息管理平台,开发视频课程;建设具备网络培训教学、互动交流和培训信息
管理等功能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
9
DB42/T1055—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利用互联网、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等技术,开发或应用交互式互联网+实训系统,
结合理论教学内容,开展应急处置、体感体验、仿真模拟等实训教学活动。
5.8.2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每年应对培训管理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评,评估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
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应有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参与自评工
作。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评结果,客观分析培训管理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
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培训绩效。
10
DB42/T1055—2022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分表
A.1评分表说明
A.1.1评分表分为8个一级要素、19个二级要素和65条考评内容,共计1000分。最终评定得分换算成百
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评定得分(百分制)=考评得分÷1000×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A.1.2如有不涉及项,不涉及项不计入考评得分,评分表总分对应减去不涉及项分数,最终评定得分
换算公式如下:
评定得分(百分制)=考评得分÷(1000-不涉及项分数)×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
点后一位数。
A.1.3标注【基本条件】项是是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基本条件】项不
符合的,最终评定得分为0分。
A.2评分表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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