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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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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45.020
CCSP6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566—2023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联动功能规范
2023-12-15发布2024-03-12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566—2023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总则...............................................................................3
6正常场景...........................................................................4
7故障场景..........................................................................25
8应急场景..........................................................................43
I
DB41/T256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卡斯柯信号(郑
州)有限公司、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通信信号勘
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亚军、崔天麟、贾萍、刘德伟、许振、李翔、张坤、赵晗、杨辉、刘军、徐
淑鹏、任继乐、窦亮、贾明奔、程相勋、曹美阁、梁九彪、王辉、范礼乾、滕飞、张雄、雷云鹏、张冲、
王智慧、杨雪、王转建、李一玮、高彦军、杨志慧、李建峰、王群、李峰、郑继平、李金文、孟科、周
天鸣、刘毅、储海平、李生财、秘慧杰、虞新兴、刘晓磊、侯攀科、许博、张云凤、张立勋、孙富平、
张化军、余浩淼、岳真、陈俊亚、魏潇、张豪。
II
DB41/T2566—2023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联动功能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车辆、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站台屏蔽门、车辆基地
工艺设备等核心系统和设备在正常场景、故障场景、应急场景下的联动功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单轨、市域轨道等全自动运行线路新建及改扩建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08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5083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全自动运行系统fullyautomaticoperationsystem
由适用于全自动运行的信号、车辆、通信、综合监控、站台屏蔽门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系统构成,
通过系统之间的有机联动实现列车无司机或司乘人员干预的全过程可靠稳定运行的系统。
3.2
非全自动运行系统non-fullyautomaticoperationsystem
列车在司机驾驶下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3.3
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driverlesstrainoperation
列车在配置车上值守人员的条件(正常运行所有的功能均由系统负责实现)下的运行。车上值守人
员仅在故障和应急情况下介入列车运行。
3.4
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unattendedtrainoperation
列车在不配置车上值守人员的条件(所有功能均由系统负责实现)下的运行。
3.5
全自动区域fullyautomaticoperationarea
指人员需要经过特殊授权或手段才能进入,列车正常驾驶模式为FAM模式运行的轨道区域。
3.6
非全自动区域non-fullyautomaticoperationarea
指人员不需要经过特殊授权或手段可以进入的区域,列车驾驶模式通常为RM或EUM模式运行的轨道
区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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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休眠sleep
对停放于停车列检库、正线等指定区域的列车,对除休眠唤醒单元及车地通信设备外的整列车设备
进行断电的过程。
3.8
唤醒awake
对休眠列车上电并执行各系统自检、联合测试的过程。
3.9
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列车发生车辆网络故障或车辆网络与信号网络之间通信故障等时,列车停车
后,在无司乘人员干预下,由控制中心调度人工确认授权后,通过与车辆硬线接口在信号系统防护下直
接控制车辆的牵引制动系统以规定速度运行至站台的驾驶模式。
3.10
远程限速运行模式remoterestrictedtrainoperatingmode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列车丢失定位,通过中心远程人工操作,授权列车自动限速运行的一种驾驶
模式,列车重新获得定位后恢复全自动运行。
3.11
开门联动按钮/关门联动按钮open/closebuttononplatform
设置于站台上的装置,实现车门与站台屏蔽门联动打开/关闭的按钮。
3.12
清客确认按钮passengersclearanceconfirmedbutton
设置于站台上的装置,用于全自动运行列车清客完成后的确认。
3.13
对位隔离contrapositionisolation
车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故障车门所对应的站台屏蔽门,站台屏蔽门对位隔
离后不执行开门动作。
站台屏蔽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故障站台屏蔽门所对应的车门,车门对位隔
离后不执行开门动作。
3.14
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onkeyswitch
设置于室内或轨旁,为运营及维护人员进入全自动区域提供安全措施防护。人员防护开关激活后,
建立安全防护区域,防护区域内的连续ATP防护列车立即停车或保持静止状态不发生移动,防护区域外
的连续ATP防护列车不允许进入防护区域内。
3.15
跳跃jog
全自动运行系统控制列车低速小距离运行的模式,该模式用于车辆未精确对标停车情况下再次精
确对标。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FC:自动检票系统(AutomaticFareCollection)
AM:列车自动驾驶模式(AutomaticTrainOperatingMod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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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P:列车自动防护(AutomaticTrainProtection)
ATS:列车自动监控(AutomaticTrainSupervision)
B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uildingAutomaticSystem)
CAM: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
CCTV:视频监视(ClosedCircuitTeleVision)
CM:受控人工驾驶模式(CodedTrainOperatingMode)
DCC:车辆基地控制中心(DepotControlCenter)
ESB:紧急关闭按钮(EmergencyStopButton)
EUM:非限制人工驾驶模式(EmergencyUnrestrictedTrainOperatingMode)
FAM:全自动驾驶模式(FullyAutomaticTrainOperatingMode)
F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FireAlarmSystem)
GoA:自动化等级(GradeofAutomation)
IBP:综合后备盘(IntegratedBackupPanel)
ISCS:综合监控系统(IntegratedSupervisoryandControlSystem)
LCD:液晶显示器(LiquidCrystalDisplay)
OCC:运营控制中心(OperationControlCenter)
PA:乘客广播系统(PassengerAnnouncement)
PIS:乘客信息系统(PassengerInformationSystem)
PSL:就地控制盘(Platformscreendoorslocalcontrolpanel)
RM:限制人工驾驶模式(RestrictedTrainOperatingMode)
RRM:远程限速运行模式(RemoteRestrictedTrainOperatingMode)
PSCADA:电力监控系统(PowerSupervisoryControlandDataAcquisitionSystem)
SPKS: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onKeySwitch)
TCMS:列车控制与管理系统(Train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
5总则
5.1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核心系统包含信号、车辆、通信、综合监控、站台门、车辆基地工艺设
备等系统设备。
5.2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应能实现信号、车辆、通信、综合监控、站台门、车辆基地工艺设
备等系统设备的协同控制,功能联动准确,实现列车运行全过程自动化。
5.3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联动功能应保障列车安全运行,提高列车运行效率,满足乘客服务
等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的要求。
5.4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有比非全自动运行更高的可靠性和可用性,联动功能应完整、
高效,关键运行设备应采用冗余技术,减少设备故障对运营的影响。
5.5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在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具备故障消除或弱化的能力。
5.6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兼容性,满足全自动运行和非全自动运行的运营需求,应实
现GoA4等级下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根据运营需要可按GoA3等级下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同时兼
容GoA2及降级模式下的运行。
5.7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联动功能场景根据运营需求和设备运行状态划分为正常场景、故障
场景和应急场景三类。
5.8正常场景为按照预定计划,系统能全功能正常运行,包含列车唤醒/休眠、出入库、进站停车、站
台发车、区间运行、折返、扣车、跳停、洗车等正常作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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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故障场景为车辆、信号、站台门、车辆基地工艺设备等系统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行或降低服务
品质,需要系统联动或运营人员干预的情形。
5.10应急场景为由于车门紧急解锁装置触发、车门夹人夹物、火灾等外部突发因素,需要系统联动,
运营人员做出快速反应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形。
5.11正常场景下描述的联动功能为各系统设备所必须具备的功能,故障场景和应急场景下描述的联
动功能为满足特定场景所需的特定功能,与正常场景相同的功能在故障场景和应急场景下的应用一致。
5.12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的车辆基地应根据功能实现,划分全自动区域和非全自动
区域,设置必要的人员隔离设施并应配置相应设备。
5.13全自动运行模式下,信号系统向列车发送“正线运行”、“退出正线服务”、“场/段运行”、
“待命”、“洗车”、“清扫”等工况指令,列车根据不同的工况控制空调、照明、雨刷等设备状态。
列车在未收到新的工况时维持原工况。
5.14本规范未包含长大区间全自动运行联动场景特定功能。
6正常场景
6.1当日正线运行计划确认与下发
6.1.1场景描述
每日规定时间,信号系统自动调用当日正线运行计划;OCC调度员确认当日正线运行计划,确认无
误后下发至相关系统。
6.1.2功能分配
6.1.2.1信号系统
6.1.2.1.1应具备编制和调整正线运行计划的功能。
6.1.2.1.2应具备接收OCC调度员下发的当日正线运行计划并能自动匹配和调用的功能。
6.1.2.1.3应将当日正线运行计划发送至ISCS系统。
6.1.2.2ISCS系统
应接收信号系统下发的当日正线运行计划。
6.2接触网/接触轨送电
6.2.1场景描述
调度员根据设定时间通过ISCS/PSCADA系统对接触网/接触轨进行分段或全线送电,并在ISCS系统和
信号系统工作站显示供电状态;送电前,可自动/人工触发车辆基地内预录制广播,调看车辆基地相应
区域的视频画面。
6.2.2功能分配
6.2.2.1信号系统
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2.2.2ISC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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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1应具备根据设定时间在工作站上对接触网/接触轨送电进行提示的功能。
6.2.2.2.2应通过ISCS/PSCADA系统完成接触网/接触轨送电操作。
6.2.2.2.3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2.2.2.4应具备自动/人工向CCTV系统发送视频调看指令的功能。
6.2.2.2.5应具备自动/人工触发车辆基地内预录制广播的功能。
6.2.2.3通信系统
6.2.2.3.1PA系统应具备接收ISCS系统的指令,执行车辆基地内预录制广播播报的功能。
6.2.2.3.2CCTV系统应具备执行ISCS系统的视频调看指令的功能。
6.3列车唤醒
6.3.1场景描述
信号系统根据出库计划提前一定时间依次向休眠列车发送“唤醒”指令,并将列车是否上电激活结
果上传至调度工作站;列车上电后开始自检,车辆将除信号车载设备外的设备自检结果汇总,并发至信
号车载设备,信号车载设备将全部自检结果汇总后上报调度工作站;列车完成上电自检后进行联合测试,
联合测试完成,信号车载设备将联合测试的完整信息上报调度工作站,唤醒成功;信号系统向唤醒成功
的列车下发“待命”工况指令。
6.3.2功能分配
6.3.2.1车辆
6.3.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3.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DCC。
6.3.2.1.3应响应信号系统发送的“待命”工况指令。
6.3.2.1.4应具备接收“唤醒”指令,实现远程自动/远程人工/本地人工唤醒的功能。
6.3.2.1.5列车成功上电后,应执行车辆各设备的自检。
6.3.2.1.6除信号系统车载设备外,列车上其余系统设备自检完成后的自检结果应通过TCMS汇总至
信号车载设备。
6.3.2.1.7列车自检完成后,各设备应响应信号车载设备的指令,执行联合测试。
6.3.2.1.8FAM模式旋钮开关可包含“FAM”位、“O”位和“检修”位三个功能位,三个功能位亦可分
开设置。
6.3.2.2信号系统
6.3.2.2.1应向车辆发送控制指令。
6.3.2.2.2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3.2.2.3应具备自动/人工设置列车工况,显示列车工况状态信息及向车辆发送新的工况指令的功
能。
6.3.2.2.4应向休眠状态的出库计划列车发送远程自动“唤醒”指令。
6.3.2.2.5应具备向休眠状态的列车远程人工下发“唤醒”指令的功能。
6.3.2.2.6应执行信号车载设备自检,并主导联合测试。
6.3.2.2.7应汇总列车自检结果及联合测试的完整信息,并在调度员工作站显示唤醒过程及最终结果。
6.3.2.2.8应控制唤醒成功的列车自动进入FAM模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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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2.9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3.2.2.10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3.2.2.11应具备一次唤醒多列列车的能力。
6.3.2.3ISCS系统
6.3.2.3.1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3.2.3.2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3.2.4通信系统
6.3.2.4.1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6.3.2.4.2列车上电后,通信系统车载设备应进行自检。
6.3.2.4.3列车上电后,通信系统车载设备应配合车辆执行联合测试。
6.4轧道车运行
6.4.1场景描述
运营开始前,根据出库计划提前由系统自动或段场人员远程IBP盘/本地人工打开车库门;车辆基地
调度员需确认轧道车具备出车条件,司乘人员经授权后登上轧道车人工驾驶列车进入正线运行,不停站,
不开门,站台PIS屏、PA跳停显示和播报;轧道完成后,司乘人员将列车停在指定站台,将列车升级为
FAM模式,系统自动或由OCC调度员远程人工将轧道车设置为“正线服务”工况,列车按照正线运行计划
投入正线运行。
6.4.2功能分配
6.4.2.1车辆
6.4.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4.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DCC。
6.4.2.1.3应具备通过车门外紧急解锁装置打开车门的功能。
6.4.2.1.4应在列车两端前方设置“全自动运行模式灯”,并根据信号指令控制其显示。
6.4.2.1.5应在列车两端第一客室门外侧设置列车“启动指示灯”,并根据信号指令控制其显示。
6.4.2.2信号系统
6.4.2.2.1应根据计划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
6.4.2.2.2应控制列车运行。
6.4.2.2.3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4.2.2.4应具备远程人工取消及恢复列车FAM授权功能。
6.4.2.2.5应具备SPKS防护功能。
6.4.2.2.6应向PIS、PA系统发送指令,联动站台PIS屏、PA跳停显示和播报。
6.4.2.2.7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4.2.2.8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4.2.2.9应具备根据出库计划自动向停车列检库库门发送开启指令的功能。
6.4.2.2.10应接收和显示车库门状态、故障信息、控制模式等信息。
6.4.2.2.11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发送的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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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ISCS系统
6.4.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4.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4.2.3.3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含间隙探测)、车库门及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设备状
态及报警等信息。
6.4.2.4通信系统
6.4.2.4.1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6.4.2.4.2应具备通过无线调度台,实现调度员与司乘人员通话的功能。
6.4.2.4.3PIS、PA系统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显示和播报跳停信息。
6.4.2.4.4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应向ISCS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
6.4.2.5站台屏蔽门
6.4.2.5.1应向信号、ISCS系统发送站台屏蔽门状态及报警信息。
6.4.2.5.2间隙探测状态应纳入站台屏蔽门“关闭且锁紧”状态回路,具有间隙探测报警及旁路功能,
并将间隙探测状态、报警以及旁路信息发送至ISCS系统。
6.4.2.6车库门
6.4.2.6.1应将车库门状态、故障信息、控制模式等信息发送至信号系统和ISCS系统。
6.4.2.6.2停车列检库库门应具备接收信号系统指令联动打开,远程人工(IBP盘)或本地人工打开/
关闭的功能。
6.5车站开启
6.5.1场景描述
ISCS系统根据运营设定的开站时间自动启动开站提醒,自动触发PA播报,远程自动开启站内照明
(智能照明、广告照明)、PIS屏,自动将售检票设备切换至运营模式,车站人员联动视频确认后远程
人工开启电扶梯、出入口卷帘门。
6.5.2功能分配
6.5.2.1ISCS系统
6.5.2.1.1应具备开站提醒功能。
6.5.2.1.2应具备在车站开启界面向CCTV系统发送视频调看指令的功能。
6.5.2.1.3应具备人工开启和关闭“自动开站”的功能。
6.5.2.1.4应远程自动开启站内照明(智能照明、广告照明)、PIS屏,自动将售检票设备切换至运营模式。
6.5.2.1.5应具备远程人工开启电扶梯、出入口卷帘门的功能。
6.5.2.1.6车站开启时应自动触发车站广播播报。
6.5.2.2通信系统
6.5.2.2.1PIS系统应接收ISCS系统指令,开启PIS屏。
6.5.2.2.2PA系统应接收ISCS系统指令,播报开站广播信息。
6.5.2.2.3CCTV系统应具备执行ISCS系统的视频调看指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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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站内照明、AFC系统设备
应接收ISCS系统指令,开启相应设备。
6.6列车出库
6.6.1场景描述
信号系统根据出库计划自动触发打开车库门或段场人员根据出库计划提前远程人工(IBP盘)/本地
人工打开车库门;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在列车动车前控制车辆鸣笛(可配置);列车动
车后,信号系统向车辆发送“场/段运行”工况指令,列车以FAM模式自动运行至转换轨。
6.6.2功能分配
6.6.2.1车辆
6.6.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6.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DCC。
6.6.2.1.3应响应信号系统发送的“场/段运行”工况指令。
6.6.2.1.4可根据信号系统发送的指令自动鸣笛(可配置)。
6.6.2.2信号系统
6.6.2.2.1应根据出库计划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
6.6.2.2.2应控制列车以FAM模式自动运行。
6.6.2.2.3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6.2.2.4应自动/人工设置列车工况,显示列车工况状态信息及向车辆发送“场/段运行”工况指令。
6.6.2.2.5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6.2.2.6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6.2.2.7应具备根据出库计划自动依次向停车列检库库门发送开启指令功能。
6.6.2.2.8应显示车库门状态、故障信息、控制模式等信息。
6.6.2.3ISCS系统
6.6.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6.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6.2.3.3应接收和显示车库门状态、故障信息、控制模式等信息。
6.6.2.4通信系统
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6.6.2.5车库门
6.6.2.5.1应将车库门状态、故障信息、控制模式等信息发送至信号系统和ISCS系统。
6.6.2.5.2停车列检库库门应具备接收信号系统指令联动打开,远程人工(IBP盘)或本地人工打开/
关闭的功能。
6.7列车进入正线
8
DB41/T2566—2023
6.7.1场景描述
信号系统向正线休眠区已唤醒/待命列车匹配正线运行计划后向车辆发送“正线服务”工况指令,
或列车由段场完全进入转换轨时,信号系统自动为列车匹配正线运行计划后向车辆发送“正线服务”工
况指令;信号系统根据正线运行计划自动为列车建立进入车站的进路,列车自动以FAM模式运行,联动
站台PIS屏、PA显示和播报。
6.7.2功能分配
6.7.2.1车辆
6.7.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7.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
6.7.2.1.3应响应信号系统发送的“正线服务”工况指令。
6.7.2.2信号系统
6.7.2.2.1应根据正线运行计划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
6.7.2.2.2应控制列车以FAM模式自动运行。
6.7.2.2.3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7.2.2.4应向计划内列车自动匹配正线运行计划、分配车次号。
6.7.2.2.5应自动或人工设置列车工况,并显示列车工况状态信息及向车辆发送“正线服务”工况指令。
6.7.2.2.6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7.2.2.7应向PIS、PA系统发送指令,联动站台PIS屏、PA显示和播报。
6.7.2.2.8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7.2.2.9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发送的状态信息。
6.7.2.3ISCS系统
6.7.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7.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7.2.3.3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含间隙探测)及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设备状态及报警
信息。
6.7.2.4通信系统
6.7.2.4.1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6.7.2.4.2PIS、PA系统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显示和播报进站信息。
6.7.2.4.3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应向ISCS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
6.7.2.5站台屏蔽门
应向信号、ISCS系统发送站台屏蔽门状态及报警信息。
6.8列车进站停车
6.8.1场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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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2566—2023
列车进站过程中,列车进行进站广播和PIS信息显示,站台进行进站、到站广播和PIS信息显示;列
车自动对标停车,若准确对标停车,进行自动开门作业,自动打开有效侧的车门及站台屏蔽门,停站时
间内,保持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开启。
若发生欠标或过标不超过5m,列车自动以跳跃模式重新对标停车,最多尝试3次(可配置);若欠
标超过5m时,列车可继续运行并对标停车。
6.8.2功能分配
6.8.2.1车辆
6.8.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8.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
6.8.2.1.3应保持当前工况状态。
6.8.2.1.4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在车载PIS屏、车载PA显示和播报进站信息。
6.8.2.1.5应接收信号系统自动发送的开门指令,配合站台屏蔽门,使车门和站台屏蔽门保持同步打
开,并一次开门到位。
6.8.2.2信号系统
6.8.2.2.1应根据计划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
6.8.2.2.2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8.2.2.3应控制列车以FAM模式自动运行。
6.8.2.2.4应控制列车进站对标停车并进行安全防护。
6.8.2.2.5当列车跳跃次数超过规定值时,应施加制动。
6.8.2.2.6应显示过欠标报警、跳跃对标失败报警等信息。
6.8.2.2.7列车以FAM模式进站欠标或过标未超过5m时应控制列车自动跳跃对标,且对跳跃对标过
程及结果进行监督、防护。
6.8.2.2.8当列车以FAM模式进站过标5m时,应向车辆自动施加制动指令。
6.8.2.2.9应在列车停车满足停站对标要求后,自动向有效侧站台的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发送开门指令。
6.8.2.2.10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发送的状态信息。
6.8.2.2.11应向车辆及PIS、PA系统发送指令,联动列车和站台的PIS屏、PA显示和播报。
6.8.2.2.12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8.2.2.13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8.2.2.14应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跳跃失败、过/欠标等报警信息。
6.8.2.3ISCS系统
6.8.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8.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8.2.3.3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含间隙探测)及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设备状态及报警
信息。
6.8.2.3.4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跳跃失败、过/欠标等报警信息。
6.8.2.4通信系统
6.8.2.4.1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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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4.2PIS、PA系统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显示和播报进站和到站信息。
6.8.2.4.3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应向ISCS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
6.8.2.5站台屏蔽门
6.8.2.5.1应向信号、ISCS系统发送站台屏蔽门状态及报警信息。
6.8.2.5.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开门指令,配合车辆,使站台屏蔽门和车门保持同步打开,并一次
开门到位。
6.8.2.5.3应具备通过人工操作站台控制盘PSL/车控室内IBP盘按钮,打开/关闭整侧站台屏蔽门的功能。
6.8.2.5.4间隙探测状态应纳入站台屏蔽门“关闭且锁紧”状态回路,具有间隙探测报警及旁路功能,
并将间隙探测状态、报警以及旁路信息发送至ISCS系统。
6.9站台发车
6.9.1场景描述
列车在站台停稳后开始倒计时,停站时间结束前,自动关闭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停站时间结束后,
发车时间到且发车条件满足后,列车从站台自动发车,车载PIS屏、车载PA显示和播报列车预到站信息。
6.9.2功能分配
6.9.2.1车辆
6.9.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9.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
6.9.2.1.3应保持当前工况状态。
6.9.2.1.4应接收信号系统自动发送的关门指令,配合站台屏蔽门,使车门和站台屏蔽门保持同步关
闭,并一次关门到位。
6.9.2.1.5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在车载PIS屏、车载PA显示和播报列车预到站信息。
6.9.2.2信号系统
6.9.2.2.1在发车条件满足后,应根据计划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自动发车。
6.9.2.2.2应控制列车以FAM模式自动运行。
6.9.2.2.3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9.2.2.4应向车辆发送指令,联动车载PIS屏、车载PA显示和播报。
6.9.2.2.5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9.2.2.6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9.2.2.7停站时间结束前的一定时间(可配置),应自动向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发送关门指令。
6.9.2.2.8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发送的状态信息。
6.9.2.3ISCS系统
6.9.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9.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9.2.3.3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含间隙探测)、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设备状态及报警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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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4通信系统
6.9.2.4.1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6.9.2.4.2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应向ISCS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
6.9.2.5站台屏蔽门
6.9.2.5.1应向信号、ISCS系统发送站台屏蔽门状态及报警信息。
6.9.2.5.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关门指令,配合车辆,使站台屏蔽门和车门保持同步关闭,并一次
关门到位。
6.9.2.5.3应具备通过人工操作站台控制盘PSL/车控室内IBP盘按钮,打开/关闭整侧站台屏蔽门的功能。
6.9.2.5.4间隙探测状态应纳入站台屏蔽门“关闭且锁紧”状态回路,具有间隙探测报警及旁路功能,
并将间隙探测状态、报警以及旁路信息发送至ISCS系统。
6.10列车区间运行
6.10.1场景描述
列车自动以FAM模式从正线某一站自动运行至下一站的区间运行过程,站台PIS屏显示后续进站列
车信息,车载PIS屏显示列车下一站进站信息。
6.10.2功能分配
6.10.2.1车辆
6.10.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控制指令。
6.10.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
6.10.2.1.3应保持当前工况状态。
6.10.2.1.4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在车载PIS屏显示下一站进站信息。
6.10.2.2信号系统
6.10.2.2.1应控制列车以FAM模式自动运行。
6.10.2.2.2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10.2.2.3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10.2.2.4应实时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运行信息。
6.10.2.2.5应向车辆、PIS系统发送指令,联动车载PIS屏和站台PIS屏显示。
6.10.2.2.6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发送的状态信息。
6.10.2.3ISCS系统
6.10.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10.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列车运行信息。
6.10.2.3.3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含间隙探测)、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
6.10.2.4通信系统
6.10.2.4.1应在无线调度台上显示无线车载设备的相关状态信息。
6.10.2.4.2PIS系统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显示后续进站列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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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4.3专用无线、PIS、PA、CCTV系统应向ISCS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
6.10.2.5站台屏蔽门
应向信号系统、ISCS系统发送站台屏蔽门状态及报警信息。
6.11列车清客
6.11.1场景描述
列车根据正线运行计划或调度命令在指定的车站结束运行,列车停站清客。
列车在终点站或站后折返站需按计划清客时,列车停车后,自动触发客室内终点站广播并联动车载
PIS屏提示乘客下车,系统自动扣车;车站工作人员确认乘客全部下车后,依次按压站台“关门联动”
和“清客确认”按钮;终点站清客列车工况变为“退出正线服务”工况,站后折返清客列车工况保持不
变,列车等待自动发车。
对于临时清客,信号系统向列车发送“临时清客”信息,列车停车后,自动触发客室内广播并联动
车载PIS屏提示乘客下车直到清客完成,同时联动触发对应侧站台PIS屏显示提示乘客不能上车,系统自
动扣车;车站工作人员确认乘客全部下车,按压站台“关门联动”按钮,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关闭,向OCC
调度员汇报清客完成,OCC调度员在调度员工作站上进行清客确认。
6.11.2功能分配
6.11.2.1车辆
6.11.2.1.1应接收和执行信号系统“清客”/“临时清客”等控制指令。
6.11.2.1.2应实时将车辆调所需信息发送至OCC。
6.11.2.1.3应保持当前工况状态不变或响应“退出正线服务”工况指令。
6.11.2.1.4应接收信号系统指令,在车载PIS屏、车载PA显示和播报清客信息。
6.11.2.1.5应接收信号系统自动发送的开门指令,配合站台屏蔽门,使车门和站台屏蔽门保持同步开
门,并一次开门到位。
6.11.2.1.6应具备接收信号系统远程人工发送的“关门联动”指令,关闭整侧车门的功能。
6.11.2.2信号系统
6.11.2.2.1应根据计划自动触发/人工命令办理相应进路。
6.11.2.2.2应向列车发送“清客”/“临时清客”等控制指令。
6.11.2.2.3宜接收和显示车辆调所需列车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应接收和显示车辆影响列车运行的
事件和报警信息。
6.11.2.2.4应接收和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
6.11.2.2.5应向ISCS系统发送列车清客等运行信息。
6.11.2.2.6清客前,应联动车载PIS屏、车载PA清客显示和播报。
6.11.2.2.7OCC调度员工作站应具备设置临时清客、取消临时清客功能。
6.11.2.2.8临时清客时,宜具备向PIS、PA系统发送临时清客显示及播报指令的功能。
6.11.2.2.9应具备OCC远程人工清客确认功能。
6.11.2.2.10在设置站台“清客确认”按钮的车站,应具备站台清客确认功能。
6.11.2.2.11应自动向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发送开门指令。
6.11.2.2.12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发送的状态信息。
6.11.2.2.13应在工作站、站台及IBP盘上设置车门与站台屏蔽门关门联动/开门联动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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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2.14人工按压“关门联动”按钮后,应向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发送关门指令。
6.11.2.2.15宜“关门联动”、“清客确认”均被触发,发车时间达到后方能自动发车。
6.11.2.2.16清客完毕后,对于入库列车应发送“退出正线服务”工况指令,对于继续运行的列车应
保持正线服务工况不变。
6.11.2.3ISCS系统
6.11.2.3.1应显示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并将接触网/接触轨供电状态发送至信号系统。
6.11.2.3.2应接收信号系统发送的清客等列车运行信息。
6.11.2.3.3应接收和显示站台屏蔽门(含间隙探测)、专用无线、PIS、PA、CCTV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3212/T 1074-2021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监测规范 2021-10-29
- DB3212/T 1078-2021 农村警务工作规范 2021-10-29
- DB22/T 5030-2019 内置保温复合墙体技术标准 2019-12-05
- DB3212/T 1075-2021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规范 2021-10-29
- DB3212/T 1079-2021 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 2021-10-29
- DB3212/T 1082-2021 农村消防建设管理规范 2021-10-29
- DB22/T 5032-2019 给水排水顶管工程技术标准 2019-12-05
- DB3212/T 1081-2021 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指南 2021-10-29
- DB3212/T 1076-202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 2021-10-29
- DB3212/T 1077-20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精准资助规范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