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641.1-2017 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第1部分:总则

DB45/T 1641.1-2017 DB45/T 1641.1-2017 Operational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matters in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1641.1-2017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2-30
实施日期
2018-01-30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C5151C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DB1641.1—201745/T

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第1部分:总则

HealthandfamilyplannifamilyandHealthliceadministrativengoperationitemnsing

proceduresPart1:PartproceduresRulesGeneral

2017-12-30发布2018-01-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5/T1641.1DB45/T—2017

前言言前

DB45/T1641—2017《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分为三十一个部分:1641—2017《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分为三十一个部分:DB45/T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第3部分: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第4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第5部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第6部分: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除外);

——第7部分: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第8部分: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第9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第10部分: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第11部分:医师资格准入;

——第12部分: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第13部分:医师执业注册;

——第14部分: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第15部分:护士执业注册;

——第16部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第17部分:医疗广告审查;

——第18除利用新材料、部分: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第19部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第20部分: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第21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第22部分: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

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第23部分: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第24部分: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第25部分: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第26部分: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第27部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第28部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

——第29部分: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权限内);

——第30部分: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31部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核。

本部分为DB45/T1641—2017的第1部分。1641—2017的第1部分。本部分为DB45/T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本部分按照GB/T

本部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I

DB45/T1641.1DB45/T—2017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夏宁、戴前富、周晓露、孔令乾、黄雅婷。

II

DB45/T1641.1DB45/T—2017

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第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1部分:总则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的术语和定义、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性质、施主体、实承

办机构、办理地点和时间、咨询和监督电话、设定依据、实施对象、行使层级、权限划分、行使内容

通办范围、办结时限、实施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

数量限制、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结果名称和结果样本、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

市和县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自治区本级、设区的(市、区)实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

操作,亦可对申请人申请办理具体许可事项提供指导;国务院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

政权力类型,如行政确认或其他行政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2.1

必要材料NecessarymaterialsmaterialsNecessary必要材料

决定行政许可事项必备的申请材料。

2.22.2

非必要材料UnnecessarymaterialsmaterialsUnnecessary非必要材料

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相关信息起辅助证明作用的申请材料。

2.32.3

共性材料commonmaterialsmaterialscommon共性材料

申请人在本自治区范围内办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时,原已提供过的申请材料,在没有发生变化

的前提下再办理其他事宜时,可不重复提供的申请材料。

2.42.4

个性材料personalitymaterialsmaterialspersonality个性材料

申请人准备的仅能用于办理单一事项,不具备重复使用、不宜再办理其他事项的材料。

33项目名称

3.13.1主项名称

依照设定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表述并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

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分级实施审批的事项,均按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目录规定的项目名

称统一确定。

1

DB45/T1641.1DB45/T—2017

3.23.2子项名称

依照设定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对实施许可情形的表述,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权

力运行流程梳理再造相应文件规定,设定子项名称,同一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下的子项,应便于管理、

便于实施以及便于申请人办理,并实现统一规范。

44实施主体

依照设定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表述。实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部门,应明

确为同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实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主体的性质,应为法定机关或

授权机关。

55承办机构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应当设立具体承办机构。

66办理时间和地点

自治区本级、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

局办理的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规定办理时间和地点。

77咨询和监督电话

自治区本级、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应当设立实施卫生计

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咨询和监督电话。

88设定和实施依据

8.18.1设定依据

依照设定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列明设定依据和条款。

8.28.2实施依据

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如果有多个实施依据需要表述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顺

序(即按照法律位阶效力从高到低)表述。

99实施对象

依照设定和实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表述具体的实施对象。

1010行使层级

列明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属于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分级管理或单独层级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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