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庄马展、兰芬、林红、陈萁琦、郑冠凌、龚春明、唐雪平、许杰龙、高绍龙、叶志南、林海滨、黄建新
- 出版信息:
- 页数:3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CCSZ01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00—2023
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2023-01-13发布2023-01-13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02/T100—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区域开发方案分析....................................................................5
6现状调查与评价......................................................................5
7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6
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
9区域开发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9
10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10
11区域开发的管理....................................................................11
12公众参与..........................................................................11
13评价结论..........................................................................11
14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要求................................................12
附录A(资料性)环境现状评价收集引用资料.......................................13
附录B(资料性)现状调查内容................................................14
附录C(资料性)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推荐指标...................................17
附录D(资料性)碳排放评价参考方法.............................................22
附录E(资料性)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推荐值.....................................24
附录F(资料性)区域各类项目环评告知内容推荐格式...............................25
附录G(资料性)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报告参考提纲...............................26
参考文献.......................................................................29
I
DB3502/T10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马展、兰芬、林红、陈萁琦、郑冠凌、龚春明、唐雪平、许杰龙、高绍龙、
叶志南、林海滨、黄建新。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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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区域评估(环境影响)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不含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重大环境卫生设施、海洋工程的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51255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HJ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23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HJ9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CJJT4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DB35/322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323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T772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
DB3503/Z5016厦门市主要工业及生活用水定额
3术语和定义
HJ2.1、HJ1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区域评估(环境影响)regionalassessmentforenvironmentalimpact
以城市区域开发方案为评估对象,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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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环境卫生设施majorenvironmentalsanitationfacilities
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
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一般固体废
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填埋场或焚烧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等。
4总则
4.1评价目的
摸清区域资源和环境状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论证区域开发方案的生态环境适宜性,提
出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各类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为
区域规划决策和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依据。
4.2评价原则
4.2.1早期介入、全程互动
评估应在区域开发方案编制的早期介入,全过程参与开发方案研究、论证,并提出优化建议。
4.2.2适当简化、突出重点
针对区域开发污染影响程度和范围相对较小的特点,可适当简化大气、水环境、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内容,侧重调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关注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制约因素,评估区域开
发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4.2.3绿色低碳、协同增效
衔接“三线一单”成果、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统筹自然资源集约节
约、能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优先等需求,优化区域开发方案,实现区域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协
同管理。
4.3评价范围
4.3.1时间维度上,包括区域开发方案分区分阶段实施的建设期和运营期。
4.3.2空间尺度上,根据区域开发方案及拟开发项目类型的环境影响特点,兼顾区域、流域污染物传
输扩散特征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
4.3.2.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以开发区域为评价范围,当区域周边存在可能影响本区域大气环境的污染源时,将评价范围延伸至
该污染源。
4.3.2.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包括区域内地表水系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受纳地表水体,并参照HJ2.3考虑上下游的水力连接
适当延伸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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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
以开发区域为评价范围,如区域周边现状及历史上存在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等可能影响本区域
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源,将评价范围延伸至该污染源。
4.3.2.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
以开发区域为评价范围,如区域周边现状及历史上存在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等可能影响本区域
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将评价范围延伸至该污染源。
4.3.2.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以开发区域为评价范围,并考虑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参照HJ19适当扩大评价范围。
4.3.2.6声环境评价范围
以区域边界外延200米为评价范围;如区域存在高噪声项目,其影响贡献值到区域边界外200米处仍
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值的距离。
4.4技术流程
4.4.1区域评估(环境影响)的技术流程见图1。
4.4.2确定评价重点和技术线路
初步分析区域开发方案,根据规划用地类型,判断可能引进的项目类别,识别环境影响特点,确定
评价范围与评价重点。
4.4.3区域开发方案分析与现状调查
研究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三线一单”成果,分析区域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收集
区域环境基础资料,调查区域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目标,完成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区
域开发的主要环境影响和节能减碳潜力,明确资源、生态和环境制约因素,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4.4.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分析、预测和评价区域开发方案实施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和利用影响、各环境要素和累积性生态环
境影响。
4.4.5综合论证与对策建议
深入论证区域开发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及环境效益。提出必要的优化调整建议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
施;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分类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管控要求,形成告知内容
清单,提出区域开发的管理要求,明确后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及区域方案调整的评估要求,
得出评价结论。
4.4.6在规划协调性分析、现状调查、制约因素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影响预测、区域开发方案
综合论证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各专题中,全过程引入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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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区域评估(环境影响)技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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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区域开发方案分析
5.1区域开发方案概述
5.1.1对区域已开发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与总结,重点分析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5.1.2介绍区域开发方案的编制背景,梳理分析开发范围、发展定位与目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
用地规模等)、用地布局与空间结构、交通路网、基础设施(给排水、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等市政基础设
施的选址、规模)、开发时序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的建设内容。如区域开发方案包含的建设
项目已明确设计内容,说明其选址、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时段。
5.1.3梳理分析区域可能引进的建设项目类型并列出清单,确定各类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
5.2规划协调性分析
收集上层位与同层位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分析区域开发方案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关系或衔接关系(或依托关系),明确在空间
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降碳等方面的不协调或潜在冲突。
5.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5.3.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5.3.1.1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主要对照厦门市生态控制线和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成果,
分析开发区域的各类功能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线的交叉情况,分析交叉区域开发内容与相应
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明确不协调或冲突内容。
5.3.1.2岸线资源利用符合性分析主要对照区域岸线空间划定成果,分析岸线区域的环境敏感性,论
证岸线利用或保护方案的合理性。
5.3.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对照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与管控相关要求,分析发展目标、结构布局、发展规模等开发内容与环境质
量底线的协调性。
5.3.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在全市层面统筹考虑,分析区域资源利用合理性和节能降碳潜力。
5.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对照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区域开发方案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利用效
率等要求的符合性。
6现状调查与评价
6.1调查原则
优先采用生态环境部门所发布的有效环境状况信息、已开展的常规例行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调查数
据,也可收集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其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资料来源推荐见附
录A。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需补充监测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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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现状调查
现状调查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生态状况、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环保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调查,
主要调查内容见附录B。可根据区域开发方案的环境影响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当调整调查内容。
6.3现状分析与评价
6.3.1按HJ2.2、HJ2.3、HJ2.4、HJ964等,分析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明确主要污染因子;采
用近5年或更长时间段资料,分析区域水、大气、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调查评价范围内的
已建项目、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建项目等污染源现状及历史变化,收集相关资料分
析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否满足DB35/322、DB35/323等标准要求。
6.3.2按HJ19和HJ192,统计评价范围内的植被类型和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生态系统类型
及面积;分析评价范围内的物种分布特点、重要物种的种群现状以及生境的质量、连通性、破碎化程度
等;结合区域生态问题调查结果,分析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以及总体变化趋势;涉及
生态敏感区的,分析其生态现状、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6.3.3分析现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等是否满足区域当前及未来环境保护要求。
6.3.4收集评价范围内所发生的环保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污染事故情况,分析投诉热点及成因、问
题解决情况等。
6.4制约因素分析
分析评价区域资源利用水平、生态状况、环境质量等现状与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等管控要求之间的关系,从区外“邻避工程”、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区内与周边现有工
业用地或排污单位情况、依托市政基础设施情况、生态红线和土壤污染状况等方面开展分析,明确提出
开发区域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7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7.1基本要求
识别区域开发可能产生的生态与环境影响、区域周边邻近的重大污染源可能对开发区域的影响,明
确环境目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7.2环境影响识别
7.2.1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
从开发区域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开发规模和人口规模、空间结构与布局、基础设施及可能
引进的建设项目类别等方面,识别区域内及周边开发活动对资源和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等的影响途
径与方式,明确区域主要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重大、长期、潜在环境影响,确定重点
评价内容。
7.2.2环境影响识别的方法
采用专家咨询法、判断矩阵法和网络法等方法,以图、表等形式,建立区域开发主题与资源利用、
环境要素、生态因子之间的响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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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
7.3.1确定环境目标
针对区域开发过程可能涉及的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及主要的环境制约因素,根据国家和区域的
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政策、资源利用法规和政策的目标及要求,结合区域用地性质、
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的特征,确定区域的资源利用、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保护、污染防治和社会经
济等方面的环境目标及要求。
7.3.2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7.3.2.1在环境影响识别基础上,结合区域开发特点及环境现状,采用情景分析、专家咨询、公众参
与等方法,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资源环境法律法规,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规范,结合厦门市“三
线一单”成果中对区域环境控制单元的各项指标要求,确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7.3.2.2选取的评价指标应能表征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功能状态及资源禀赋和承载力;体现环境政
策和环境管理的要求;指标宜尽可能量化,易于统计、比较;针对区域开发方案特点和影响特征,指标
应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可操作性。推荐指标体系见附录C。
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1基本要求
8.1.1依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预测与评价区域内及周边开发内容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
围,分析区域开发后能否满足环境目标要求。
8.1.2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和评价可参考执行HJ2.2、HJ2.3、HJ2.4、HJ19、HJ169、HJ610、
HJ623、HJ964。
8.2环境要素影响预测与评价
8.2.1生态影响分析
8.2.1.1重点评价结构布局、土地利用变化、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的直接、间接
或累积性影响。分析区域开发所占用的植被类型、面积及比例,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群落结构等变化
情况;分析重要物种的分布、种群数量、生境状况等变化情况;分析区域开发占用的生态系统类型、面
积及比例;结合生物量、生产力、生态系统功能等变化情况预测分析区域开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
区域开发对景观生态格局和景观完整性可能产生的影响;涉及生态敏感区(自然景观、自然遗迹、保护
野生动植物、极危、濒危物种等)的,结合主要保护对象开展预测评价。
8.2.1.2从区域生态系统提供的调节服务功能(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水环境净化、空气
净化、固碳释氧、气候调节等)、文化服务功能(知识、休闲娱乐等非物质体验、生态旅游等),结合
区域实施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如绿化工程、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等),分析区域生态产品价值的变化
方向。
8.2.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2.1分析施工期扬尘污染特点,评价可能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时段、影响范围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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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分析交通运输、商业办公和居民生活使用能源等所产生的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和碳排放变化,
对区域空气质量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影响。碳排放评价方法可参考附录D。
8.2.2.3分析餐饮油烟,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设施、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恶臭,对环境保护目标
的“邻避”影响。
8.2.2.4如周边存在可能影响评估区域的已建或已批拟建/在建的大气污染源,应分析评价其可能对区
域空气质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8.2.3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3.1估算区域开发实施产生的污水排放量变化,预测与评价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如有依托的市政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应分析能否满足区域发展的需求。
8.2.3.2区域内如存在入河或入海排污口,分析雨污分流系统规划是否可解决现有水污染问题,并对
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8.2.3.3分析区域开发对区域原有雨水排放系统的影响,包括行洪排涝、蓄滞洪条件等。
8.2.4近岸海域环境影响分析
对涉及海岸线的区域,对照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规划
和规定,分析区域开发可能对岸线利用、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入海污染物变化、入海排污口整治等
方面的影响,明确是否落实了相关海域保护政策要求。
8.2.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区域内可能造成污染物渗漏的工程如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加油站、医院、污水管网、污水处理
设施等,由于防渗措施不到位可能造成污水入渗而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对评价范围内存在污染地块的,
收集污染地块所开展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修复效果评
估等,分析污染地块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特点、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评价污染地块及周边影响区域的土
地利用规划和开发时序合理性。
8.2.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对区域内潜在土壤环境污染源如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加油站等,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土壤污染风险及
主要受影响的地块。对评价范围内存在污染地块的,应分析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影响特点、可能影响范
围和程度,评价污染地块及周边影响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开发时序合理性。
8.2.7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7.1分析区域开发阶段的施工噪声影响特点,评价可能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时段、影响范
围和程度。
8.2.7.2预测主要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城市主、次干道等)、大型公共与商业设施建设后对区
域声环境质量水平、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范围、程度,评价声环境质量的变化能否满足相应的功能区目
标。
8.2.7.3如周边存在可能影响评估区域已建或已批拟建/在建的噪声源,应评价其可能对区域声环境质
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8.2.8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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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估算区域固体废物种类与产生量。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方式
的合理性;运营期区域配套或依托的环卫设施能否满足区域发展需求。
8.2.9环境风险分析
8.2.9.1针对区域内潜在的环境风险源类型(如加油站、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分析其可
能对环境保护目标的风险影响类型、影响范围和程度。
8.2.9.2识别影响评估区域的周边潜在环境风险源,分析其可能对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的风险影响类
型、影响范围和程度。
8.2.10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区域开发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文物保护单位或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单位(如古代风貌建筑)
的影响。
8.3资源利用评价
分析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利用、碳排放对所在地区或相关环境管控单元资源利用上线及碳排
放总量的占用情况,评估所在地区资源对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
9区域开发方案综合论证与优化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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