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714-2007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
LY/T 1714-2007 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Forest management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认可的独立认证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所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和评估。本标准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项原则相互联系,相互平衡,其排序与重要性无关。
发布历史
-
2007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
- 起草人:
- 张守攻、陆文明、徐斌、赵劼、于玲、刘开玲、关百钧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2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65.020.40
犅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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犔犢犜17142007
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
犉狅狉犲狊狋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犻狀犆犺犻狀犪犉狅狉犲狊狋犿犪狀犪犲犿犲狀狋
犵
ㅤㅤㅤㅤ
20070910发布20071001实施
国家林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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犔犢犜17142007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原则一:国家法律法规框架3
4原则二:森林权属4
5原则三: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利4
6原则四:森林经营方案5
7原则五:营林生产6
8原则六:生物多样性保护7
9原则七:环境影响8
10原则八:森林保护8
11原则九:森林监测9
附录(资料性附录)国家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A10
附录(资料性附录)国家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和协议
B12
ㅤㅤㅤㅤ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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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应遵循的原则、标准和指标,以及森林经营单位为实现森林可持
续经营应达到的绩效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认可的独立认证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所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审核
和评估。本标准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项原则相互联系,相互平衡,其排序与重要性无关。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森林认证犳狅狉犲狊狋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
森林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森林认证包括两个基本内容,即森
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森林经营认证是通过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评估,以证
明森林是否实现了可持续经营。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林产品加工、贸易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即从加
工、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监管链进行评估,以证明林产品的原料来源。
2.2
森林经营犳狅狉犲狊狋犿犪狀犪犲犿犲狀狋ㅤㅤㅤㅤ
犵
对现有森林进行科学培育,以提高森林的产量和质量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称。
2.3
产销监管链犮犺犪犻狀狅犳犮狌狊狋狅犱
狔
原料、加工后的半成品和产品所经过的从森林到消费者的所有环节的监管过程,包括所有的加工、
制造、运输、储存和销售阶段。
2.4
森林可持续经营狊狌狊狋犪犻狀犪犫犾犲犳狅狉犲狊狋犿犪狀犪犲犿犲狀狋
犵
通过现实和潜在的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合理经营,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与活力,维护生
物多样性及其生态功能,以此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林产品及其环境服务功能的需求,保障和促
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2.5
森林经营单位犳狅狉犲狊狋犿犪狀犪犲犿犲狀狋狌狀犻狋
犵
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和经营目标,在具有明确边界的主要由森林覆盖的区域从事森林经营活动的企
业、政府机构和社团,或上述单位的部分或联合体。
2.6
森林经营方案犳狅狉犲狊狋犿犪狀犪犲犿犲狀狋犾犪狀
犵狆
森林经营单位以森林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科学地组织森林经营的规划设计文件。
2.7
森林权属犳狅狉犲狊狋狋犲狀狌狉犲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包括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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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当地社区犾狅犮犪犾犮狅犿犿狌狀犻狋
狔
居住在林区内或周边地区与森林有利益关系的居民形成的社会群体。
2.9
利益相关者狊狋犪犽犲犺狅犾犱犲狉
与森林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如政府部门、当地社区、林业职工、投
资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和一般公众等。
2.10
认证机构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犫狅犱
狔
这里指森林认证机构,即具有一定能力和资格,经过国家认可机构认可,根据森林认证标准和产销
监管链标准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或木材加工、贸易企业的产销监管链进行审核和评估的第
三方机构。
2.11
保护区域狉狅狋犲犮狋犲犱狕狅狀犲
狆
为了保存其珍贵生物资源与科研的需要,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
遗传资源的天然林分布区给予特别保护的地域。保护区域可以是国家或地方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国家
森林公园等,也可以是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的。
2.12
森林监测犳狅狉犲狊狋犿狅狀犻狋狅狉犻狀
犵
对森林状况、经营活动及其环境和社会影响等进行持续或定期的测定与评估。
2.13
ㅤㅤㅤㅤ
营林生产狊犻犾狏犻犮狌犾狋狌狉犲
通过优化森林的结构和生长,最大限度地满足森林经营目标的森林作业、抚育措施和木材生产。
2.14
采伐许可证犮狌狋狋犻狀犾犻犮犲狀狊犲
犵
允许进行森林或林木采伐活动的法律许可文件。
2.15
环境影响评估犲狀狏犻狉狅狀犿犲狀狋犪犾犻犿犪犮狋犪狊狊犲狊狊犿犲狀狋
狆
评估森林经营对环境的实际的或潜在的影响,以规划如何减少或避免负面影响,扩大正面影响的过
程。除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有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的评估外,森林经营单位可以自行开展。
2.16
生物多样性犫犻狅犱犻狏犲狉狊犻狋
狔
生物种类之间的多样化、变异性及生态复合性,它是包括地球上所有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物种、各个
物种所拥有的基因和各种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综合概括。
2.17
濒危物种犲狀犱犪狀犲狉犲犱狊犲犮犻犲狊
犵狆
由于不能适应环境或受到生物因素等干扰而逐步衰退和减少,趋于灭绝的物种。
2.18
受威胁物种狋犺狉犲犪狋犲狀犲犱狊犲犮犻犲狊
狆
在可预见的将来会在其分布区的整个或大部分地区面临濒危境地的物种。
2.19
病虫害综合治理犻狀狋犲狉犪狋犲犱犲狊狋犿犪狀犪犲犿犲狀狋
犵狆犵
以经济学、生物学和生态学为基础,承认森林病原和昆虫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强调应用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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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分析的方法,选择最佳的技术方案控制病虫害。
2.20
化学品犮犺犲犿犻犮犪犾狊
森林经营中所使用的化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激素等化学品。
2.21
非木质林产品()
狀狅狀狋犻犿犫犲狉犳狅狉犲狊狋狉狅犱狌犮狋犖犜犉犘
狆
从森林中得到的,除木材以外的林产品,如树脂、蘑菇、野菜以及其他动植物产品。
2.22
天然林狀犪狋狌狉犲犳狅狉犲狊狋
由自然传播或萌生而形成的、具有当地生态系统的大多数主要特征及关键要素(如复杂性、结构层
次和多样性)的森林。
2.23
乡土树种狀犪狋犻狏犲狊犲犮犻犲狊
狆
本地区原有的、天然分布的树种。
2.24
外来物种犲狓狅狋犻犮狊犲犮犻犲狊
狆
从分布区以外地区引入的物种。
2.25
外来入侵物种犻狀狏犪狊犻狏犲狊犲犮犻犲狊
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物种:
———从分布区以外引入;
ㅤㅤㅤㅤ
———在当地的自然或人工条件下形成自我再生能力;
———给当地的生态系统或地理结构造成了明显的损害或影响。
2.26
生境犺犪犫犻狋犪狋
动物或植物群落着生、分布地域内的生态环境。
2.27
景观犾犪狀犱狊犮犪犲
狆
由于地质、地形、土壤、气候、生物及人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生态系统的地理组合。
2.28
森林破碎化犳狅狉犲狊狋犳狉犪犿犲狀狋犪狋犻狅狀
犵
导致连续的森林覆盖转化为被非林地分割的森林斑块的过程。
3原则一:国家法律法规框架
森林经营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国家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
3.1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3.1.1森林经营单位备有现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参见附录)。
A
3.1.2森林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3森林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员工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3.1.4曾有违法行为的森林经营单位已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3.2依法缴纳税费
3.2.1森林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了解所需缴纳的税费。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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