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353-2018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B37/T 3353-2018 Guidance for implementing a safety hazard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glass packaging container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353-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9
实施日期
2018-07-29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81.040.01

Y2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353—2018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linefortheinvestigationandgovernancesystemofaccident

andpotentialdangerforproductionsafetyofglasspackagingcontainer

manufacturingindustry

2018-06-29发布2018-07-29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35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磊、崔蕾、郑海峰、范智勇、孙晓明、高金涛、李显亮。

I

DB37/T3353—2018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和《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玻璃包装容器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

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II

DB37/T3353—2018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

确定同类型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

度、记录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011-2017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3293-2018玻璃包装容器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2—2016、DB37/T2974-2017及DB37/T3293-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健全机构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级组织负责人以及防火防爆、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电气、

原熔、设备、危险作业等各类专业小组组成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形成各级组织负责、各专业

技术支持、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工作机制。

4.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过程及有效性全

面负责,其主要责任为:

——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监测工

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等;

——确定各系统、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成立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委员会和各专业工作组,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部署对体系

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

——审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方案;

——组织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1

DB37/T3353—2018

4.1.2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协调和考核隐患排查

和治理工作开展的全过程。

4.1.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制定企业年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计划;

——负责策划、组织、监督企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实施;

——负责跟踪、落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效果验证;

——负责企业事故隐患及治理工作的统计分析;

——负责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4.1.4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在本组织开

展的全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本组织及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本组织及职能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及在本组织能力下能够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

整改及验证;

——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本组织及职能范围内存在的无能力进行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

4.1.5各专业组是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为:

——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支持;

——依据公司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计划,策划、组织、监督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实施;

——负责跟踪、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效果验证。

4.1.6岗位人员应依据各自岗位责任制,积极参与并履行以下职责:

——掌握本岗位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标准并落实本岗位的日常排查;

——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并落实临时应急措施后方可作业;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重大事故隐患区域并做好隔离及应急措施,待隐患

整改完成后方可作业。

4.2完善制度

企业应结合组织机构、工艺、管理等特点,明确隐患排查的层级、主体、范围、周期及实施流程,

确定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流程,做到责任、措施、时限、投入全面落实,时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并通过隐患排查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制定,提升企业预防事故发生的能力。

隐患排查应形成文件化记录,追踪隐患排查的治理过程及效果验证。

4.3组织培训

企业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

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及应急措施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4.4责任落实

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应与公司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相结合,纳入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内容。通过隐

患排查的落实、措施的有效性、治理的效率等考核项目,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相结合,层层落实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2

DB37/T3353—2018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

故隐患。

5.1.1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DB37/T2883—2016第6.1条的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如煤气站、氨水储罐),作业人员在10人(含)以上

且无必需的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

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

互联互通;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

装置;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

——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隐患。

5.2隐患分类

按DB37/T3011-2017第5.2条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按DB37/T3011-2017第6.1条内容编制企业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6.2制定排查计划

3

DB37/T3353—2018

按DB37/T3011-2017第6.2条内容制定企业隐患排查计划。

6.3隐患排查

6.3.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或专项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节

假日隐患排查、外委专家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

6.3.1.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作业人员的交接班检查和作业中巡查,以及各级组织负责人和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

装置、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及通道等方面

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6.3.1.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贯彻落实各级组织的安全责任制,以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及适用性为重点,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6.3.1.3专业或专项性隐患排查主要是指根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行业特点,重点对设备、电气、消防、

玻璃窑炉、煤气炉、变配电室、特种设备等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或局部专业或专项性的排查。

6.3.1.4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企业根据所在地区自然气候对企业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的预防

性隐患排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运行、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防季节性疲劳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泄漏中毒、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6.3.1.5节假日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针对作业人员在节假日前后的精神状态、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器材、

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6.3.1.6外聘专家隐患排查是指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委托企业外的具有

专业技能或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专家协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

6.3.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业内发生的或者通过信息渠道获得的企业存在同类事故风险的,

进行举一反三的隐患排查。

6.3.2排查要求

按DB37/T3011-2017第6.3.2条内容要求进行排查落实。

6.3.3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适用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本标准组织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公司

级、车间级、专业组、班组及岗位级。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及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专业组级;

——专业或专项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专业组级;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车间级、班组级;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车间级、班组级;

——外聘专家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公司级、车间级、专业组级;

——新、改、扩项目投入使用前的验收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车间级、专业组级。

6.3.4排查周期

4

DB37/T3353—2018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日用玻璃制品制造行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业或

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班组及岗位级的日常隐患排查依据隐患排查标准,每日作业期间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当日隐患

排查覆盖岗位全部风险点。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的日常隐患排查应增加排查频次,岗位级应每

两小时进行排查一次;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周期,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公司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专业或专项性隐患排查的周期依据生产需要可随时开展,但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在季节交替时进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预防性的隐隐患排

查;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周期依据公司节假日安排进行落实,每个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外聘专家隐患排查周期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需求进行;

——依据信息渠道获取的企业外部发生的企业存在同类事故时,应及时进行一次事故类比隐患排

查,排查注意时效性;

——新、改、扩项目投入使用前的验收隐患排查应在项目投入使用或试运行期间进行。

6.3.5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及排查周期,在排查项目清单中确定具体排查项目,

由各组织级别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6.3.6排查结果记录

各相关层级的组织部门对照确定的排查项目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生产现场类隐患应保留影像

记录便于清楚反应隐患的状态。

6.4隐患治理

6.4.1隐患治理要求

DB37/T3011-2017第6.4.1条的要求适用于本条款。

6.4.2隐患治理流程

DB37/T3011-2017第6.4.2条的要求适用于本条款。

6.4.3一般隐患治理

一般隐患治理包括:汇总隐患信息、编制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

理情况反馈、隐患治理验收等环节。

——汇总隐患信息。将排查出的隐患信息依据机械、电气、消防、危化品、作业环境、特种设备、

违章、职业健康、其他类进行统计分类、汇总;

——编制隐患整改通知单。依据本标准6.4.1内容编制隐患整改通知单;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将编制完成的隐患整改通知单通过书面形式下发至隐患治理各责任组织或

责任人,必要时可抄送上级主管组织或负责人;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责任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参考治理建

议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落实;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治理情况反馈至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单位,未

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并与整改通知制发单位协同解决,责任单位无能力进行整改的,

5

DB37/T3353—2018

应将一般隐患升级至重大隐患并按本标准6.4.4内容进行治理;

——隐患整改通知制发单位应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6.4.4重大隐患治理

6.4.4.1隐患评估

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专业部门或专业组对重大

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

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4.4.2治理方案

按DB37/T3011-2017第6.4.4.2内容确定治理方案和整改治理通知书。

6.4.4.3治理实施

责任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和治理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治理资金从安全费用支出,

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

证生产安全的,工贸企业应当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6.4.4.4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专业部门或专业组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

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专业部门或专业组人员进行

签字确认,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跟踪复查评估,确保隐患治理效果。

企业应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统计分析公司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为公司安全管理及事

故预防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6.4.5重大隐患上报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向当地县(市、

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7文件管理

7.1企业可结合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记录管理程序,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产生的记录、文档进行管

理。确保记录或文档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保存和处置受控。记录档案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记录表;

——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事故隐患治理统计分析台账等。

7.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6

DB37/T3353—2018

应符合DB37/T3011-2017第8条的要求,同时评审结果的内容及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

好记录。

9持续改进

DB37/T3011-2017第9条的要求适用于本条款。

7

DB37/T3353—2018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

A.1按照计划或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

——分级、分层次开展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

——培训教育保留培训课件、考核记录、签到等文件记录。

A.2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

——班组级岗位每日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车间每半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公司级每月不少于两次隐患排查;

——其他计划或临时性隐患排查落实。

A.3隐患治理

——隐患整改项目落实“四定”责任制;

——按计划完成治理并及时反馈;

——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可靠的监控和应急措施;

——隐患排查及治理过程均应汇总存档形成文件记录。

A.4隐患治理率

——95%≤整改率为合格;

——80%≤整改率﹤95%为不合格;

——整改率﹤80%为严重不合格。

A.5隐患排查治理结果及考核进行公示

——各层级在职责区域内对隐患排查治理结果公告;

——涉及重大隐患的应上报当地主管安全部门。

A.6绩效考核

——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

——A1项考核总分数为10分,每个分项为5分;

——A2项考核总分数(每个分项)为10分;

——A3项考核总分数为20分,每个分项为5分;

——A4项考核总分数为40分,符合第一分项得40分,符合第二分项得20分,第三分项不得分。

8

DB37/T3353—2018

——A5项考核分数为10分,每个分项为5分;

绩效考核扣分项以扣完单个分项分数为止,汇总考核分数。

绩效突出的应进行奖励,绩效加分不得超过总分数的10%。

绩效考核与安全奖金相结合,视考核分数按比例扣除或增加安全奖金。

9

DB37/T3353—2018

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表B.1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日常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综合性排查专业或专项性排查

排查

责作业步骤防火

险危险源或班组车间公司设备原熔电气

编类名任(检查项目)防爆

点潜在事件管控措施

号型称单

等序(标准)

位名称日月季度季度季度季度半年

级号

工程技术车辆保持良好性能√√√

管理措施定期对铲车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点检√√√

铲车机械培训教育宣导作业人员每日对铲车进行日常点检√√√

性能故障个体防护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

1.对受伤部位进行包扎(固定)后送医院救治

应急处置√√√

铲车2.现场配置应急医疗器材并保持有效

1

上料工程技术√√√

作上管理措施严禁酒后上岗√√√

业料人员酒后培训教育宣导员工严禁酒后上岗√√√

14熔

活作上岗个体防护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

动业1.对受伤部位进行包扎(固定)后送医院救治

应急处置√√√

2.现场配置应急医疗器材并保持有效

1.设置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网

工程技术2.防护网的网眼应至少防止小手指接触到旋转的机械√√√

气体肌体接触

部件

2输送旋转的机

1.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

上料械部件管理措施√√√

2.张贴“当心机械伤害”安全标识

培训教育维修保养设备时应停机作业√√√

1

DB37/T3353—2018

表B.1(续)

日常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综合性排查专业或专项性排查

排查

作业步骤防火

班组车间公司设备原熔电气

(检查项目)防爆

管控措施

风序

责名称日月季度季度季度季度半年

险号危险源或

编类名任

点潜在事件个体防护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

号型称单

等(标准)

位1.断电停机

级2.将受伤部位从机械部件中脱离

应急处置√√√

3.对受伤部位进行包扎(固定)后送医院救治

4.现场配置应急医疗器材并保持有效

工程技术料仓口处增设安全防护罩(板)√√√

1.料仓口处增加“注意安全”安全标识

料仓料仓口处管理措施2.作业人员使用照明工具进行观察作业人员使用照明√√√

3料位无安全防工具进行观察

检查护设施培训教育发现料仓口无防护措施时,不得接近料仓口作业√√√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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