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24067-2024 Greenhouse gases—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quantifica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067-202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23
实施日期
2024-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
适用范围
本文件采用与生命周期评价标准(GB/T 24040 和GB/T 24044)一致的方式,规定了产品碳足迹和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原则、要求和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产品碳足迹相关研究,其结果可应用于不同的场景。碳抵消以及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信息交流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仅针对单一环境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潜在环境影响,也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华测认证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天岳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包装联合会、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环汽研(北京)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福建空天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埃克森美孚亚太研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苏州新碳峰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国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精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澳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康美包(苏州)有限公司、知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日化商会、上海潮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亮、吕彬、袁昊、李艳萍、佟庆、周璐、白雪亮、李永亮、贺婷婷、于洁、李涛、胡柯华、许沛丰、蒋婷、杨世兴、田亚峻、黄进、夏玉娟、孙志辉、王郑江、易俊、贾佳、曹国荣、卓然、冯田丰、邹博文、谭平、闫韬、魏晓东、胡美玲、王晓霞、余方春、项凤华、吴清宇、胡凯、徐金梅、谢骆乐、张肃、杨明、谢宝刚、陆彩霞、吕志勇、李金波、牟守勇、王佳旭、孙一鸣、梁宇彤、彭妍妍、郭玥锋、刘潇、周建、何鑫、魏子杰、王扬虎、王越、陈一、王永生、郑春元、刘国强、程晓、杨南彦、姜欢、贲智群、李勋、李念鹏、卓琦、崔剑锋、张和平、卢广业、丁宁、尚慧宁、赵亚洲、林武、杜文俊、郑欣宜、朱良伟、翁慧、王宏涛、赵芳敏、马云高、张文龙、王昌芳、邓桃、鲁仰辉、高萌、陈博、吉喆、宋文健、陈文昊、荣雅静、黄艳梅、衣英华、孟毅、黄军、刘艳菊、廖宇、谷尔雪、于伟静、王兴、孔凯、燕东、杨军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 字数:8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20.10

CCSZ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067—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reenhousegases—Carbonfootprintofproducts—

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quantification

(ISO14067:2018,MOD)

2024⁃08⁃23发布2024⁃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24067—2024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Ⅴ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应用·······················································································································8

5原则·······················································································································8

6产品碳足迹和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方法·····································································10

7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24

8鉴定性评审············································································································26

9产品碳足迹声明······································································································26

10具体产品碳足迹标准框架·························································································26

附录A(规范性)产品碳足迹的局限性·············································································27

附录B(规范性)基于不同产品的产品碳足迹比较······························································28

附录C(规范性)产品碳足迹系统方法·············································································29

附录D(资料性)产品碳足迹研究中回收处理的可能程序·····················································31

附录E(资料性)关于农林产品GHG排放量和清除量的量化指南··········································34

附录F(资料性)GWP参考值·······················································································36

附录G(资料性)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37

附录H(资料性)具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标准框架··················································41

参考文献····················································································································42

GB/T2406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本文件与ISO14067:2018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第3章对应ISO14067:2018的3.1;

——删除了ISO14067:2018的3.2;

——增加了6.2.1、6.3.3、6.3.8、6.5.3;

——6.2.2、6.3.4~6.3.7、6.3.9、6.3.10分别对应ISO14067:2018的6.2、6.3.3~6.3.6、6.3.7、6.3.8;

——7.3对应ISO14067:2018中的7.3和7.4;

——增加了第9章;

——增加了第10章。

本文件与ISO14067:201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的GB/T24025—2009、GB/T24040—2008、GB/T24044—2008、GB/T32150—

2015和ISO/TS14027:2017,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增加了6.2.1“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的编制要求”,增加可操作性,便于本文件的应用;

——6.3.2“产品碳足迹的研究范围”e)中增加了数据地理边界,增加可操作性,便于本文件的应用;

——增加了6.3.3“产品系统及其功能”,便于功能单位和声明单位的理解和确定;

——增加了6.5.3“产品碳足迹计算公式”,增加可操作性,便于本文件的应用;

——7.3中更改了产品碳足迹报告的内容,并在产品碳足迹报告中增加地理格网划分的相关内容,

方便对产品碳足迹报告的应用。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3.1.7的注2增加了ISO14021的修正内容;

——删除了ISO14067:2018的3.1.1.9中注3;

——3.2.1中增加了注,删除了ISO14067:2018的3.1.2.1中注1、注2和注3;

——3.2.2中增加了注,删除了ISO14067:2018的3.1.2.2中注1、注2和注3;

——删除了ISO14067:2018的3.1.2.4中注1和注2;

——删除了ISO14067:2018的3.1.3.7中注1;

——5.2中增加了注3;

——6.1中增加了基于地理位置开展产品碳足迹研究的形式和具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编制

依据;

——6.3.5.3中增加了取舍原则中取舍比例的描述;

——6.3.8中增加了增加数据地理边界的解释说明,以及选择地理格网划分规则和格网级别的

说明;

——6.4.1中增加了注释;

——6.4.4中增加了注2;

——6.4.9.4.4中删除了列项5以及与小岛屿国家的相关内容;

——6.4.9.6中注6将“ISO10381(allparts)”更改为“ISO18400⁃101”;

——6.6中“结果解释宜包括以下内容”中增加了列项“描述地理格网的划分方法及地理格网的尺

GB/T24067—2024

度要求原则(如适用)”;

——增加了第9章“产品碳足迹声明的相关要求”;

——增加了第10章“具体产品碳足迹标准框架”;

——增加了附录F(资料性)“GWP参考值”;

——增加了附录G(资料性)“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增加了附录H(资料性)“具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标准框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

究院、华测认证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

究院、上海天岳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中国包装联合会、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环汽研

(北京)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福建空天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

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埃克森美孚亚太研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苏州新碳峰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

能源研究院、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

限公司、山东国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精美印务有

限责任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澳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康美包(苏州)有限公司、

知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日

化商会、上海潮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亮、吕彬、袁昊、李艳萍、佟庆、周璐、白雪亮、李永亮、贺婷婷、于洁、李涛、

胡柯华、许沛丰、蒋婷、杨世兴、田亚峻、黄进、夏玉娟、孙志辉、王郑江、易俊、贾佳、曹国荣、卓然、

冯田丰、邹博文、谭平、闫韬、魏晓东、胡美玲、王晓霞、余方春、项凤华、吴清宇、胡凯、徐金梅、谢骆乐、

张肃、杨明、谢宝刚、陆彩霞、吕志勇、李金波、牟守勇、王佳旭、孙一鸣、梁宇彤、彭妍妍、郭玥锋、刘潇、

周建、何鑫、魏子杰、王扬虎、王越、陈一、王永生、郑春元、刘国强、程晓、杨南彦、姜欢、贲智群、李勋、

李念鹏、卓琦、崔剑锋、张和平、卢广业、丁宁、尚慧宁、赵亚洲、林武、杜文俊、郑欣宜、朱良伟、翁慧、

王宏涛、赵芳敏、马云高、张文龙、王昌芳、邓桃、鲁仰辉、高萌、陈博、吉喆、宋文健、陈文昊、荣雅静、

黄艳梅、衣英华、孟毅、黄军、刘艳菊、廖宇、谷尔雪、于伟静、王兴、孔凯、燕东、杨军。

GB/T24067—2024

引言

气候变化被认为是世界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在未来几十年将持续影响人类和自然系统,

并对资源可用性、经济活动和人类福祉产生显著影响。对此,全社会正在制定和执行国际、区域、国家

和地方的举措,以降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并促进适应气候变化。

因此,需要基于现有最前沿的科学知识,对气候变化的紧迫威胁采取有效和先进的应对。本文件

有助于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具。

GHG减排措施依赖于对GHG排放和/或清除的量化、监测、报告和核查。

GHG可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排放和清除,包括原材料的获取、设计、生产、运输/交付、使用和

生命末期处置处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将有助于理解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GHG清除增加和

GHG减排,并采取行动。本文件详细说明了商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内GHG排放和清除量化(产品碳

足迹)的原则、要求和指南,并提供了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的要求和指南。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

迹相关的信息交流的要求见ISO14026,产品种类规则的制定见ISO/TS14027。

本文件基于现有生命周期评价相关国家标准GB/T24040和GB/T24044中确定的原则、要求和

指南,旨在为产品碳足迹和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设置具体要求。

本文件通过提供明确和一致的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将使组织、政府、行业、服务提供商、社

区和其他相关方从中受益。具体而言,在本文件中运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将气候变化作为单一环境影

响类型进行量化的工作,有利于:

——避免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或在产品生命周期之间的重复计算;

——提供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要求;

——有助于GHG减排方面的产品碳足迹绩效跟踪;

——更好地了解产品碳足迹,以便确定GHG清除增加和GHG减排的潜在环节;

——帮助促进可持续的低碳经济;

——提高产品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可信度、一致性和透明度;

——促进对替代产品设计和采购方案、生产和制造方法、原材料选择、运输、回收和其他生命末期

处置过程的评估;

——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GHG管理策略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供应链中额外效益的

发现;

——准备可靠的产品碳足迹信息。

注:遵循ISO14026中有关足迹信息交流的术语的表述,气候变化被视为“受关注领域”的一个样例。

基于本文件开展产品碳足迹研究的局限性见附录A。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有关要求,本文件的量值

+()kgCOkgCOe

单位使用“国际量值单位物质元素”的形式进行表示,如2表示千克二氧化碳、2表示千

克二氧化碳当量等。

GB/T24067—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1范围

本文件采用与生命周期评价标准(GB/T24040和GB/T24044)一致的方式,规定了产品碳足迹

和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原则、要求和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产品碳足迹相关研究,其结果可应用于不同的场景。碳抵消以及产品碳足迹或产品

部分碳足迹信息交流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仅针对单一环境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潜在环境影响,也

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4025—2009环境标志和声明Ⅲ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ISO14025:2006,IDT)

GB/T24040—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ISO14040:2006,IDT)

GB/T24044—2008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ISO14044:2006,IDT)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ISO14026环境标志和声明足迹信息交流的原则、要求和指南(Environmentallabelsanddecla⁃

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communicationoffootprintinformation)

ISO/TS14027:2017环境标志和声明产品种类规则的制定(Environmentallabelsanddeclara⁃

tions—Developmentofproductcategoryrules)

ISO/TS14071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鉴定性评审过程和评审员能力:ISO14044:2006的

附加要求和指南(Environmentalmanagement—Lifecycleassessment—Criticalreviewprocessesandre⁃

viewercompetencies:Additional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toISO14044:2006)

3术语和定义

GB/T24025—2009、GB/T24040—2008、GB/T24044—2008、GB/T32150—2015和ISO/TS14027:

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产品碳足迹的量化

3.1.1

产品碳足迹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

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注1:产品碳足迹可用不同的图例区分和标示具体的GHG排放量和清除量(见表1),产品碳足迹也可被分解到其

1

GB/T24067—2024

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注2: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1.2

产品部分碳足迹partial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partialCFP

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并

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注1:产品部分碳足迹是基于或由与特定过程或足迹信息模型有关的数据汇集而成,这些数据是产品系统的一部

分,可作为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基础。

注2:“足迹信息模型”的定义见ISO14026:2017,3.1.4。

注3: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声明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1.3

产品碳足迹系统方法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systematicapproach;CFPsystematicapproach

便于对同一组织的两个或多个产品碳足迹进行量化的程序。

3.1.4

产品碳足迹研究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study;CFPstudy

量化和报告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所必要的全部活动。

3.1.5

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studyreport;CFPstudyreport

用于记录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研究的报告,且说明研究中做出的决策。

注: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即表明已满足本文件的规定。

3.1.6

产品碳足迹量化quantificationofthe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quantificationoftheCFP

确定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活动。

注: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属于产品碳足迹研究的一部分。

3.1.7

碳抵消carbonoffsetting

用所研究产品系统边界以外的,通过避免排放、减少或清除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来全部或部分抵偿

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机制。

示例:在相关产品系统之外的投入,例如对可再生能源技术、能源效率措施、造林或再造林的投入。

注1:在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中不允许进行碳抵消,碳抵消的信息交流不属于本文件的范围(见

6.3.5.1)。

注2:ISO14021:2016/Amd1:2021和ISO14026:2017中涵盖了与碳抵消和碳中和相关的足迹信息交流以及

声明。

注3:改编自ISO14021:2016/Amd1:2021,3.1.12中“抵消”的定义。

3.1.8

产品种类productcategory

具有同等功能的产品组群。

[来源:GB/T24025—2009,3.12]

3.1.9

产品种类规则productcategoryrules;PCR

用于制定一个或多个产品种类的Ⅲ型环境声明和足迹信息交流的一套具体规则、要求和指南。

注1:产品种类规则包含的量化规则与GB/T24044一致。

注2:ISO/TS14027:2017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文件。

注3:“足迹信息交流”定义见ISO14026:2017,3.1.1。

2

GB/T24067—2024

[来源:GB/T24025—2009,3.5,有修改]

3.1.10

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productcategoryrules;CFP⁃PCR

为一个或多个产品种类的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和信息交流制定的一套具体规则、

要求和指南。

注1: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包含的量化规则与GB/T24044一致。

注2:ISO/TS14027:2017介绍了适用于本文件产品种类规则的制定。

3.1.11

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carbonfootprintofaproductperformancetracking;CFPperformance

tracking

比较同一组织的一个特定产品在一段时间内的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

注:包括计算一个特定产品碳足迹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或具有相同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的替代产品之间产品碳

足迹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

3.2温室气体

3.2.1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辐射的气态成分。

COCHNOHFCs

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2)、甲烷(4)、氧化亚氮(2)、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

PFCsSFNF

()、六氟化硫(6)和三氟化氮(3)。

[来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

3.2.2

二氧化碳当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

比较某种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迫的单位。

注:给定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等于该温室气体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来源:GB/T32150—2015,3.16,有修改]

3.2.3

全球温度变化潜势globaltemperaturechangepotential;GTP

用于衡量在选定时间点,全球平均地表温度在某温室气体脉冲排放下的变化,是相对于二氧化碳

引起温度变化的系数。

注1:本文件中使用的“系数”即GB/T24040—2008的,3.37中定义的“特征化因子”。

注2:全球温度变化潜势是基于选定年份内温度变化得出的。

注3:源自第1工作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价报告(AR5),2013年气候变化:物理科学

基础。

[来源:IPCC(2013)]

3.2.4

全球变暖潜势globalwarmingpotential;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迫影响相关联

的系数。

[来源:GB/T32150—2015,3.15,有修改]

3

GB/T24067—2024

3.2.5

温室气体排放量greenhousegasemission;GHG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来源:GB/T32150—2015,3.6]

3.2.6

温室气体清除量greenhousegasremoval;GHGremoval

在特定时段内从大气中清除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3.2.7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greenhousegasemissionfactor;GHGemissionfactor

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系数。

3.3产品、产品系统和过程

3.3.1

产品product

任何商品或服务。

注1:产品可分类如下:

——服务(例如运输);

——软件(例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例如发动机机械零件);

——已加工材料(例如润滑油、矿石、燃料);

——未加工材料(例如农产品)。

注2:服务分为有形和无形两部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例如维修的汽车)上所完成的活动;

——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例如为纳税所进行的收入申报)上所完成的活动;

——无形产品的交付(例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

——为顾客创造氛围(例如在宾馆和饭店)。

[来源:GB/T24044—2008,3.9,有修改]

3.3.2

产品系统productsystem

拥有基本流和产品流,同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并能模拟产品生命周期的单元过程的集合。

注:“产品流”的定义见GB/T24040—2008,3.27。

[来源:GB/T24044—2008,3.28]

3.3.3

共生产品co⁃product

同一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

[来源:GB/T24044—2008,3.10]

3.3.4

系统边界systemboundary

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24044—2008,3.32,有修改]

3.3.5

过程process

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来源:GB/T24044—2008,3.11]

4

GB/T24067—2024

3.3.6

单元过程unitprocess

进行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时为量化输入和输出数据而确定的最基本部分。

[来源:GB/T24044—2008,3.34]

3.3.7

功能单位functionalunit

用来量化产品系统功能的基准单位。

[来源:GB/T24040—2008,3.20]

3.3.8

声明单位declaredunit

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

示例:质量(1kg粗钢)、体积(1L原油)。

[来源:ISO21930:2017,3.1.11,有修改]

3.3.9

基准流referenceflow

在给定的产品系统中,为实现功能单位功能所需过程的输入或输出量。

注1:基准流应用示例见6.3.4。

注2:对于产品部分碳足迹而言,基准流参考的是声明单位。

[来源:GB/T24044—2008,3.29,有修改]

3.3.10

基本流elementaryflow

取自环境,进入所研究系统之前没有经过人为转化的物质或能量,或者是离开所研究系统,进入环

境之后不再进行人为转化的物质或能量。

注:“环境”的定义见GB/T24001—2016,3.2.1。

[来源:GB/T24044—2008,3.12,有修改]

3.3.11

使用寿命servicelife

使用中的产品达到或超出设计寿命的时间段。

[来源:ISO15686⁃1:2011,3.25,有修改]

3.4生命周期评价

3.4.1

取舍准则cut⁃offcriteria

对与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相关的物质和能量流的数量或环境影响重要性程度是否被排除在研究

范围之外所作出的规定。

注:“能量流”的定义见GB/T24040—2008,3.13。

[来源:GB/T24044—2008,3.18]

3.4.2

生命周期lifecycle

产品相关的连续且相互连接的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或从自然资源中生成原材料至生命末期

处理。

注1:“原材料”的定义见GB/T24040—2008,3.15。

注2:与产品相关的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生产、销售、使用和生命末期处理。

5

GB/T24067—2024

[来源:GB/T24044—2008,3.1,有修改]

3.4.3

生命周期评价lifecycleassessment;LCA

一个产品系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输入、输出和潜在环境影响的汇编与评估。

注:“环境影响”的定义请见GB/T24001—2016,3.2.4。

[来源:GB/T24044—2008,3.2,有修改]

3.4.4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lifecycleinventoryanalysis;LCI

生命周期评价的阶段,涉及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输入和输出的汇编和量化。

[来源:GB/T24044—2008,3.3]

3.4.5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lifecycleimpactassessment;LCIA

生命周期评价的阶段,旨在了解和评估产品系统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潜在环境影响的大小和

重要性。

[来源:GB/T24044—2008,3.4]

3.4.6

生命周期解释lifecycleinterpretation

生命周期评价中根据规定的目标和范围对清单分析或影响评价的结果进行评估以形成结论和建

议的阶段。

[来源:GB/T24044—2008,3.5,有修改]

3.4.7

敏感性分析sensitivityanalysis

用来估计所选用方法和数据对研究结果影响的系统化程序。

[来源:GB/T24044—2008,3.31]

3.4.8

影响类型impactcategory

所关注的环境问题的分类,生命周期清单分析的结果可划归到其中。

[来源:GB/T24044—2008,3.39]

3.4.9

废物waste

持有人计划处置或被要求处置的物质或物品。

注:本定义源自《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89年3月22日),但在本文件中不局限于危险

废物。

[来源:GB/T24044—2008,3.35,有修改]

3.4.10

鉴定性评审criticalreview

确保产品碳足迹研究与本文件原则和要求之间一致性的活动。

注:ISO/TS14071规定了鉴定性评审相关要求。

[来源:GB/T24044—2008,3.45,有修改]

3.4.11

受关注领域areaofconcern

社会关注的自然环境、人类健康或资源领域。

示例:水、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

6

GB/T24067—2024

[来源:ISO14026:2017,3.2.1]

3.5组织

3.5.1

组织organization

为实现其目标而具有职责、权限和关系等自身职能的个人或群体。

注: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合股经营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

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其结合体,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性质。

[来源:GB/T24001—2016,3.1.4,有修改]

3.5.2

供应链supplychain

通过上游和下游的联接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有关过程和活动的实体。

注:实际应用中,用“连结链”表述产品从供应端到生命终止的所有过程,其中可能包括供应商、制造设施、物流提供

商、内部配送中心、分销商、批发商和其他通往最终用户的实体。

[来源:GB/T24062—2009,3.9,有修改]

3.6数据和数据质量

3.6.1

初级数据primarydata

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

注1:初级数据并非必须来自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因为初级数据可能涉及其他与所研究的产品系统具有可比性的产

品系统。

注2:初级数据可以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或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3.6.2

现场数据site⁃specificdata

从产品系统内部获得的初级数据。

注1:所有现场数据均为初级数据,但并不是所有初级数据都是现场数据,因为数据可能是从不同产品系统内部获

得的。

注2:现场数据包括场地内一个特定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

3.6.3

次级数据secondarydata

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的数据。

注1:次级数据是经权威机构验证且具有可信度的数据,可来源于数据库、公开文献、国家排放因子、计算估算数

据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推荐使用本土化数据库。

注2:次级数据可包括从代替过程或估计获得的数据。

3.6.4

不确定性uncertainty

与量化结果相关的参数,可用来合理反映量化结果的数值离散程度。

注1:不确定性可以包括:

——参数不确定性,例如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活动数据;

——场景不确定性,例如使用阶段场景、生命末期阶段场景;

——模型不确定性。

注2:不确定性信息通常规定了对可能数值离散的定量估计和对可能离散原因的定性描述。

7

GB/T24067—2024

3.7生物材料与土地利用

3.7.1

生物质biomass

生物来源的物质,不包括嵌入地质构造中的物质和转化为化石的物质。

注1:包括有机物质(有生命的和死亡的),例如树木、作物、草、树木凋落物、藻类、动物、粪便和生物源废物。

注2:在本文件中,生物质不包括泥炭。

[来源:ISO14021:2016,3.1.1,有修改]

3.7.2

生物碳biogeniccarbon

源自生物质的碳。

3.7.3

化石碳fossilcarbon

化石物质中包含的碳。

示例:煤、石油和天然气以及泥炭。

3.7.4

土地利用landuse;LU

在相关边界范围内,人类对土地的使用或管理。

注1:在本文件中,相关边界指所研究系统的边界。

注2:在生命周期评价中,土地利用多指“土地占用”。

3.7.5

直接土地利用变化directlandusechange;dLUC

在相关边界范围内,人类使用土地的变化。

注1:在本文件中,相关边界指所研究系统的边界。

注2:按照IPCC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定义,如果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例如从林地变为耕地),土地利用就会发生

变化。

3.7.6

间接土地利用变化indirectlandusechange;iLUC

由直接土地利用变化导致,但发生在相关边界范围外的土地利用变化。

注1:本文件中相关边界指的是所研究系统的边界。

注2:按照IPCC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定义,当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时(例如从林地变为耕地),土地利用就会发生

变化。

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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