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250-2018 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B37/T 3250-2018 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Safety Hazard 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Coal Tar Refinery Industry Enterpris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6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250-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01
实施日期
2018-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6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5.010

E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250—2018

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etailedruleforthe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industrycommerce

andtradehiddenrisksofCokingindustry

2018-06-01发布2018-07-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250—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庆良、冯薄刚、寅生、徐瑞臣、王春晓。

I

DB37/T3250—2018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煤

焦化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煤焦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煤焦化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全面

有效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II

DB37/T3250—2018

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

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3010-201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

121号)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基本要求

4.1健全机构

4.1.1企业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可根据企业自己的实际情况分专业成立安全、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小组。

4.1.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部署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组长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传达学习和贯彻有关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

——副组长应由各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监

督、指导、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各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开展,组织、监督、

指导、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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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相关制度,负责收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材料并及时做好培训和传达,负责

指导其他专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具体实施,并组织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1.4其他人员

企业全体员工按照工作要求,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引进部门指导承包商和相

关人员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

4.2完善制度

4.2.1企业建立完善制度,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

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至少应包含:

——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

每位员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隐患治理、隐患上报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制度;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激励

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

4.3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掌握排查内容和排查

方法,保留培训记录。对已排查出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培训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相关人员清

楚“五定”措施。

4.3.1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排查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排查方法;

——其他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料。

4.3.2培训记录

培训记录应包括:

——培训教育计划;

——培训课件或教材影像资料;

——培训签到表;

——培训时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培训考核记录;

——培训效果评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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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培训相关的材料。

5隐患分级和分类

5.1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

故隐患。

5.1.1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5.1.2.1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1.2.2以下情况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焦炉煤气净化、粗苯和液氨储存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

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例如:罐

区控制室与罐区安全距离不足;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粗苯和液氨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例如:液氨装卸车使用

万向管道重装系统并对连接进行双人确定;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例如:架空电线和易燃易爆区域、罐区

安全距离不足;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

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示例1:煤焦化行业企业荒煤气净化装置都属于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达到防爆级别要求。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示例1:火灾、爆炸危险装置一侧有窗户或隔离未采取抗暴措施。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示例1:企业应采取两路供电的方式,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UPS不间断电源。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示例1:例安全阀底部根部阀关闭或安全阀不能正常使用、爆破片的压力设计不符合要求等。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示例1:不符合GB30871第4章、5.2、5.3、5.4、第6章、第7章、8.2、9.2、第10章、第11章强制条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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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

存。

5.2隐患分类

隐患分类一般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5.2.1基础管理类隐患

5.2.1.1基础管理类隐患一般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情况;

示例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过期、超范围生

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法规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重大危险源未

备案或备案内容与实际不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示例1: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

过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

示例1:企业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内容不全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示例1:安全生产管理不全面或内容不符合实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示例1:企业未按照法规要求对相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安全生产投入;

示例1:企业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提取和使用。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和承包商管理;

示例1:未建立事故档案,未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管理;未制定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

度或承包商档案,未签署安全协议。

——作业管理;

示例1:不符合GB30871第4章、5.2、5.3、5.4、第6章、第7章、8.2、9.2、第10章、第11章强制条款要求。

——应急管理;

示例1:未制定企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全、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未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示例1:未按法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未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查体、未及时全面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监测等。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5.2.2.1生产现场类隐患一般包括:

——设备设施;

示例1: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失效、未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施失效,设备有异常声响,管路

腐蚀、有泄漏点,穿楼板孔洞未封堵。

——作业场所环境;

示例1:现场卫生不整洁、有积水,工作场所照度不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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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遵守劳动纪律、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消防及应急设施;

示例1:灭火器、消火栓未按照要求配置、数量足够,未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疏散通道堵塞。

——供配电设施;

示例1:一级负荷应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

变配电室出入口未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示例1:洗眼器、通风风机、劳动防护用品等配置、使用不符合要求。

——工艺指标控制;

示例1:工艺指标的偏离,阀门误操作。

——辅助动力系统;

示例1:企业供水水源、循环水系统的能力不满足企业需求,高温蒸汽管道及低温管线未采取防护措施)。

——生产现场其他方面。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基本要求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和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6.1.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至少应包括:名称、排查内容、排

查标准等信息,参见附录B1。

6.1.3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以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

标准、规程要求,组织编制该排查单元的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至少应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

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等信息。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参见附录B2。

6.2制定排查计划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并按照已经制定好的计划、对照已经确定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组织企

业的相关单位分级实施隐患排查,排查计划应包括检查类别、组织部门、参加部门、参加人员、检查时

间等内容。

6.3隐患排查

6.3.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6.3.2排查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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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全员参与,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

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6.3.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

——适应性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颁布实施或原有适应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

——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期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6.3.3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机构设置确定不同的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专业级、

车间级、班组级,企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示例:检查类别示例:组织级别

示例:日常检查示例:班组级

示例:车间综合性检查示例:车间级

示例:季节性检查示例:公司级

示例: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检查示例:公司级

示例:公司综合性检查示例:公司级

示例:专业或专项检查示例:专业级

6.3.4排查周期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和管控措施的重要程度,确定日常、车间综合、

季节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公司综合、专业性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一般包括:

示例:检查类型示例:检查周期示例:组织级别

示例:日常检查示例:根据情况制定示例:班组级

示例:车间综合性检查示例:每周一次示例:车间级

示例:季节性检查示例:每季度一次示例:公司级

示例: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检查示例: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示例:公司级

示例:公司综合性检查示例:每月一次示例:公司级

示例:专业或专项检查示例:根据情况制定示例:专业级

6.3.5确定排查项目

6.3.5.1隐患排查应根据不同的时间阶段、结合产品生产过程及外部大环境确定隐患排查的项目。

6.3.5.2公司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基础管理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管理、作业管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承包商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季节特点检查项目;

——重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6.3.5.3车间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常规排查项目:包括人、机、物、法、环、管理制度、作业管理、两纪(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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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伤害、安全设施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较大风险及以上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6.3.5.4班组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应急物品是否定置存放、可靠好用;

——危化品储存、使用、运输以及跑冒滴漏;

——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声响、振动、温度等);安全附件、安全照明、安全设施是否运行良

好;备用设备是否良好;

——班组所有风险点的管控措施。

6.3.5.5专业级隐患排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管理部门应从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检查;

——设备管理部门应从安全阀、特种设备等方面检查;

——工艺管理部门应从工艺指标控制等方面检查;

——电仪管理部门应从电气、仪表、固定式报警器等方面检查。

6.3.6排查结果记录

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

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做好存档工作。排查记录应包括隐患位置、隐患

描述、隐患类别等相关信息。

6.4隐患治理

6.4.1隐患治理建议

6.4.1.1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

患排查记录。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整改建议措施应采取“工程优先、管理其次、防护

为辅”原则;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4.2隐患治理要求

6.4.2.1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厂)

治理、公司治理等。

6.4.2.2隐患排查结束后,应落实定项目、定资金、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等“五定”措施,

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对已排查出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培训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相关人员清楚。

6.4.2.3企业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发隐患整改责令通知单,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

期限等提出要求。

6.4.2.4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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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5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

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

故。

6.4.3隐患治理流程

6.4.3.1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整改情况回执、验

收等环节。

6.4.3.2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

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企业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发隐患整改责令通知单,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

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

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6.4.4一般隐患治理

一般隐患由班组或者车间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车间或专业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管控措

施。

6.4.5重大隐患治理

6.4.5.1重大隐患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整改,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

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4.5.2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隐患整改施工方案;

——其他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相关文件。

6.4.6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所在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执,隐患排查组织部门根据隐患整改回执情

况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对隐患进行销号。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

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文件管理

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

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

文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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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8.1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9持续改进

DB37/T2882-2016第9条内容适用于本标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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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切实保障员工的

身体健康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山东省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

第三条工作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奖惩考核工作。

2、人事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台账。

3、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安全奖惩资金专款专用。

4、生产车间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奖惩的执行单位。

第四条规定内容及考核奖惩

1、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制度、安

全生产责任制,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2、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

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企业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

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

3、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

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奖励。

4、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单位,根据贡献大小,

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奖励。

5、对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进行奖励。

第五条考核情况应制定相应表格,全员进行通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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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表B.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综合性检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检查情况

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公司级

安全“三同时”√

项目建设手续

及现状(含改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

1

建、扩建、新建安全现状评价√

工程

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1、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证照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有效期内

标准化建设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设置安委会(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是否设置安全总监(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3机构及人员配

置1、是否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配备√

3、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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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检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检查情况

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公司级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

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5、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

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

4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制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5、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6、生产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7、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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