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P 001-2018 中国颗粒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T/CSP 001-2018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SP 001-2018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2-08
实施日期
2018-02-08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颗粒学会
适用范围
范围:为加强团体标准的管理,确保团体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国颗粒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主要技术内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团体标准的管理,确保团体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国颗粒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国颗粒学会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第三条  为充分发挥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广泛开展颗粒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经中国颗粒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成立中国颗粒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第四条  工作委员会在颗粒技术领域内,从事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负责学会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负责制修订的领域为:颗粒技术名词术语、颗粒分级与测定,颗粒基本形态、颗粒表征、颗粒制备、颗粒特性及对环境影响风险评价、安全影响评价以及颗粒在各行业应用。结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加快本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的步伐,提升我国在这些行业的竞争力。第二章 工作任务第五条  工作委员会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提出颗粒技术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积极参与国内外各层面标准化机构中与颗粒技术标准化领域相关的活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第六条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颗粒技术领域学科发展和市场需求,组织提出标准立项建议;中国颗粒学会常务理事会对计划进行协调、审查,制定出年度计划。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年度计划组织或委托有关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以及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等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形成团体标准报批稿。报送中国颗粒学会常务理事会。报批材料包括:第七条  团体标准的编写参照GB/T 1《标准化导则》的规定。第八条  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分别向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团体标准的批文、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各2份。第九条  在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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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颗粒学会
起草人:
中国颗粒学会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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