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082-2026 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

GB 15082-2026 Speedometer for motor vehicle and motorcycl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5082-2026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6-04-30
实施日期
2027-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L类机动车用车速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3.040.10

CCST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082—2026

代替GB15082—2008

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

Speedometerformotorvehicleandmotorcycle

2026⁃04⁃30发布2027⁃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15082—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15082—2008《汽车用车速表》,与GB15082—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L类(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L类机动车车速表以及数字式车速表的有关技术内容(见第4章);

——增加了对车速表装备的规定(见4.1.1);

——更改了道路试验方法(见5.2.2,2008年版的5.4);

——增加了底盘测功机试验(见5.2.3);

——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年首次发布为GB15082—1994,1999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GB15082—2026

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L类机动车用车速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要求

4.1通用要求

4.1.1车辆应至少装备指针(包括物理指针和虚拟指针)式车速表和数字式车速表中的一种。

注:虚拟指针式车速表在感官上与物理指针式车速表相同。

4.1.2车速表显示信息应位于驾驶员的直接视野内,且昼夜均应清晰易读。

4.1.3车速表指示车速最大值应能涵盖所装备车型的最高设计车速。

4.2车速标示

4.2.1分度值

指针式车速表在20km/h以上、数字式车速表在5km/h以上,分度值应为1km/h、2km/h、5km/h、

10km/h中的任一种或几种。

4.2.2标度值

对指针式车速表,标度盘上标度值的间隔不要求均匀,在20km/h以上,标度值按下列规定进行

标示。

MNLLL200km/h

——用于类、类、3类、4类和5类车辆的车速表,当标度盘上的最大值未超出

时,标度值应以不超过20km/h的间隔显示;当标度盘上的最大值超出200km/h时,标度值

应以不超过30km/h的间隔显示。

LL80km/h

——用于1类和2类车辆的车速表,标度盘上的最大值不应超过,标度值应以不超过

10km/h的间隔显示。

4.3指示误差

指针式车速表和数字式车速表指示车速不应低于实际车速,按5.2.2或5.2.3进行试验,指示车速

与实际车速之间的误差应满足公式(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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