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006-1995 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GB 16006-1995 Criteria of elimination on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6006-2008 |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006-199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01-23
实施日期
199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
卫生部委托技术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河北医学院地方病研究室
起草人:
朱惠民、于志恒、赵文元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6006-1995

前言

本标准是以WHO,UNICEF,ICCIDD三个国际组织推荐,于1992年11月3-5日审定,1993年9

月修订的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估指标》中表10:“将IDD做为公共卫生问题予以消除的标

准”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这样就使得我国的标准能尽快与

国际标准接轨,以适应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需要。

199。年71国国家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制定了90年代工作计划,其

中一项重要内容是2“000年在世界范围内消除碘缺乏病”。我国于1993年9月由国务院与WHO,U-

NICEF等国际组织,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大会”,制定了《中国

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纲《要》要求在“九五’,期间,全国所有食盐全部加碘,合格碘盐覆盖人

群达95Yo。我国于1994年还制定并发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我国对

食盐实行专营,食盐的生产、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这就使我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有了保证,也是我

国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基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医学院地方病研究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惠民、于志恒、赵文元。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地方病防治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16006一1995

Criteriaofeliminationon

iodinedeficiencydisorder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碘缺乏病的消除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碘缺乏病防治效果的评价。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6004-1995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诊断及分度标准

GB16398-1996儿童少年甲状腺容积的正常值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联合推荐的碘《缺乏病及其防治计划

的考核评估指标》

3碘缺乏病消除标准

3.1碘盐(以碘离子计)

碘盐合格率大于90。合格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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