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248-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道路车辆产品

QC/T 1248-2025 Greenhouse gases—Quantitative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of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Road vehicle products

行业标准-汽车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T 1248-202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汽车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12-29
实施日期
202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声明等。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挂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和材料产品碳排放的核算及报告,其他类型产品参考执行。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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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南开大学、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起草人:
张铜柱、赵明楠、郑天雷、柳邵辉、来鑫雪、赖礼汇、徐鹤、余海军、李晶、李兴茂、张宇平、林晓、崔晨、鹿政华、吴彬、刘志鹏、张驰昆、唐海勇、林光亮、陈敏、曹植、韩宗良、方海峰、赵瑾辉、潘学兴、丛龙泽、王文斌、别传玉、俞宁、祝月艳、王若鑫、王睿、沈健、徐明、周小贞、王雪、张勤才、王福新、刘红刚、石红、巩勤学、姜兆娟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5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3.020

CCST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1248—2025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道路车辆产品

Greenhousegases—Quantitativemethodsandrequirementsof

productcarbonfootprint—Roadvehicleproducts

2025‑12‑29发布202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C/T1248—2025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4

5量化目的……………………4

6量化范围……………………4

7清单分析……………………9

8影响评价……………………15

9结果解释……………………18

10产品碳足迹报告…………………………19

11产品碳足迹声明…………………………19

附录A(资料性)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20

附录B(资料性)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模板……………………22

附录C(规范性)数据质量等级……………27

附录D(资料性)全球增温潜势……………28

参考文献………………………29

QC/T124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华

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南开大学、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创

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

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铜柱、赵明楠、郑天雷、柳邵辉、来鑫雪、赖礼汇、徐鹤、余海军、李晶、李兴茂、

张宇平、林晓、崔晨、鹿政华、吴彬、刘志鹏、张驰昆、唐海勇、林光亮、陈敏、曹植、韩宗良、方海峰、赵瑾辉、

潘学兴、丛龙泽、王文斌、别传玉、俞宁、祝月艳、王若鑫、王睿、沈健、徐明、周小贞、王雪、张勤才、王福新、

刘红刚、石红、巩勤学、姜兆娟。

QC/T1248—2025

引言

本文件围绕核算原则、量化方法、碳足迹报告等规定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核算要求,预计可实现以下

用途:

——提供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

——提供一套标准化的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技术模板;

——为道路车辆的产品研究和开发、技术改进、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和沟通提供信息;

——避免道路车辆碳排放从生命周期的一个阶段转移到另一个阶段或在产品生命周期之间转移;

——更好地了解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以便明确减少碳排放的潜在机会;

——促进道路车辆行业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

——提高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可信度、一致性和透明度;

——促进对替代产品设计和采购方案、生产和制造方法、原材料选择、运输、回收和其他生命末期阶

段的评估;

——促进道路车辆产品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管理战略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及时识别低碳供应链;

——为相关决策者确定更加低碳的道路车辆技术路线提供依据;

——提供可靠的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信息。

QC/T1248—2025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道路车辆产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

迹报告、产品碳足迹声明等。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挂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和材料产品碳排放的核算及报告,其他类型产品参考

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24067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26989汽车回收利用术语

ISO14026:2017环境标志和声明足迹信息交流的原则、要求和指南(Environmentallabelsand

decla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communicationoffootprintinformation)

3术语和定义

GB/T24067、GB/T269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车辆产品roadvehicleproducts

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挂车、摩托车等整车产品、车辆零部件产品(包括新零部件、再制造零部件、报

废机动车回用件等)以及材料产品(包括车用原生材料及再生材料等)。

3.2

生物质biomass

生物来源的物质,不包括嵌入地质构造中的物质和转化为化石的物质。

注1:包括有机物质(有生命的和死亡的),例如树木、作物、草、树木凋落物、藻类、动物、粪便和生物源废物。

注2:在本文件中,生物质不包括泥炭。

[来源:GB/T24067—2024,3.7.1]

3.3

生物碳biogeniccarbon

源自生物质的碳。

[来源:GB/T24067—202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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