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161-199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6161-1996 The regulations for the shape of the marks of maritime buoyage system in China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6161-2021 |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16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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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01-25
实施日期
1996-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交通部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起草人:
徐孝忠、顾孝谦、茅庆潭、闫必钦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16161一1996

形状显示规定

Theregulationsfortheshapeofthe

marksofmaritimebuoyagesysteminChina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显示形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海港、通海河口的所有浮标(不包括大型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2一般规定

2.1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特征以形体或以顶标显示。除“x”形顶标外,所显示的形状特征自任

何水平方向观察时,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2.2形体或顶标可部分镂空,其镂空部分的面积应不大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应均匀分布。

2.3以望板显示形状特征时,其中心支架的最大垂直剖面成矩形或正置等腰梯形,等腰梯形两腰向内

倾斜角度不大于70,下底宽(B)不大于浮体直径(D)的。.40倍。

锥形标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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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标顶标水中固定标志顶标锥形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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