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412-1986 家庭用煤及炉具试验方法

GB/T 6412-1986 Method for testing household coal and sto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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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6412-198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发布日期
1986-05-17
实施日期
1987-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标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矿业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北京煤炭利用研究所
起草人:
黄钟成、王佩兰、雷晓旭、林济猷、朱洪训、张惠欣、陶振英、张公度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4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641286

家庭用煤及炉具试验方法

Methodfortestinghouseholecoalandstoves

1986-05-171987-04-01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庭用煤及炉具试验方法GB6412—86

Methodfortestinghouseholecoalandstoves

1引言

1.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家庭用煤(包括散煤和型煤,以下简称煤),及以煤为燃料的家庭炊事炉具(以下简称

炉具)。可以用同一煤测定评价炉具的性能,用同一炉具测定评价煤的性能,也可以用煤和炉具配套测定

综合性能。

1.2目的

制定本方法是为测定提供评价家庭用煤及炉具的性能指标。

1.3原理

通过燃烧一定重量的煤,对蒸发锅内一定重量的水加热蒸发,以加热蒸发水的热为炊事有效热,从而

获得下列指标。

1.3.1主要指标:

a.点火难易;

b.上火时间;

c.旺火时间;

d.可用火时间;

e.总燃烧时间;

f.有烟时间;

g.总蒸发量;

h.平均火力强度;

i.热效率;

j.灰渣碳损失;

k.封火热损失;

l.烟气浓度。

1.3.2辅助指标:

a.烟气一氧化碳浓度;

b.可燃基克煤蒸发量;

c.灰渣含碳率;

d.炉口平均温度;

e.炉壳平均温度。

1.4试验方法

因炉具使用条件不同分三种试验方法:

a.一次使用(不封火);

b.多次使用(封火)连续燃烧(仲裁方法);

c.一次使用一次封火(只可用于蜂窝煤简易测试)。

2试验条件和准备

2.1试验仪器用具

a.配套炉具(或配套煤);

b.蒸发锅(规格见表2);

c.台秤:10千克,感量5克;

d.小磅秤:50千克,感量25克;

e.水银玻璃温度计(或铂电阻温度计):测量范围:0~100℃,分度值:0.2℃;

f.干湿球温度计;

g.热电偶及高温计:EU-2(BL-2),配套高温计;

h.表面温度计:0~300℃,分度值2℃;

i.气体取样器(推荐用AQY-50型一氧化碳检定器);

j.一氧化碳快速检定管:比长式二、三型;

k.排气烟度计(推荐用FQD-102型);

l.时钟;

m.热水瓶或辅助炉具;

n.电烘箱。

2.2试验条件

a.试验在室内进行,并以室内环境温度为基准;

b.环境温度要高于0℃,推荐在10~30℃进行;

c.室内风速小于0.5米/秒;

d.试验时炉一次调好,试验过程中不要再调整;

e.试验时要远离其他热源,在同一室内测试的炉具,其间隔应大于1米。

2.3试验准备

2.3.1试验前所有仪表应校正合格。

2.3.2化验试验用煤的性质。

2.3.3试验前,先称量试验用炉具重量,放入试验用煤燃烧,待烧完后,倒出炉,再称炉具重,至炉具

燃烧前后恒重(减重小于25克),将炉具冷却至室温。如为固定式炉,不能称重时,则在正常火力强度中

预先燃烧8小时后,冷至室温。

2.3.4试验用煤,如在试验前进行干燥,要冷却至室温,再进行试验。

2.4试验注意事项

2.4.1试验蜂窝煤时,注意各块煤的孔要对正。

2.4.2试验时将温度计放入锅内,水银球位置与锅底距离10毫米左右,并保证整个试验过程中水银球浸没

于水中。

2.4.3干湿球温度计放置在距试验炉具1米左右的地方。

2.4.4试验前要保证炉膛温度稳定在室温,如在炉内使用垫底物时,垫底物内不得含有可燃物,并需和试

验用炉具一起预先烧至恒重。

2.4.5测定炉壳温度时,测温点应在炉上方、煤体中间部位,使温度计探头与炉壳接触面最大,读数最

高。

2.4.6测定炉口温度时,测温点应在炉口中心距锅底1厘米处。

2.4.7对有点火、引火层的蜂窝煤和各种炉渣,取样前应先粉碎、掺匀,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

3试验方法

3.1一次使用(不封火)试验

3.1.1一个炉具(或一种煤)试验两次,用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以正平衡原理计算热效率。两次

平行试验的热效率偏差不得大于表1的规定值。但多次使用(封火)连续燃烧试验,只试验一次(两天)。

表1不同热效率的允偏差

热效率平等试验允偏差

<25<3

25~40<4

>40

<5

3.1.2将准备盛入蒸发锅内的水,均匀地调至25℃(可用炉具加热,或用加入热水、冷水的方法调整),

然后按表2规定的锅径、水量注入蒸发锅内,称准锅、水的重量(D、D)并记入表内。在进行蜂窝煤及炉

Gs

具试验时,推荐使用下述直径的蜂窝煤:表2第一栏用100~102毫米,第二栏用120~125毫米,第三栏

φφ

用140毫米以上。

φ

表2煤重、水量与蒸发锅直径的规定

煤重,克

蒸发量水量

直径

序号

>18817焦耳/克=12545~18817焦耳/<12545焦耳/克厘米克

或4500卡/克克或3000~4500卡/克或300卡/克

1<800(不含800)<1000(不含1000)<1500(不含1500)246000

2800~1200(不含1200)1000~1500(不含1500)1500~2250(不含2250)289000

31200~16001500~20002250~30003112000

3.1.3事先称量好试验用煤和引火材料的重量(D、、),按当点火方法,将火种放入炉内即为开

始试验。记下点火时刻(T)及水温(t),坐上蒸发锅,盖上锅盖,开始试验。试验用煤为蜂窝煤时,

21

一次加入。如是散煤或煤球,在试验过程中,当加煤,直到将煤加完。

3.1.4观察冒烟情况,对无烟囱炉具,在炉口放一个比锅径大30毫米挡火圈(见附录D图D1),每2分钟用

气体取样器通过专用取样管(见附录D图D2)从锅与挡火圈之间取样。对有烟囱炉具,则在烟囱直线段开一

直径15毫米的取样孔(孔前直线段为直径3倍、孔后直线段为直径2倍,无变径),通过专用取样管(见附

录D图D3)取样。用烟度计测量烟气浓度,以连续两次烟度小于0.2波的前一次为有烟时间(T),记在

Y

表上,用有烟时间内各次烟度的算术平均值平均烟气浓度(Y)和最大烟气浓度(Y),评价发烟特性。

P

3.1.5观察蒸发锅内水温(以下简称水温)达到55℃的时间(T),记在表上。把水温从25℃上升到55℃

2

的时间称“点火难易”(T)。

D

3.1.6观察水温达到80℃的时间(T),记在表上。把水温从25℃上升到80℃的时间称“上火时间”

3

(T)。水温达到80℃时将锅盖打开。

S

3.1.7观察水温达到沸点的时间(T)及温度(t),如达不到沸点,则测定达到最高水温的时间及温

44

度,记录在表上。

3.1.8以后每20分钟测定蒸发水温一次。直至水温从最高水温下降2℃时止,计算出这段时间的平均蒸发温

度,如已达到并稳定在沸点下蒸发,也可以根据当地海拔查出水的沸点做为平均蒸发温度,以查蒸汽焓。

在试验开始与结束时各记录一次试验室的干、湿球温度。

3.1.9观察记录蒸发水温降到低于沸点2℃的时间(T)。把蒸发水温从刚达到沸点至降到低于沸点2℃的

5

时间称“旺火时间”(T)。如果水温下降后再次升到沸点,则以累积沸腾时间计算。如蒸发水温达不到

W

沸点温度,则“旺火时间”为零。

3.1.10观察水温继续下降至80℃的时间(T),记在表上。把水温从80℃升到沸点或最高蒸发温度,再降

6

至80℃的时间称为“可用火时间”(T),而水温从25℃升至沸点或最高蒸发温度又降至80℃的时间称为

K

“总燃烧时间”(T)。

R

3.1.11当水温降至80℃时结束试验。立即称量锅与余水重(D+D),再称量干灰渣重,记在表上,然后

GYS

立即将灰渣冷却熄灭,取样供分析灰渣含碳量用。

3.1.12烟囱中的一氧化碳浓度,用测烟气浓度的取样方法取样。

取样分四个阶段:点火后至水温达55℃止,每5分钟取样一次。水温从55℃至沸点(或最高蒸发温

度),每隔10分钟取样一次。水温从沸点(或最高蒸发温度)至下降2℃止,每30分钟取止,每10分钟取样

一次。每次取样,先将一氧化碳检定器抽放三次烟气,再取气样,用比长式一氧化碳快速检定管测定浓

度。用一氧化碳最大浓度(CO)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CO)来评价。

P

3.1.13炉口温度:点火后每30分钟测一次,直到试验结束时止。计算出炉口平均温度(t)。

K

3.1.14炉壳温度:点火后每30分钟测定一次,直到试验终了。计算出炉壳平均温度(t)。

G

3.2多次使用(封火)连续燃烧试验

3.2.1本方式适用于普通蜂窝煤、上燃蜂窝煤、煤球和散煤及使用这些煤的炉具试验,并作为仲裁方式。

3.2.2试验时间每次为2天,用火方法模拟居炊事习惯,具体时间为:

a.早上:第一天5:30点火,用火至7:30封火。第二天6:30打开炉用火,7:30封火。

b.中午:11:30打开炉用火,13:00封火。

c.晚上:17:00打开炉用火,19:30封火。

也可以在保证上述用火时间和封火间隔时间不变的前提下,改变点火和用火时间。

3.2.3每次用火时间的试验方法和一次使用(不封火)试验方法相同(见3.1.2~3.1.14及表1)。除第一

天第一次有“点火难易”指标外,其余五次不计算该指标。所有各次都没有沸点(或最高水温)降到80℃

阶段。

3.2.4每次用完火后出,称量干灰渣重,并立即冷却熄灭,取样分析含碳量。称量新加煤的重量,记在

表上,加煤封火。封火期间炉上不坐蒸发锅,在下次打开炉用火时再坐蒸发锅。

3.2.5第二天最后一次用完火,出后,将余煤全部夹出称量重量,然后用水浇灭,取样分析剩余煤的发

热量。

3.2.6用2天的总加煤量、总蒸发量和总余水量计算平均炊事热效率。

3.2.7用各项指标的平均值,综合评价多次使用(封火)连续燃烧时煤及炉具的性能。

3.3一次使用一次封火试验

3.3.1本方式只适用于蜂窝煤及炉具的简易试验。不能作仲裁方式。

3.3.2本方式先以试验用煤的一半按3.1.1至3.1.3进行点火,然后按3.1.4至3.1.6操作,当水温升至90℃

(t4')时,将锅移开,将另一半煤放入炉内,关闭炉(或加封火盖)封火。记下封火时刻(T)。

7

3.3.3连续封火10小时后,打开炉并记下该时刻,然后按3.1.4至3.1.14方法获得本方式的对应数据。

3.4分析测量项目

3.4.1燃料特性

a.燃料的工业分析(灰分、水分、挥发分、发热量、全硫)、燃料的元素分析(碳、氢、氮、氧)、

灰渣含碳量、余煤的干基发热量;

b.燃料的配比;

c.燃料的重量和外形尺寸。

3.4.2炉具特性

a.炉具外形尺寸;

b.炉具各炉的尺寸;

c.炉膛的主要尺寸;

d.炉具总重量。

3.4.3试验测量数据

a.蒸发锅重(D)、加入水重(D);

GS

b.点火时刻(T);

1

c.有烟时间及浓度(T、Y、Y);

YP

d.水温达到55℃的时刻(T)、达到80℃的时刻(T);

23

e.水温达到沸点或最高蒸发温度的时刻(T);

4

f.水温下降到低于沸点2℃的时刻(T);

5

g.水温从低于沸点2℃又下降到80℃的时刻(T);

6

h.结束时锅及余水重(D+D);

GYS

i.灰渣重();

j.烟气中一氧化碳在各阶段的浓度(CO、CO);

P

k.炉口在各时刻的温度(t);

l.炉壳在各时刻的温度(t′)。

4试验结果

*

4.1主要指标的计算:正式评价炉具及煤的性能用十二项指标。

4.1.1点火难易

…………………(1)

式中:──蜂窝煤“点火难易”指标,分;

右上角符号意义:

f──蜂窝煤;

q──煤球;

s──散煤;

fl──蜂窝煤炉;

ql──煤球炉;

sl──散煤炉。

T──水温为25℃(即开始试验)的时刻,时、分,最小计算单位分为(下同);

1

T──水温达到55℃的时刻,时、分。

2

*简易评价可根据需要只选测一项或几项指标。例如以“上火时间”、“旺火时间”、“平均火力强

度”、“热效率”四项指标简易评价煤或炉具的炊事性能。

4.1.2上火时间

T=T-T………(2)

S31

式中:T──上火时间,分;

S

T──水温达到80℃的时刻,时、分。

3

4.1.3旺火时间

T=T-T……………………(3)

W54

式中:T──旺火时间,分;

W

T──水温达到沸点的时刻,时、分;

4

T──水温降到低于沸点2℃的时刻,时、分。

5

4.1.4可用火时间

T=T-T………(4)

K63

式中:T──可用火时间,分;

K

T──水温从沸点或最高蒸发温度再次下降到80℃的时刻,时、分。

6

4.1.5总燃烧时间

T=T-T……………………(5)

R61

式中:T──总燃烧时间,分。

R

4.1.6有烟时间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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