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59-2003 木材保管规程

GB/T 18959-2003 Specification of wood protection in storag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8959-2023 |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959-2003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01-27
实施日期
2003-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局
起草人:
孙立人、靳龙章、吴红霞、陈莲梅、只彦鸿、刘立辉、汪明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8959-2003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木材在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结合木材本身易腐朽、易霉变、易

开裂、易虫害、易燃、易潮湿等特性,为使木材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减少损失而制定的。

本标准对节约森林资源,提高木材利用率,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减少木材资源浪费,保护

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立人、靳龙章、吴红霞、陈莲梅、只彦鸿、刘立辉、汪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材保管规程GB/T18959-2003

Specificationofwoodprotectioninstorage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木、锯材的保管原则、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木材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领域中的木材保管。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019-1992木材防腐术语

LY/T1069-2002锯材气干工艺规程

LY/T1371-2002原木归楞

木材保管原则

3.1保持木材采伐时边材所具有的高含水率或迅速使木材含水率降低至25%以下,防止木材腐朽、虫

害和开裂。

3.2防火、防洪、防盗,避免木材损失。

3.3防止木材变质降等,不降低使用性能。

木材保管方法

木材保管分为物理保管和化学保管。物理保管是采用抑制适宜菌、虫生长发育条件和木材开裂条

件的办法,防止菌、虫及木材开裂的发生和发展。化学保管是采用对菌、虫有毒的化学物质,采用喷、涂、

浸注等方法处理木材,毒杀菌虫,防止菌虫对木材的危害。将物理和化学方法相结合保管木材,效果

更好。

5原木物理保管

通过控制原木边材水分的含量,达到保管的目的。主要有干存法、湿存法和水存法三种。

5.1原木干存法

原木干存法要求在短时间内把原木的边材含水率降低到25%以下。

5.1.1原木干存法保管要求

5.1.1.1贮存场地地势较高,场地干燥。

5.1.1.2原木需要长期贮存。

5.1.1.3原木为陆运或水运到材的针叶材或不易开裂的阔叶材。

5.1.1.4已掉皮或剥皮的原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01-27批准2003-05-01实施

1

GB/T18959-2003

5.1.2原木干存法操作方法

5.1.2.1原木剥去树皮木栓层,保留韧皮,原木的两端留出10cm-15cm剥去粗皮的环状树皮圈。

5.1.2.2将剥皮原木归成通风良好的楞垛。

5.1.2.3防止日晒和雨淋,在楞垛顶部做好遮盖。遮盖可用永久性凉棚、板棚,也可用临时性的板材、

板皮或归楞原木作棚盖。棚盖要伸出楞垛两侧50cm,并且与原木之间必须留出通风空隙

5.1.2.4防止原木腐朽和开裂。对材身上有损伤部位和树节,要涂刷防腐剂。对易开裂的原木,在原

木两端要涂刷防腐剂和保湿涂料(环氧树脂、石蜡、沥青等)。

5.1.3原木干存法归楞

楞垛的结构分为层楞、疏隔楞、普通楞、方格楞和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等。楞堆的安全坡度、楞间距

离、楞高等按LY/T1371执行。

5.1.3.1层楞。原木层楞的堆积,楞基高约为50cm,先在楞堆场地上放置一层与楞堆纵长方向垂直

的原木,在其上铺放与其垂直的两行原木作为楞腿,在楞基上放置第一层原木,彼此相隔30cm-40cm

距离排列,然后再将原木依次向上逐层平行堆积,每层的原木相互靠紧。层间隔用剥皮的无腐朽无虫害

的原木或方木作为垫木,垫木小头直径或厚度不小于归楞原木小头直径的三分之一,见图1

图1层楞

5.1.3.2疏隔楞垛的堆积是由单根原木连接成两行铺在垫木上组成楞基。楞基高度约为50cm,在楞

基上第一层原木彼此相隔30cm-40cm距离排列,自第二层开始原木与原木之间应留出4cm以上的

空隙。楞中每层原木之间用无腐朽、无虫害的剥皮原木或方木作为垫条隔开,垫条的小头直径或厚度不

小于归楞原木小头直径的三分之一,每个垛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m,见图2

图2疏隔楞

5.1.3.3普通楞垛的堆积除了楞垛第二层的原木左右互相靠紧排列外,其他整个楞垛结构形式都与疏

隔楞相同,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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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T1895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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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普通楞

5.1.3.4方格楞:原木方格楞的堆积是原木的上下层互相垂直,每层原木的大小头依次颠倒。方格楞

每层原木彼此可以靠紧,也可以原木彼此之间留出100mm-200mm空隙,见图4,

方格密楞有空隙的方格楞

图4方格楞

5.1.3.5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垛的堆积是将原木大小头交叉紧密放置,适宜中小径级和4m材长以

下的较短原木干燥保管,见图S.

图5人字形大小头交叉楞

5.2原木湿存法

原木湿存法要求保管的原木边材保持高度含水率。

5.2.1原木湿存法保管要求

5.2.1.1是新采伐或新出河的原木,北方林区可在冬季结束后用此法保存。

5.2.1.2湿存原木有较完整的树皮。

5.2.1.3贮存场地地势较低、水源充足、场地平整。

5.2.2原木湿存法操作方法

5.2.2.1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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