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378-2021 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DB15/T 2378-2021 Ecological Restor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n-pit Mine Wastelands in Grassland Area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1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2378—2021
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cologicalrestorationofwastelandin
open-pitmineingrassland
2021-09-26发布2021-10-26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2378—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现状调查...........................................................................2
5设计原则...........................................................................3
6修复技术...........................................................................3
7档案留存...........................................................................5
附录A(资料性)矿区场地资料收集清单.................................................6
附录B(资料性)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调查.............................................7
附录C(规范性)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模式.....................................8
附录D(资料性)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植物....................................11
附录E(规范性)矿山生态修复监测....................................................13
附录F(资料性)植物中文名和拉丁名..................................................14
参考文献.............................................................................17
I
DB15/T237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地质环境
监测院、华能蒙草(内蒙古)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碳汇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君芳、王召明、韩国栋、乔文光、王明君、邢旗、李治国、王忠武、王六英、
闫晓红、赵来喜、付强、林刚、白玉峰、黄楚婷、王健、张跃华、杜聪、刘震、刘亚玲、陈翔、白耀华、
潘亮。
II
DB15/T2378—2021
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流程和方法,包括现状调查、设计原则、生态修
复技术及可持续利用。
本文件适用于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DZ/T022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0315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LY/T2356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DB15/T535流动沙地沙障设置技术规范
DB15/T566生物笆恢复草原矿区植被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HJ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露天开采open-pitmining
从敞露地表的采矿场采出有用矿物,或将矿藏上的覆盖物(包括岩石、土壤等)剥离后开采显露矿
层的过程。
3.2
矿区废弃地wastelandofminedland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挖损和占压形成的废弃场地,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废渣堆场、煤矸石场、
排土场、尾矿库、工业场地等。
3.3
排土场wastedump
1
DB15/T2378—2021
矿山剥离和掘进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包括外排土场和内排土场。
3.4
煤矸石场ganguearea
煤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含碳岩石及其他岩石等固体废弃物的集中排放和处置场所。
3.5
露天采场openpitarea
由采矿活动在地表形成的“空场”或“空洞”,也称露天采空区。
3.6
生态修复ecologicalrestoration
协助退化、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
3.7
土壤种子库soilseedbank
存在于土壤表层和土壤中全部活性种子的总和。
3.8
参照生态系统referenceecosystem
一个能够作为生态恢复目标或基准的生态系统。通常包括破坏前的生态系统、未因人类活动而退化
的本地生态系统,以及能够适应正在发生的或可预测的环境变化的生态系统。
4现状调查
4.1资料收集
充分收集矿山规模、范围、服务期、自然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地质、水土保持、环境
保护和已实施的治理措施、方法、成效等资料。收集资料清单参见附录A中的表A.1。
4.2外业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废弃地露天采场、排土场、煤矸石场、工业场地等单元的位置、规模、受损程度
等现状特征,具体指标参见附录B中的表B.1。
4.3参照生态系统选取
在生态修复区周边选取未受损的能够代表原生地貌、植被群落区域。
4.4土壤及水质检测
2
DB15/T2378—2021
采集修复区域可利用表土土样进行检验分析,包括土壤物理、化学性质,详见附录E;采集区域内
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样检验分析。
4.5区域诊断与评价
以参照生态系统为本底,对废弃地各单元的地质、水文、土壤、植被等方面进行分析诊断,提出矿
区废弃地生态修复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参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执行。
5设计原则
5.1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尊重自然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因
地制宜、景观协调、经济节约、可持续等基本原则。
5.2以恢复草原生态功能为目的,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合理有效利用降水
资源。
5.3依据4.5诊断与评价结果,结合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特征综合判断场地恢复力,恢复力强的
区域以自然恢复为主,恢复力中等及以下区域采用人工干预结合自然恢复。
5.4基于场地利用单元划分,以参照生态系统为目标进行规划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景观重塑,
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生物多样性重建,规划按照DZ/T0315执行。
5.5推广应用矿山生态修复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
6修复技术
6.1矿山废弃地分类
按矿山生态修复需求,将矿山废弃场地主要分为露天采场、排土场、煤矸石场、废渣堆场、尾矿库、
工业场地等。
6.2地质灾害及地下水层破坏防治
采矿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含水层破坏按照DZ/T0223执行。
6.3污染场地治理
污染场地治理按照HJ651执行。
6.4地形地貌重塑
6.4.1对已开采完的废弃露天采场进行削坡、整形,有条件的可回填治理,使其达到恢复植被的立地
条件。
6.4.2排土场的治理应进行整形和稳定性重塑,使其达到恢复植被的立地条件,按照T/D1036执行,
排土场的单层台阶高度不宜超过20m,台阶宽度宜保持在5m以上,台阶边坡角度宜小于25°。
6.4.3对已使用完毕的工业场地进行拆除、清基和平整,使其达到恢复植被的立地条件。
6.5土壤重构
6.5.1覆土
3
DB15/T2378—2021
按照原土壤结构进行覆土,结构顺序为表土层—生土层—废渣层。覆土厚度要达到30cm以上,不
易风化类型覆土厚度要达到50cm以上。
6.5.2土壤改良
养分恢复以草原自然发酵的生物有机肥料(牛粪、羊粪、马粪等)为主,引用有益微生物(菌肥)、
土壤改良剂等,导入土壤动物,如蚯蚓、蜣螂等。
6.5.3排土场边坡覆被工程
排土场边坡覆被工程见附录C中的表C.1。覆土后的排土场边坡可以设置生物网格加固,网格大小宜
为1.5m*1.5m,材料可选择树枝、柳条,具体按照DB15/T535执行。覆被物可选择麦草、稻草、芦苇
等编织材料。铺设生物笆具体按照DB15/T566执行。
6.6矿区水资源利用
6.6.1截排水系统
露天采场周边15m~20m设置截水沟;排土场台阶设置截水沟,坡面设置排水沟,截水沟、排水沟
设计标准按照GB51018执行。
6.6.2平台径流分隔利用
6.6.2.1排土场顶部平台周围设置挡水围堰,内部设置网格状径流分隔围埂。挡水围堰设计标准为土
质、梯形、上底宽1m,下底宽3m,高1m,两侧坡度1:1;径流分隔围埂设计标准为土质、梯形,上
底宽0.5m,下底宽1.5m,高0.5m,两侧坡度1:1,平台大于1km2时,径流分隔围埂100m*100m
设置,平台小于等于1km2时,径流分隔围埂50m*50m设置。
6.6.2.2有条件区域可在排土场顶部平台和平盘设置蓄水箱或蓄水池,灌溉利用前应进行水质检测,
达标后方可利用,水质不达标的,可安装过滤、净化等装置处理后利用。
6.7生物多样性重建
6.7.1土壤种子库构建
在种子成熟季节,收集周边草原乡土植物种子,人工或机械播入土壤;在收集种子不能满足时,可
以通过市场购买;其他措施包括人工播种、喷播、牛羊粪导入、动物带入。
6.7.2植物配置
根据矿区土地复垦目标,制定植物配置计划,采用一、二年生植物和多年生植物混合配置,以乡土
一、二年生植物种作为先锋植物种。选用的植物种子或播种材料按照LY/T2356执行,矿区在采矿干扰
后形成不同坡向,按照不同坡向配置植物,植物的选择参见附录D中的表D.1。
6.7.3植物种植
6.7.3.1植物选择
植被恢复应以邻近草原植被为参考,种植耐干旱、耐瘠薄、抗风沙、根系发达、固土保水能力强的
乡土草本和灌木,黄土高原区域宜选择乔、灌、草结合种植,参见附录F。
4
DB15/T2378—2021
6.7.3.2种植时间
选在水热条件较好的雨季前进行播种或栽植,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干旱半干旱地区以雨养、节水
为导向,综合运用集水、节水种植技术。有条件区域在建植初期可建立节水灌溉系统,灌溉形式可采用
微喷灌、雾化灌溉、滴灌等,坡面灌溉宜采用雾化灌溉。
6.7.4栖息地构建
营造有利于动物栖息的食物、水源、繁育场所及生态廊道。
6.8监测评价
修复后对矿区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评价修复程度和固碳能力。监测内容
见附录E中的表E.1。
6.9养护
6.9.1修复区补修
修复后对场地内二次损毁土地进行补修,部分可借助工程措施,如回填冲沟,修补围堰和围埂等。
6.9.2植被维护
修复初期可适当进行灌水,裸地区域可进行补播和补植,视植物生长情况,降水前或灌水前追肥。
6.10可持续利用
有效利用废弃地资源,可配套建设乡土灌木育苗基地、种子繁育基地、中草药基地等,用于生态修
复种植、补植。修复后可用于刈割打草、种子收获、放牧利用,对城镇周边有旅游价值的区域可发掘利
用,如建设矿山公园等。
7档案留存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留存纸质及电子档案,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批复、设计、施工、监理、验收
及竣工决算等相关档案材料。
5
DB15/T2378—2021
A
A
附录A
(资料性)
矿区场地资料收集清单
矿区场地资料收集清单表见A.1。
表A.1矿区场地资料收集清单
调查区域资料收集内容
自然地理概况、气象资料、水文资料、遥感影像、土壤类型图、现场照片、
参照生态系统
相关矿区恢复治理记录文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土地复垦方
矿区生态受损区案》、《地质勘探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区平面布置图、遥感影
像、三维立体模型、开展相关环境治理的设计、记录及验收报告或意见等相关成果资料
6
DB15/T2378—2021
B
B
附录B
(资料性)
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调查
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调查表见B.1。
表B.1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调查表
调查区域调查内容调查指标
景观地貌高原山地平原盆地山谷冲积扇
草原类型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N/T 5192-2020 嗜皮菌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95-2020 对虾急性肝胰腺坏死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88-2020 迟缓爱德华氏菌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86-2020 鲍脓疱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89-2020 鮰类肠败血症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93-2020 兔球虫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94-2020 羊传染性脓疱皮炎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91-2020 禽肾炎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87-2020 边界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
- SN/T 5190-2020 鹿慢性消耗性疾病检疫技术规范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