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S 695-2023 汽车制造企业碳中和实施指南

T/CAS 695-2023 Vehicle manufacturing company carbon neutrality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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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AS 695-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22
实施日期
2023-03-2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碳中和的基本原则、实施流程、基准年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实施减排行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抵销、碳中和评价和碳中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GB/T 4754规定的行业代码为36的汽车制造企业实施碳中和活动。其他类型企业可参照实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3术语和定义GB/T 32150—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措施后,将不可避免的排放量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销企业活动产生温室气体排放量。[来源:DB11/T 1862—2021,3.1,有修改]3.2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注:如无特殊说明,本标准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来源:GB/T 32150—2015,3.1]3.3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CO2e)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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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美国环保协会、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极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格澜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曹丹丹、刘清芝、周才华、薛靖华、张杰、汤丽君、杨向龙、石隽隽、袁安琪、赵小鹭、刘洪铭、李瑾、黄钰、王茜茜、俞绍华、张晨航、刘洋、李洋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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