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

GB/T 21633-2008 Bulk blending fertilize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1633-2020 |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1633-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4-09
实施日期
200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掺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冠以各种名称的肥料,适用于缓释型、控释型及有机质质量分数未超过20%的掺混肥料;本标准适用于干混补氮和(或)磷和(或)钾肥料颗粒的复混肥料或复合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复混肥料或复合肥料基础上仅干混有机颗粒和(或)生物制剂颗粒和(或)中微量元素颗粒的产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美盛化肥(烟台)有限公司、美盛化肥(秦皇岛)有限公司
起草人:
商照聪、王学江、杨琼、刘刚、刘文锋、曾秋朋、章明洪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80

G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633—××××

(BB)

掺混肥料肥

Bulkblendingfertilizer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与GB/T21633-2008相比,主要的技术变化

如下:

——增加了标明含氯产品的氯离子含量指标,按低氯、中氯、高氯分别规定;

——增加了自动电位滴定法测定氯离子的含量,适用于试样溶液有颜色的产品;

——增加了ICP(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非螯合中量元素的检测方法;

——增加了螯合态微量元素的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非螯合态微量元素的测定由按GB/T14540改为按GB/T34764规定进行;

——增加了杜马斯燃烧法测定总氮含量;

——增加了ICP(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钾含量的检测方法;

——对含氯掺混肥料,明确了低氯、中氯、高氯的标注要求;

——增加了有机质含量的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增加了掺混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型式检验项目中增加了螯合态微量元素和重金属限量指标内容;

——采集样品时,由每袋取出样品不少于200g改为不少于400g,每批产品采取的总样品量由不得

少于4Kg改为不得少于6Kg;

——样品缩分时,用接收器取出采取的样品由1000g~1500g改为2500g~3000g。同样步骤处理保

留的样品由1000g改为1600g,再次缩分得到的两份样品由500g变为800g;

——试样制备时,缩分后用于研磨供成品分析用的样品量由100g改为300g至400g左右;

——本标准标识中增加了螯合态微量元素标注项目;

——本标准标识中增加了“若在产品中添加其他肥料添加物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添加物名称和作

用”;

——本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中增加了“如果肥料中添加肥料以外的成分如添加植物激素,需要在

外包装上标识。”。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磷复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2

GB×××××—××××

掺混肥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掺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冠以各种名称的肥

料,适用于缓释型、控释型及有机质质量分数未超过20%的掺混肥料;本标准适用于干混补氮和(或)

磷和(或)钾肥料颗粒的复混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复混肥料基础上仅干混有机颗粒和(或)生物制剂颗粒和(或)中微量元素颗粒

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56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8571复混肥料实验室样品制备

GB/T8572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8573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GB/T8574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

GB/T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8577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14540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T15063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19203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23349肥料中砷、隔、铅、铬、汞生态指标

GB/T24890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24891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GB/T34764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G/T2843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HG/T5331-2018含螯合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掺混肥料bulkblendingfertilizer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

3.2

总养分totalprimarynutrient

3

GB×××××—××××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

3.3

标明量(值)declarablecontent

在肥料包装、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4

配合式formula

按N-PO-KO(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

252

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其数值之和应与总养分标明量相等。

注:“0”表示肥料中不含该元素。

4要求

4.1外观:颗粒状,无机械杂质。

4.2掺混肥料产品应符合表1要求,同时应符合包装容器的标明值。

表1掺混肥料的要求

项目指标

a

总养分(N+PO+KO)质量分数,%≥35

252

b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60

水分(HO)的质量分数,%≤2.0

2

粒度(2.00mm~4.00mm),%≥70

“硫型”产品≤3.0

c“低氯”产品≤15.0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中氯”产品≤30.0

d

(总)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2.0

e

(总)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0.02

f

螯合态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0.015

g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20

a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质量分数不得低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

b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可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

若为氮、钾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

c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0%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

子的质量分数可不做检验和判定。

d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钙、镁、硫时检测本项目。

e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铜、铁、锰、锌、硼、钼及螯合态微量元素时检测本项目。

f包装容器标明含有螯合态微量元素时检测本项目。

g包装容器标明含有有机质时检测本项目。

4.3掺混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限量指标

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3

4

GB×××××—××××

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

5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符合HG/T2843或GB/T601

之规定。

5.1外观

目视法测定。

5.2总氮含量测定

5.2.1蒸馏后滴定法(第一法)。

按GB/T8572规定进行。

5.2.2杜马斯燃烧法(第二法)。

按附录C进行。

5.3有效磷含量的测定及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计算

按GB/T8573规定进行。

5.4钾含量的测定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

5.4.1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第一法)

按GB/T8574规定进行,在加入氢氧化钠后缓慢加热煮沸时,应保持试液不低于40mL。

5.4.2ICP检测方法(第二法)

按附录D进行。

如果样品中含有镁元素时,加入150mL水煮沸时,加入400g/L氢氧化钠溶液出现絮状沉淀,按

GB/T8574规定进行。

5.5水分测定

5.5.1卡尔•费休法仲裁法

按GB/T8577规定进行。

5.5.2真空烘箱法

按GB/T8576规定进行。

5.6粒度测定筛分法

选用2.00mm和4.00mm的试验筛,按GB/T24891规定进行。

5.7氯离子含量测定

5.7.1按GB/T24890规定进行(第一法)。

5.7.2自动电位滴定法(若溶液有颜色时,使用此法)(第二法)

按附录E进行。

5.8中量元素含量的测定

5.8.1按GB/19023规定进行。(第一法)

5.8.2等离子发射光谱法(第二法)

按附录F进行。

5.9(总)微量元素和螯合态微量元素含量测定

5.9.1(总)微量元素的测定

按GB/T34764规定进行。

5.9.2螯合态微量元素的测定

按HG/T5331-2018规定进行。

5.10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按GB/T18877中5.7条规定进行。

5

GB×××××—××××

5.11砷、汞、铅、镉、铬含量的测定

按GB/T23349中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表1中氯离子、中量元素(钙、镁、硫)、总微量元素及螯合

态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质量分数和表2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余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

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测定:

——正式生产时,原料、工艺发生变化;

——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量后,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组批

掺混肥料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000t。

6.3采样方案

6.3.1袋装产品

不超过512袋时,按表3确定取样袋数;超过512袋时,按式(1)计算结果采样,计算结果如遇小

数时,则进为整数。

表3采样袋数的确定

总袋数最少采样袋数总袋数最少采样袋数

1—10全部袋数182—21618

11—4911217—25419

50—6412255—29620

65—8113297—34321

82—10114344—39422

102—12515395—45023

126—15116451—51224

152—18117

采样袋数=3………(1)

3×N

式中:N——每批产品总袋数

按表3或式(1)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取样前上下颠倒四至五次,用按照图1样式制作

的采样探子采样,采样时,先转动内管,使标记螺孔旋至外管凹槽的右边,使槽子关闭,用采样探子从

包装袋的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二分之一处,转动内管,使槽子打开,样品进入内管,然后关闭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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