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1/T 60-2019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规范》

DB2301/T 60-2019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pproval Procedure for Projects (including Radiation Projects) within Authority"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2301/T 60-2020 |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01/T 60-2019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15
实施日期
2021-01-15
发布单位/组织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哈尔滨市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范围
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环保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办理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市标准化研究院、市生态环境局
起草人:
张劲男、李明、刘晓丽、史林、刘菊英、林琳、姜滨、彭旭、孙剑英、刘志伟、朱晨岩、胡澍、宋东升、程译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CCSA12

23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

DB2301/T60—2020

代替DB2301/T60-2019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办理规范

2020-12-15发布2021-01-15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01/T60—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劲男、李明、刘晓丽、史林、刘菊英、林琳、姜滨、彭旭、孙剑英、刘志伟、

朱晨岩、胡澍、宋东升、程译。

本文件于2019年8月16日首次发布,并于2020年12月第一次修订。

I

DB2301/T60—2020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的术语和定义、

办理要素、办理流程、法律救济。

本文件适用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市辖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办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权限内建设项目

在哈尔滨市域范围内属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权限的、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承诺件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

4办理要素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受理范围

4.2.1申请人

提出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

1

DB2301/T60—2020

4.2.2申请内容

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或报告表)。

办理途径

网上申报,网址:哈尔滨政务服务网-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8088/hebssthjj/index.html)。

办理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e)《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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