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79-2021 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标准

DB34/T 579-2021 Intelligent System Engineering Design and Acceptance Standards for Residential Area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579-2021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6-08
实施日期
2021-12-08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合肥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三川博雅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万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B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0902DB34/T579-2021

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标准

Standerfordesignandacceptanceofintelligentsystem

engineeringforresidentialdistrict

2021-06-08发布2021-12-08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安徽省地方标准

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标准

Standerfordesignandacceptanceofintelligentsystem

engineeringforresidentialdistrict

DB34/T579-2021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08日

2021合肥

安徽省地方标准

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标准

Standerfordesignandacceptanceofintelligentsystemengineeringfor

residentialdistrict

DB34/T579-2021

*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

邮编:230091)

*

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张:字数:千字

20**年9月第一版2021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第8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企业

登记智能审批服务规范”等8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服务规范”

等80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3

4

安徽省地方标准清单

序地方标准代替

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号编号标准号

DB34/T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

12021-06-082021-12-08

3942-2021墙体技术规程

DB34/T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DB34/T

22021-06-082021-12-08

3943-2021设标准5044-2016

DB34/T静力触探应用技术规

32021-06-082021-12-08

3944-2021程

地铁盾构衬砌管片预

DB34/T

4制、施工及验收技术规2021-06-082021-12-08

3945-2021

DB34/T钢板桩基坑支护技术

52021-06-082021-12-08

3946-2021规程

DB34/T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

62021-06-082021-12-08

3947-2021及管理技术规程

DB34/T城市智慧杆综合系统

72021-06-082021-12-08

3948-2021技术标准

DB34/T空气源热泵供暖空调

82021-06-082021-12-08

3949-2021工程技术规程

DB34/T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

92021-06-082021-12-08

3950-2021量验收规程

DB34/T地铁基坑地下连续墙

102021-06-082021-12-08

3951-2021施工技术规程

DB34/T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

112021-06-082021-12-08

3952-2021外挂墙板技术规程

5

续上表:

序地方标准代替

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号编号标准号

DB34/T装配式钢结构预制墙

122021-06-082021-12-08

3953-2021板应用技术规程

DB34/T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

132021-06-082021-12-08

3954-2021量验收标准

DB34/T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

142021-06-082021-12-08

3955-2021术规程

DB34/T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

152021-06-082021-12-08

3956-2021置技术标准

DB34/T建筑墙式金属阻尼器

162021-06-082021-12-08

3957-2021减震技术规程

DB34/T装配式钢-混叠合柱框

172021-06-082021-12-08

3958-2021架结构技术规程

DB34/T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价

182021-06-082021-12-08

3959-2021技术标准

DB34/T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

192021-06-082021-12-08

3960-2021统能效提升技术标准

DB34/T医疗建筑智能化系统DB34/T

202021-06-082021-12-08

1923-2021技术标准1923-2013

DB34/T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DB34/T

212021-06-082021-12-08

1470-2021技术标准1470-2011

DB34/T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DB34/T

222021-06-082021-12-08

579-2021程设计、验收标准579-2005

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

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10号)的要

求,由编制组在原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验收规范》DB34/T579-2005和《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DB34/T490-2005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在修编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周边省市的地方标准,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十二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

4信息设施系统;5公共安全系统;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7信息化

应用系统;8机房工程;9智能化集成系统;10智能家居系统;11智

慧化应用;12系统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民

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的规定,对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修订;

2增加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和5G等信息技术的应用要求;

3新增了“智慧化应用”和“系统验收”两章。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由合肥工业

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合肥

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给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

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邮政编码:23005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7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合肥三川博雅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万力王小向刘启源祝健谢军

汪军章维扬陈万胜孟磊周芳

王宗青李保刘庆胡乔石汪腾

姚康朱全胜王新宇王跃

主要审查人:管清宝胡先锋胡少云陈奇梅王靖绚

李扬刘追

8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一般规定…………4

4信息设施系统………6

4.1一般规定………………6

4.2信息接入系统…………6

4.3布线系统………………7

4.4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7

4.5无线对讲系统…………8

4.6信息网络系统…………9

4.7有线电视系统…………9

4.8公共广播系统…………10

4.9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1

5公共安全系统……………………12

5.1一般规定………………12

5.2入侵报警系统…………14

5.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4

5.4出入口控制系统………17

5.5电子巡查系统…………18

5.6访客对讲系统…………19

5.7停车库(场)管理系统…………………20

5.8商铺安防系统…………21

5.9电梯对讲系统…………21

5.10住户报警系统…………22

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24

6.1一般规定………………24

9

6.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24

6.3建筑能效监管系统……………………26

7信息化应用系统…………………27

7.1一般规定………………27

7.2公共服务系统…………28

7.3智能卡应用系统………28

7.4物业管理系统…………29

7.5统一身份识别系统……………………29

7.6住宅区健康服务系统…………………30

7.7物流快递服务系统……………………30

8机房工程…………31

8.1一般规定………………31

8.2信息接入机房…………31

8.3其他……………………31

9智能化集成(平台)系统………33

9.1一般规定………………33

9.2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33

9.3集成信息应用系统……………………34

10智能家居系统…………………35

10.1一般规定……………35

10.2家庭设备监控系统…………………35

10.3家庭安防系统………35

11智慧化应用……………………37

11.1一般规定……………37

11.2公共信息平台………37

11.3智慧服务应用…………38

11.4智慧管理应用………38

11.5智慧文化应用………39

11.6智慧物业管理应用…………………39

11.7可视化管理应用……………………40

10

12系统验收………41

12.1一般规定……………41

12.2项目验收……………41

12.3系统检测……………42

本标准使用词说明…………………44

规范性引用文件……………………45

条文说明……………47

11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GeneralRules……………………4

4InformationFacilitiesSystem……6

4.1GeneralRules……………6

4.2InformationAccessSystem………………6

4.3WiringSystem……………7

4.4IndoorSignalCoverageA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7

4.5WirelessIntercomSystem………………8

4.6InformationNetworkSystem…………9

4.7CATVSystem……………9

4.8PublicAddressSystem……………………10

4.9InformationGuidanceandReleaseSystem………………11

5PublicSecuritySystem…………12

5.1GeneralRules…………12

5.2IntrusionAlarmSystem…………………14

5.3VideoSecurityMonitoringSystem………14

5.4AccessControlSystem…………………17

5.5ElectronicPatrolSystem…………………18

5.6VisitorIntercomSystem…………………19

5.7ParkingManagementSystem……………20

5.8ShopSecuritySystem……………………21

5.9ElevatorIntercomSystem………………21

5.10HouseholdAlarmSystem………………22

6ConstructionEquipmentManagementSystem…24

6.1GeneralRules……………24

12

6.2BuildingEquipmentMonitoringSystem………………24

6.3BuildingEnergyEfficiencySupervisionSystem…………26

7InformationApplicationSystem…………………27

7.1GeneralRules……………27

7.2PublicServiceSystem………………28

7.3SmartCardApplicationSystem…………28

7.4RealtyManagementSystem……………29

7.5UnifiedIdentitySystem…………………29

7.6HealthServiceSysteminResidentialArea………………30

7.7LogisticsExpressServiceSystem……30

8ComputerRoomEngineering……31

8.1GeneralRules……………31

8.2InformationAccessRoom………………31

8.3Others……………………31

9IntelligentIntegrated(Platform)System…………33

9.1GeneralRules…………33

9.2IntelligentInformationIntegration(Platform)System…33

9.3IntegratedInformationApplicationSystem………………34

10IntelligentHomeSystem………35

10.1GeneralRules…………35

10.2HomeEquipmentMonitoringSystem…………………35

10.3HomeSecuritySystem………………35

11IntelligentApplication…………37

11.1GeneralRules…………37

11.2PublicInformationPlatform……………37

11.3SmartServiceApplication…………38

11.4SmartManagementApplication……38

11.5SmartCultureApplication……………39

11.6SmartRealtyManagementApplication………………39

11.7VisualManagementApplication………40

13

12SystemAcceptance………………41

12.1GeneralRules…………41

12.2ProjectAcceptance……………………41

12.3SystemTesting…………42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44

ListofQuotedStandards……………45

ExplanationofProvisions…………47

14

1总则

1.0.1为保障城镇居民住宅的功能和质量,规范安徽省住宅区智能

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和验收,使住宅满足安全、便捷、舒适、绿色环

保等性能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住宅区及住宅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工程。

1.0.3本标准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及经济

合理性,将住宅区智能化系统的配置标准划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和

先进型三种类型。其中基本型适用于配置基本功能的智能化系统;

提高型适用于配置综合功能的智能化系统;先进型适用于配置较高

功能的智能化系统。

1.0.4住宅区智能化系统的配置可采用基本型、提高型和先进型的

其中一种类型或其组合实施,但不应低于基本型标准。

1.0.5住宅区智能化系统设计和设备的选用,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先

进性、标准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

1.0.6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

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住宅区智能化intelligentresidentialdistrict

住宅区智能化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显

示技术等,通过有效的传输网络,将多元信息服务与管理、物业管

理与安全、住宅智能化系统集成、建筑设备管理组合为一体,为住

宅区的现代化、智慧化的服务与管理提供科技、快捷、高效的智能

化手段。

2.0.2信息化应用系统informationapplicationsystem

以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为基础,为

满足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各类专业化服务、规范化运营及管理的需

要,由多种类信息设施、操作程序和相关应用设备等组合而成的系

统。

2.0.3智能化集成系统intelligentintegratedsystem

为实现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的运营及管理目标,基于统一的信

息平台,以多种类智能化信息集成方式,形成的具有信息汇聚、资

源共享、协同运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功能的系统。

2.0.4信息设施系统informationfacilitysystem

为满足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应用与管理,将各类具有接收、交

换、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等功能的信息系统整合,形成住宅区

和住宅建筑公共通信服务综合基础条件的系统。

2.0.5智能家居smarthome

智能家居是以住宅为平台,通过建筑环境、网络通讯、信息家

电、设备自动化,达到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为一体的高效、

舒适、安全、便利、环保的居住环境。

2.0.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uildingequipmentmanagementsystem

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电力、照明、空调、给排水、防灾、保

安、停车管理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

成的综合管理系统。

2

2.0.7公共安全系统publicsecurity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

品所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等,或由这些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系统。

2.0.8机房工程engineeringofelectronicequipmentplant

为智能化系统的控制设备和装置等提供安装条件,以确保各系

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与维护的建筑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

2.0.9智慧化应用intelligentapplication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融合社区场景下的人、事、地、物、情、组织等多种数据资源,提

供面向政府、物业、居民和商铺的社区管理与服务类应用,提升社

区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共建、共治、

共享管理模式的一种社区应用。

2.0.10设备共用信息网络equipmentsharinginformationnetwork

设备共用信息网络是住宅区设备智能化信息传输的承载工具,

将功能独立的多个子系统相互连起来,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

相互联系和协同处理的系统。承载住宅区内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

引及发布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

统、访客对讲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和智能家居系统等住宅区智能

化系统设备信息载体的网络。

3

3一般规定

3.0.1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宜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

筑设备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

智能家居系统和智慧化应用。

3.0.2新建住宅区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和验收,必须与住宅区和住宅

建筑同步建设。

3.0.3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应预留可接入智慧社区、雪亮工程、社保

平台等上一级智慧城市级信息管理平台的接口,应可提供高效、便

捷的住宅区智能化业务与管理服务。

3.0.4住宅区智能化系统的设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智能化系

统的设置及其子系统功能的配置应充分分析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

合理选择其中一级或其组合进行建设,但不宜低于表中的基本型标

准。

表3.0.4住宅区智能化系统设置表

智能化系统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

信息接入系统●●●

布线系统●●●

移动通信室内●●●

信号覆盖系统

信息设施系统无线对讲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公共安全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出人口控制系统●●●

4

续表3.0.4

智能化系统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

电子巡查系统△●●

访客对讲系统●●●

公共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安全

商铺安防系统

系统△△○

电梯对讲系统●●●

住户报警系统○○○

建筑设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管理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

公共服务系统△○○

智能卡应用系统△○●

信息化物业管理系统△○●

应用系统统一身份识别系统△○●

住宅区健康服务系统△△○

物流快递服务系统△△○

信息接入机房△●●

机房工程

安防监控中心●●●

智能化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

集成系统集成信息应用系统△○○

智能家居家庭设备监控系统△△△

系统家庭安防系统△△○

智慧化应用△△△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3.0.5住宅区智能化系△统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材料有

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

4信息设施系统

4.1一般规定

4.1.1信息设施系统宜包括信息接入系统、布线系统、移动通信室

内信号覆盖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等子系统。

4.1.2信息设施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

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

计标准》GB/T50200和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

施技术标准》DB34/T917等的相关规定。

4.2信息接入系统

4.2.1住宅区信息接入系统应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遵循“资源共

享、平等接入、用户选择、方便服务”的原则。

4.2.2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住宅区

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

4.2.3光纤到户工程中,通信用户接入点的位置应依据不同类型、

等级的住宅建筑形成的配线区以及所辖的用户数确定。

4.2.4住宅区通信用户接入点应设置在信息接入机房或光缆交接

箱处。

4.2.5住宅区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

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4.2.6住宅区内应预留移动通信设备间和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

设施安装条件,并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4.2.7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用户接入点处预留的配线设备安

装空间和信息接入间面积,应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

务接入的需要。

6

4.3布线系统

4.3.1住宅区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宜满足住宅区通

信网络、公共信息设施、公共服务系统、智慧化应用和智能家居系

统建设的基本布线需求,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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