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996-2019 有机农产品 粳稻生产技术规程

DB22/T 2996-2019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rice prod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996-2019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5-27
实施日期
2019-06-17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996—2019

有机农产品粳稻生产技术规程

Organicagriculturalproduct-Techiqueregalationsforjaponicrice

2019-05-27发布2019-06-17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2996—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晓亮、鞠丽荣、杨冬、李岩、王牧、姜福旭、刘英姿、于国栋、杨秋苹。

I

DB22/T2996—2019

有机农产品粳稻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粳稻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投入品管理、育苗、本田管理、病虫草害的防

治、收贮运与包装和生产记录与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农产品粳稻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农产品organicagriculturalproduct

遵照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等物质的特

定农业生产原则,采用可持续的农业技术,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生产的农产品。

3.2

粳稻japonicarice

禾本科、稻属、水稻种、粳亚种(Oryzasativasubsp.Keng)的水稻作物。

4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

4.1基地选择

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和生活垃圾场,且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

深厚、理化性状良好。基地环境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2018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b)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要求;

c)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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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基地管理

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a)应建立仓库,单独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生产投入品等;

b)应建立废弃物与污染物收集设施,以便收集垃圾和农药空包装等废弃物与污染物;

c)有条件地区,应建立独立的排灌系统;

d)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监测,以判定环境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e)应建立标志标牌,标示基地的位置、建设单位、作物名称、面积和范围等;

f)建立防止外源污染的隔离防护,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之间的应设置缓冲带,距离根据认证机构

具体要求确定。

5投入品管理

5.1农药

5.1.1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GB/T19630.1-2011要求的农药品种(见附录A表A.1),并索取购药发

票等有效凭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资质农药经营单位经营的;

b)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

c)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d)有产品质量标准号及合格证的;

e)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完整的,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的;

f)在保质期内的;

g)国家和进口国允许使用的农药。

5.1.2贮存

应贮藏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火、防水、防雨、防腐、避光、阴凉、

干燥、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不得与食品、

农产品、饮料、饲料等混放。

5.1.3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回

收处置前应妥善收集。

5.2肥料

5.2.1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应符合GB/T19630.1-2011要求的肥料(见附录A表A.2),并索取购肥发票

或有效凭证,除国家规定的免于肥料登记和无需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外。应采购符合下列要求:

a)合法经营单位经营的;

b)有肥料登记证或者肥料临时登记证的

c)有肥料生产许可证的;

d)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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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有标签且标签内容完整的;

f)在质保期内的。

5.2.2贮藏

应贮藏于专用仓库,避免受潮和人员中毒,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混杂堆放。

5.2.3包装物处理

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安全存放,不可另做它用。

6育苗

6.1苗床准备

6.1.1床址选择

选择背风、向阳、水源与电源方便、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无农药残留的地块作苗床地。西部盐碱

地要选择盐碱度轻的田块,秧本田比例为1:100~1:150。

6.1.2整地做床

6.1.2.1苗棚要求

应满足温湿度控制要求,适宜人工和机械作业。

6.1.2.2苗床要求

秋整床基础上,浅翻10cm深,整平、搂净根茬、置床除净杂物,然后按规格做床。床土细碎,

床面平整、上实下松、松实适度一致、10平方米内高低差不超过0.5cm,床边缘整齐一致、10延长

米误差不超过1cm,一定要保证苗床高出地面5cm~10cm以上。

6.1.2.3钵(盘)土配制

6.1.2.3.1取2年内未使用过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的旱田土(水田土),摊开,

待土中草籽萌发后堆起,覆膜灭草;

6.1.2.3.2与腐殖土(优质农肥)按容积4:1比例混合后,用孔径6mm~10mm网眼筛过筛;

6.1.2.3.3用食用醋酸对混合土进行处理,使pH值调整到4.5~5.5之间。

6.2种子

6.2.1质量

种子质量应符合GB4404.1要求。

6.2.2品种

以“熟期适宜,抗病、抗倒伏”为原则,选用经国家或吉林省审定(登记)通过的,优质高产食味

值高的品种。

6.2.3种子处理

6.2.3.1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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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种前一周选晴天将种子晒1天~2天,再将晒好的种子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

6.2.3.2选种

以选精选加工后的种子为宜;也可用比重为1.13的盐水选种,选后用清水清洗2次以上。

6.2.3.3浸种

用1%石灰水澄清液浸种,水温15℃~20℃时浸5天~7天,使积温达到100℃。水层

要淹没种子10cm~15cm,避免直射光。浸后将稻种洗净,直接催芽。

6.2.3.4催芽

将浸泡好的稻种置于28℃~32℃条件下破胸24小时~36小时,每天要翻动1次~2

次,以芽长1mm为宜。

6.3播种

6.3.1时期

一般在4月上中旬,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5℃或夜间最低温度稳定通过0℃;机插盘育苗于

插秧前30天播种,手插旱育苗和钵盘育苗于插秧前35天,播种。

6.3.2方式

6.3.2.1人工或使用定量定位播种器播种。

6.3.2.2播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旱育苗每平方米播芽籽200g以下;

b)机插盘育苗,每盘播芽籽100g~120g;

c)钵盘育苗每钵体播芽籽以3粒~5粒为宜。

6.3.2.3播后在床土上撒上一层覆盖土。

6.4苗床管理

6.4.1温度

播种到出苗期棚内地表温度以28℃~32℃为宜,出苗至2.5叶期温度以25℃~28℃

为宜,2.5叶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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