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244-2016 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

DB41/T 1244-2016 The mai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ests and diseases in edible fungi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41/T 1244-2022 |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244-2016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3-31
实施日期
201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16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244—2016

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

2016-03-31发布2016-07-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24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食用菌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周口市农业科学院、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桃阁、闻亚美、王生军、段亚魁、史国敏、罗峰。

I

DB41/T1244-2016

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控的术语和定义、主要病害及其防控、主要虫害及其防控。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主要病虫害的防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2728食用菌术语

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528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1742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T2375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NY5099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5358无公害食品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

农业部第62号令《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

3术语和定义

GB/T127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病原物

引起食用菌发病的真菌、细菌和病毒统称为病原物。

3.2

辐射灭菌

利用辐射(波动或粒子在空间高速运行)产生的能量进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

3.3

光源诱杀

在栽培场所设置害虫正趋性的光源和捕杀器具,将害虫诱集到光源处,集中杀灭害虫的方法。

3.4

农业防控

利用农业措施创造适宜食用菌健壮生长的环境条件,而不利于病虫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抑制病虫

1

DB41/T1244-2016

生长,从而达到防控病虫害发生的目的。

3.5

物理防控

利用物理的防治方法,直接消灭或恶化生长环境中的病原物,达到抑制或消灭病原物的方法。

3.6

生物防控

利用生物或生物代谢产物防控病虫害发生的方法。

3.7

化学防控

应用化学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物和害虫发生的方法。

3.8

人工防控

人工捕捉害虫(如个体较大、行动迟缓的害虫——蛞蝓,马陆等)或人工切除(挖除)病斑或罹病

子实体,作为其他防控办法的重要辅助手段。

4主要病害及其防控

4.1菌丝体期的主要病害及防控

4.1.1主要病害

菌丝体期的主要病害有木霉、青霉、曲霉、毛霉、根霉、链孢霉、酵母菌、黏菌等菌物和各种细菌、

病毒等。其被害症状及发生条件见附录A表A.1。

4.1.2病害防控措施

4.1.2.1农业防控

4.1.2.1.1场地选址

按NY5358规定执行。

4.1.2.1.2菇房设置和建造

应符合NY/T528中4.3.1的规定。

4.1.2.1.3设备设施

应符合NY/T528中4.4的规定。

4.1.2.1.4环境消毒

菇房、晒场、院落及四周应定期打扫,清除垃圾、杂草和废料,保持清洁卫生,定期严格消毒,消

毒方法见附录A。菌种厂的无菌室、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保藏室、栽培场(菇房、菇棚)除了用

消毒剂进行严格地消毒外,还应用紫外线消毒灭菌法、臭氧消毒灭菌法等杀灭空气中的杂菌。双孢菇、

草菇等栽培床架,使用前用清水擦洗,再用5%的石灰水,或10%漂白粉水冲洗,或用(3~5)波美度的

石硫合剂喷洒。

4.1.2.1.5原料配制

2

DB41/T1244-2016

原辅材料选择应符合NY5099的规定。在制作食用菌菌种和栽培生产时,要根据各菇(耳)种对营

养和理化条件的要求,采用合理的培养基配方进行科学配制。操作按NY2375规定执行。

4.1.2.1.6培养料处理

培养料拌匀后,停放3个小时以上,以便使水浸入料内。玉米芯要提前预湿透,防止吸水不透。培

养料经过发酵后使用,可以提高菌袋的发菌成功率。双孢菇等草腐菌的培养料还应进行二次发酵。

4.1.2.1.7调节料水比

生料栽培、熟料栽培培养料含水量应为60%~65%为宜。发酵料栽培的发酵前培养料含水量应为

65%~75%,发酵后培养料应为60%~65%为宜。

4.1.2.1.8调节酸碱度

根据不同菇(耳)类、不同品种对酸碱度的不同要求,合理调节。一般菌丝体生长最适合的pH值

为5.5~6.0。但草菇pH值7~8.5,双孢菇pH值6.5~7.5。

4.1.2.1.9选用菌袋(瓶)

选用的菌袋(瓶)应符合GB9687、GB9688的要求。

4.1.2.1.10培养料灭菌

培养料灭菌按照NY/T528的规定操作执行。

4.1.2.1.11覆土消毒

取表层30cm以下的深层土壤,土粒暴晒1d~2d,打碎、晒干后过筛(一寸或九目筛)。加入800倍

的高效氯氰菊酯溶液或1500倍水克霉灵(二氯异氰尿酸钠),边喷洒边堆放,堆成高和宽各0.8m的长

堆,用薄膜覆盖密闭24h。摊开稍晾备用。

4.1.2.1.12菌种选用

使用经省级以上审(认)定的品种,菌种质量应符合NY/T1742及《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要求。

4.1.2.1.13无菌接种

菌种、菌袋生产应按NY/T528中无菌操作的要求执行。

4.1.2.1.14菌丝培养

袋温应控制在20℃~25℃;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70%左右;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应控制在0.1%~

0.5%,氨气浓度不超过0.001%;完全黑暗或微弱散射光。

4.1.2.1.15检杂处理

接种7d后进行第一次检杂,以后每隔10d检查一次,直到菌丝发满瓶(袋)。若发现杂菌污染,要

小心操作,控制杂菌蔓延传播。对污染较轻,可用75%的酒精溶液注射患部。对污染较重,将污染菌瓶

或菌包挑出报废。对于如链孢霉、粘菌等孢子长出袋外的暴露型杂菌,要在分生孢子形成之前进行处理。

若分生孢子已成熟,应用湿布包裹感染部位,轻拿并移出培养室,减少震动,深埋销毁。

4.1.2.2生物防控

3

DB41/T1244-2016

利用某些有益生物或生物制品杀死或抑制杂菌,以菌治菌。

4.1.2.3物理防控

用紫外线、臭氧和干热空气灭菌法杀灭空气中的杂菌。

4.1.2.4化学防控

菇棚或种植场所应每隔7d~10d定期喷洒一次环境消毒剂。消毒剂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B。

4.2子实体期主要病害及防控

4.2.1主要病害

主要病害有褐腐病、褐斑病、软腐病、平菇黄菇病,平菇双孢菇胡桃肉状菌病,金针菇黑腐病等。

具体被害症状及发生条件见附录A表A.2。

4.2.2病害防控措施

4.2.2.1农业防控

4.2.2.1.1菇棚处理

4.2.2.1.1.1暴晒消毒

待食用菌种植结束后,清出废菌袋,将种植棚上面塑料布和覆盖物去掉,通过春、夏两季风吹雨淋

和太阳暴晒对种植场所自然消毒。

4.2.2.1.1.2石灰消毒

在种植食用菌前,将种植场所地面上撒一层厚约0.3㎝的生石灰。

4.2.2.1.1.3化学消毒

在每次种植前,将种植场所密封后喷洒场地杀菌剂(300倍~500倍食用菌专用场地消毒剂)和杀

虫剂(杀灭菊酯),进行杀菌、杀虫处理。

4.2.2.1.1.4高温消毒

老菇棚重新使用前,将菇棚密封后利用太阳能和其它人工加温方法,使种植场所温度达到55℃~

60℃,持续5d~10d。

4.2.2.1.2轮作栽培

食用菌种植结束后的空闲季节可以和其它农作物或蔬菜轮作,改善种植环境。

4.2.2.1.3摘除病菇

发病菇棚要及时清除病菇,并清理料面,防止二次感染。

4.2.2.1.4降温、降湿、通风

食用菌子实体病害发生时,应注意降温通风。在温度较高的春夏季,要对大棚采取昼盖夜开方式,

使棚温尽量降至13℃以下,抑制病菌危害。还应降湿通风,合理用水,防止子实体表面长时间处于水

浸状态。控制菇房湿度不超过85%。每次喷水后要注意通风。

4

DB41/T1244-2016

4.2.2.2化学防控

定期用化学消毒剂喷洒菇房的走道、地面和四周环境,化学消毒剂使用方法见附录A。病害发生后,

要摘掉病菇,及时用10%漂白粉液喷洒菇床;细菌性病害用兽用链霉素、青霉素等喷洒患处。使用药剂

应符合NY/T393、GB4285和GB/T8321的规定。

4.2.2.3物理防控

昆虫是传播病害的主要媒介之一,加强害虫防控,菇房(棚)的门窗及通气口都要安装60目的纱

窗、纱门,防止菇蝇、菇蚊和螨类带菌传染。

4.3生理性病害及防控

4.3.1主要病害

主要病害有死菇、菜花菇、珊瑚菇、高脚菇、小老菇、药害菇等,被害症状及发生条件见附录A

表A.3。

4.3.2主要病害的防控

4.3.2.1通风换气

菇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在子实体生长发育期间,一定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菇房内空气清新,

有充足的氧气供应,把二氧化碳浓度控制在0.05%以下,相对湿度90%左右,不得超过95%。

4.3.2.2提膜增氧

畦栽食用菌,当子实体原基形成后,要及时揭掉盖在畦面上的薄膜,以保证畦面有足够的氧气。

4.3.2.3摘除病菇

如果出现菜花菇,即使改善环境条件,也很难保证其恢复正常形状,失去管理价值。要及时摘除病

菇,并加强通风,降低温度,促使下茬菇正常出菇。

4.3.2.4增加光照

改善菇房光照条件,减少遮光物,保持光照强度在2001x左右。

4.3.2.5适时降温

当菇房内气温超过28℃时,采取向空间、地面、墙壁喷冷水的方法来降低菇房温度;或在早晚气

温低时进行大通风来降低菇房温度。

4.3.2.6禁止冷水喷淋

在气温下降到5℃以下时,禁止向幼菇喷淋冷水。使用的水要事先放在菇房内,使其自然接近室温,

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因冷水刺激造成的幼菇死亡。

4.3.2.7补充水分、养分

出菇中后期,根据菌袋含水量多少,对菌袋补充水分。在补水的同时,可加入一些有助于食用菌

生长的营养液,同时补充营养。

4.3.2.8避免强光、大风

5

DB41/T1244-2016

菌袋和畦床严禁长时间受阳光暴晒或强风劲吹。防止菌袋过度失水而引起的不出菇现象或引起幼菇

死亡。

4.3.2.9勿用敌敌畏杀虫

子实体发育阶段应禁止使用敌敌畏来防害虫。改用其他高效低毒的菊酯类杀虫剂,更加安全有效。

5主要虫害及其防控

5.1主要虫害

主要虫害有眼菌蚊(菇蚊)、菇蝇、果蝇和蛞蝓等,形态特征、生活习性及被害症状见附录B表B.1。

5.2菌丝体生长期防控措施

5.2.1旧菇棚、旧场地处理

5.2.1.1拆旧菇棚或轮作

旧菇棚最好每年拆掉暴晒3个月以上,或与其它作物轮作。

5.2.1.2旧场所处理

旧场所在使用前要进行彻底消毒和杀菌,以防虫害的发生。用(15~20)g/m3硫磺点燃熏蒸。再用杀

虫、杀菌剂对大棚的空间进行多次全方位的喷雾处理。用药应按GB4285、GB/T8321合理使用农药。

一般应连续喷洒4遍以上。

5.2.2培养料处理

5.2.2.1采用熟料栽培

熟料栽培是防治食用菌害虫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5.2.2.2培养料内加药防控

采用生料或发酵料栽培的,病虫害的预防应从培养料拌料开始。培养料中应加入无公害食用菌专用

杀虫剂。用药应符合NY/T393、GB4285和GB/T8321的规定。

5.2.3菌袋进棚后防虫管理

5.2.3.1封闭菌袋透气孔

用长效杀虫剂,喷洒菌袋的通气孔。

5.2.3.2定期空间消杀

在菌丝生长时期,用阿维菌素或高效氯氰菊酯500倍液,每隔一周喷洒一次菌袋和空间。

5.2.3.3熏蒸杀虫

在菌丝生长期虫害发生时,要对发生虫害的菌袋进行熏蒸处理,使药物的气体进入菌袋内部以杀死

害虫。熏蒸时应对有虫的菌袋进行覆盖并密闭,以防气体外溢,影响杀虫的效果。

5.3出菇期虫害的防控措施

6

DB41/T1244-2016

5.3.1物理防控

5.3.1.1黑光灯诱杀害虫

在菇房安装黑光灯(波长为3650埃的紫外光灯),灯下放置诱集液或装诱集瓶,诱杀菇蚊、菇蝇、

等多种害虫。使用环境应配有防虫网,以防外界虫害进入。

5.3.1.2诱虫灯诱杀害虫

用一支220V、3W蓝色荧光灯作诱虫光源,灯管外围设有约1000V的高压电网或安装网虫袋,当双

翅目(如菇蚊、菇蝇等)害虫被灯光诱来时,即触电而死或被吸入袋中的方法。诱虫灯的使用环境应配

有防虫网,以防外界虫害进入。

5.3.1.3粘虫板诱害虫

在种植大棚或菇房内悬挂黄色粘虫板可以诱杀食用菌成虫,减少产卵量,起到防控虫害的作用。粘

虫板的使用环境应配有防虫网,以防外界虫害进入。

5.3.1.4诱饵诱杀

按砷酸钙:麦麸:水=1:50:50的比例配成毒饵诱杀;按敌百虫:糖:多聚乙醛:黄豆粉=1:2:6:8的比

例,加水制成颗粒状毒饵诱杀。

5.3.2生物防控

5.3.2.1以虫治虫

利用天敌昆虫,如寄生蜂、寄生蝇治虫。

5.3.2.2以菌治虫

使用生物农药苏芸金杆菌(Bt杀虫剂),阿维菌素等用来杀灭害虫。

5.3.3化学防控法

5.3.3.1使用农药应符合要求

使用农药应符合NY/T393、GB/T8321的要求,不得使用剧毒农药。对残效期长,不易分解及有刺

激性气味的农药,不得直接用于菌床(袋)。

5.3.3.2有子实体时不能用药

在菌床(袋)上有子实体时,不得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应在每批菇(耳)采收结束后进行喷

施农药。

5.3.3.3用药浓度要适宜

掌握适当的药液浓度,以免造成药害,影响食用菌生长。

5.3.3.4尽量少用药

用药时要根据病虫发生情况,尽量采用局部施用,少量施用,防止农药污染扩大。

5.3.4人工捕捉

7

DB41/T1244-2016

对个体较大的害虫如蛞蝓、马陆等,可在夜间人工捕捉。

8

DB41/T1244-201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