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1/T 0002-2019 出彩人家创建与评价规范

DB3701/T 0002-2019 DB3701/T 0002-2019 Creating and evaluating specifications for outstanding household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01/T 0002-2019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9-09-17
实施日期
2019-10-08
发布单位/组织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济南市妇女联合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济南市农村家庭“出彩人家”与“出彩人家”示范村创建与评价工作。城市社区“出彩人家”创建工作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济南市妇女联合会
起草人:
刘勤、刘霞、王敏、段浇田、张淑萍、杨小朋、高燕、张玲玲。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

A00

DB3701

济南市地方标准

DB3701/T0002—2019

出彩人家创建与评价规范

Standardsfortheestablishmentandevaluationofbrillianthousehold

2019-09-17发布2019-10-08实施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0002—2019

引言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山东的光荣使命。乡村振兴关键是人

的振兴、家庭的振兴。济南市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妇女群众为主体、以家庭为切入点,在全市广

大农村开展以“庭院美、生活富、家风好”为主要内容的“出彩人家”创建活动,使家庭这个细胞在乡

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编制《出彩人家创建与评价规范》,对“出彩人家”创建标准、评价方法、管

理机制进行明确,不仅有利于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农村家庭参与乡村振

兴的内生动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力量。

I

DB37/T000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济南市妇女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市妇女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勤、刘霞、王敏、段浇田、张淑萍、杨小朋、高燕、张玲玲。

II

DB37/T0002—2019

出彩人家创建与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彩人家”创建与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创建要求、考核评价与长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济南市农村家庭“出彩人家”与“出彩人家”示范村创建与评价工作。城市社区“出

彩人家”创建工作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DB37/T2867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与维护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出彩人家”

是指对照本标准参与创建,并经过评价组织评价,达到创建要求的农村家庭。

3.2

“出彩人家”示范村

是指对照本标准参与创建,并经过评价组织评价,达到创建要求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

4基本原则

4.1围绕中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委、省政

府和济南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部署要求,着力发挥家庭在参与乡村振兴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4.2群众主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让每个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机会”为主题,充分尊重农村家庭意愿,激发

广大农村家庭参与争创“出彩人家”的内生动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群众基础。

4.3目标导向

1

DB37/T0002—2019

通过组织引导农村家庭参与创建,改善农村家庭人居环境,提升家庭成员文明素质,增强致富能力,

提高农村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

5创建要求

5.1一星级“出彩人家”创建要求

5.1.1核心要求

清洁,即家庭的室内、厨房、厕所、院内外等干净、整齐,家庭成员个人卫生习惯良好,简称“清

洁人家”。

5.1.2具体要求

5.1.2.1室内

做到门窗、地面、桌面、墙面、床铺干净,各类家居物品摆放整齐。

5.1.2.2厨房

炉具、灶具、灶台清洁不油腻,各类炊具和用具及时清洗摆放整齐。

5.1.2.3厕所

干净、无臭。

5.1.2.4院内外

院内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物料摆放整齐;正确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垃圾分类投放,及时清理;院内

外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污水;家禽家畜圈养,圈舍整洁卫生。

5.1.2.5个人卫生

家庭成员每天洗脸,勤洗手,及时洗头洗澡,衣服干净整洁。

5.1.2.6其它

积极配合、参加村“两委”开展的各项环境整治工作。

5.2二星级“出彩人家”创建要求

5.2.1核心要求

美丽,即达到一星级“出彩人家”标准,且室内外布局规范有序,庭院环境美化绿化,生活方式健

康文明,家风崇德向善,简称“美丽人家”。

5.2.2核心要求

5.2.2.1规范有序布局美

客厅、卧室、书房、厨卫等分区合理,功能完善;厨房有排烟、给排水设施;厕所按标准完成改造,

随时清扫清洗,保持干净、卫生,并符合GB19379、DB37/T2867的要求;家庭整体布局设计合理、

美观舒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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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绿化美化环境美

充分利用院内外空间,通过栽种花草蔬果进行绿化美化,形成具有家庭特色、自然和谐的庭院景观,

与村庄公共环境协调一致。

5.2.2.3健康文明生活美

家庭成员注重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踊跃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

和全民健身活动;自觉遵守文明礼仪规范,主动参与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5.2.2.4崇德向善家风美

家庭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邻里和睦、团结友爱,积极参与

“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

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5.3三星级“出彩人家”创建要求

5.3.1核心要求

出彩,即达到二星级“出彩人家”标准,且家庭生活富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家庭成员具有公益

理念,简称“出彩人家”。

5.3.2具体要求

5.3.2.1富裕出彩

主动学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参加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树立积极的就业创业观念,通过自主创

业、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5.3.2.2示范出彩

在庭院美化绿化、家风家训传承、家庭增收致富等方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家庭特色,

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3.2.3公益出彩

家庭成员具有公益理念,积极参与爱心帮扶、志愿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

5.4“出彩人家”示范村创建要求

5.4.1村“两委”能够对照标准,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5.4.2全村一星、二星、三星级“出彩人家”户数达到比例要求。

5.4.3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生产生活发展良好、乡风文明民主和谐,创建氛围浓厚。

5.4.4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

5.4.5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6评价

6.1评价原则

6.1.1全面客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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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彩人家”创建过程中现场事实、相关档案、记录为基础,对“出彩人家”创建的各个要素,

进行全面客观的判定。

6.1.2公开公正

评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及时汇总公示。

6.1.3量化赋分

应按照评价指标表进行量化打分。

6.2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指标表执行(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6.3评价方法

6.3.1总则

村、镇(街道)、区(县)、市分别成立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主要包括资料

考查、现场考查、走访考查。

6.3.2赋分

6.3.2.1一星、二星、三星级“出彩人家”评价的赋分各以100分计,计分细则按照评价指标表(附录

A、B、C)执行。

6.3.2.2“出彩人家”示范村评价的赋分以100分计,计分细则按照评价指标表(附录D)执行。

6.3.3结果

依据评价分数,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家庭可分别被命名为一星、二星、三星级“出彩人家”,

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村可被命名为“出彩人家”示范村。

6.4评价实施

6.4.1“出彩人家”评价

6.4.1.1村评价

6.4.1.1.1村评价组定期组织入户评价,按照评价指标表(见附录A、B、C)现场进行赋分,征求家

庭意见后由家庭成员代表签字确认。

6.4.1.1.2村评价组对达标的家庭,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将评价结

果汇总、整理,报镇(街道)妇联;公示有异议的家庭,限期一周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新

创建家庭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已创建命名的家庭建议取消命名。

6.4.1.2镇(街道)评价

镇(街道)评价组对所辖村评价情况进行复检,复检形式由镇(街道)结合实际自主进行,复检工

作要确保真实有效、客观公正;将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入档,报区(县)评价组。

6.4.1.3区(县)评价

区(县)评价组对镇(街道)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并将评价结果和抽查结果整理、汇总报市评价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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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市评价

市评价组对区(县)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对达标的家庭命名为“出彩人家”。

6.4.2“出彩人家”示范村评价

6.4.2.1村申报

积极参与创建并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村,可向所在镇(街道)评价组提出评价申请,并提供创建实

施方案、创建总结、创建档案等材料。

6.4.2.2镇(街道)评价

6.4.2.2.1镇(街道)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表(见附录D),对申报村进行评价。

6.4.2.2.2对达标的村,经镇(街道)评价组评价,确定“出彩人家”示范村候选名单,并将评价结果

报区(县)评价组。

6.4.2.3区(县)评价

6.4.2.3.1区(县)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表(见附录D),对候选村进行评价。

6.4.2.3.2将评价结果、候选村名单,报市评价组。

6.4.2.4市评价

6.4.2.4.1市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表(见附录D),对候选村进行评价。

6.4.2.4.2对达标的村命名为“出彩人家”示范村。

7长效管理

7.1组织领导

7.1.1统筹规划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彩人家”创建工作,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将其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

建设、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规划实施。

7.1.2机制保障

市、区(县)、镇(街道)、村四级建立健全组织、经费、培训、示范、评价、奖励等机制,明确

责任、分层实施。

7.1.3妇联牵头

市、区(县)、镇(街道)、村四级妇联组织坚持党建统领、妇建推动,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市妇联

统筹协调,确定创建目标、实施步骤、考核督导;区(县)妇联分解目标、分类推进、督促实施;镇(街

道)妇联宣传发动、培训指导、协同推进;村妇联入户宣传、具体推动、落实落细。

7.2创建路径

7.2.1宣传引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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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各类媒体、阵地、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增强家庭成员对创

建工作的理念认同、情感认同、行为认同。

7.2.2分类推进

根据农村家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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