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514-2022 机关食堂服务规范

DB45/T 2514-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2514-2022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24
实施日期
2022-07-30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桂林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桂林市临桂桂勤餐饮有限公司、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2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2514—2022

机关食堂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oforganunitscanteen

2022-06-24发布2022-07-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251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桂林市机关后勤服务

中心、桂林市临桂桂勤餐饮有限公司、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殷丹、戴波、韩克军、陈建华、罗斌、王合义、王明伟、王敏丹、黄林华、

蔡俊华、陈治享、周文祥、潘增茂、陈二华、王晖、刘学忠、曾扬桂、杨晓双、何剑、谢宏昭。

I

DB45/T2514—2022

机关食堂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食堂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监督考核与评价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机关食堂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DB45/T2232中餐公筷制、分餐制服务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资质

4.1.1机关食堂应具备合法的资质,持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4.1.2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关制定的各项规定。

4.1.3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4.1.4建立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并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

4.1.5所选供货商应有合法资质,并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场所

4.2.1实行分区管理,设置食品处理区、售餐区、就餐区、辅助区。

4.2.2食品处理区应包括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

等区域,设置在室内,做到生熟区域独立分开,并采取有效措施和相应规范制度,防止食品在存放和加

工制作过程中受到污染。

4.2.3售餐区应按用餐需求及人数设置售餐窗口,宜设置明厨亮灶电子监控显示屏、菜单公示电子显

示屏。地面应设置有定位线、引导线。

4.2.4就餐区应设置有前台、餐具回收台及足够数量的餐桌和座椅,餐桌上宜配备常用调味料、纸巾、

牙签等用品。

4.2.5辅助区包括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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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有制作冷菜、熟食、点心等食品的机关食堂,应设有单独的熟食间、冷菜制作间、点心间。

4.2.7机关食堂应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和餐厨垃圾回收通道及

入口,各通道应无交叉、无回路,并用不同颜色的箭头标识区分。

4.2.8机关食堂应设置独立隔间、区域或设施存放清洁工具,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4.2.9机关食堂内不应圈养、宰杀活的畜禽类动物。

4.2.10就餐区宜张贴食品安全、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法、良好行为习惯等文

化宣传资料,引导就餐人员安全用餐、文明用餐、营养用餐,并提倡节约文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4.2.11工作区域和就餐区地面应清洁、无油迹、无灰尘,特殊时期和情况下(如:回南天和下雨天等)

应有防滑标识。

4.2.12工作区域和就餐区等涉及人员活动的场所应注意通风,开工前、就餐前宜提前开窗通风,使用

集中空调的应保持足够的新风。

人员

4.3.1机关食堂应建立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岗位,制定人员岗位工作规范。

4.3.2食堂工作人员与用餐人员的人数之比宜不小于1:50。

4.3.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员)应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食堂应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入职体检、每日

晨检、每年体检等信息。

4.3.4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传染性疾病疫情防控要求有关规定,做好岗位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4.3.5烹调等相关工种宜配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

4.3.6机关食堂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加工操作等法律法规知识、管理制度的相关培训并进

行考核,考核可采取笔试、问答等方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服务要求

服务人员礼仪

5.1.1服务人员应勤洗头洗澡,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上班时间统一穿戴工作服,制服应保持清洁、

笔挺、无褶皱、无裂边、无破损。

5.1.2女士使用统一黑色发网将头发盘于脑后,不散发上班,不应将发辫绑扎成复杂的发式,不留长

指甲、不涂指甲油。男士不留胡须,发型应朴素大方,前不过眉,后不过领,侧不过耳,脑后及两侧的

头发应修剪有形。

5.1.3工作期间不宜佩戴耳环、项链等影响工作的配饰。手表应佩戴于手腕上,款式应朴素大方,不

戴挂表,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不应佩戴手表。

5.1.4面对客人时服务人员应面带微笑并礼貌注视对方,为客人服务时遵守服务礼仪,使用服务礼貌

敬语,常见服务礼貌敬语参见附录A。

5.1.5服务人员应时刻注意客人的态度,虚心听取客人意见,遇事要冷静、沉着,自控能力强,不应

与客人发生冲突。

5.1.6窗口售餐服务人员、自助餐、围餐服务人员礼仪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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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2514—2022

供餐服务

5.2.1餐前准备

5.2.1.1基本要求

5.2.1.1.1根据服务需要,提前领取、补充餐具用品,明确人员任务分工。

5.2.1.1.2餐前检查就餐区的设施设备、照明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转。检查餐桌、餐椅是否完好。

5.2.1.1.3餐桌上应规范摆放餐巾纸、牙签、节约粮食杜绝浪费等文明用餐提示标语。

5.2.1.1.4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应供应。

5.2.1.1.5调节好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确保就餐环境舒适。

5.2.1.1.6按要求做好开餐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5.2.1.2窗口售餐

在食堂明显位置,利用电子屏幕或其他方式公布当日菜谱、价格等信息。

5.2.1.3自助餐

5.2.1.3.1按接待人数准备供餐台。

5.2.1.3.2按菜品、明档、水果、蛋糕、回收等区域准备。

5.2.1.3.3准备传送餐车和菜品盛装器皿。

5.2.1.3.4按季节加温供餐台。

5.2.1.3.5按菜品种类准备公用取餐工具。

5.2.1.4围餐

5.2.1.4.1接到接待任务后应确认接待方案,进一步了解接待时间、地点、人物、人数、餐标、有无

特殊要求及禁忌。

5.2.1.4.2明确迎宾、传菜、餐中服务、送客等工作人员任务分工。

5.2.1.4.3宜根据需要摆放名签、接待菜单。

5.2.1.4.4围餐主宾座位按图1分配,要求如下:

a)主人与副主人相对而坐,主宾坐在主人右手侧,副主宾坐在主人左手侧,四客与三客分别坐

在副主人左右两侧,侧陪坐在客人中间位置;

b)视用餐人数(8人座、10人座、12人座等)、桌面的大小,主人座与主宾和副主宾的间隔应

适当宽松(两椅后跟宜间距75cm);

c)在副主人右边上菜,以顺时针方向转动转盘,应留出适当上菜间隔(两椅后跟宜间距65c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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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副主

主宾

侧陪方侧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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