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463-2009 公共消防站建设标准

DB22/T 463-2009 DB22/T 463-2009 Public Fire Protection Station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22/T 463-2019 | 页数:3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463-2009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4-17
实施日期
2009-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463-2009

公共消防站建设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ofpublicfirestation

2009-04-17发布2009-05-01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

吉林省地方标准

公共消防站建设标准

DB22/T463-2009

主编单位: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行日期:2009年05月01日

2009·长春

2

前言

本编准是依据公安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我省消防工作的

实际,是由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编制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

政策,根据我省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总结了省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编制中,从省

情出发,既考虑到消防站发展需要,又注重节约建设用地,减少资金投入。

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由省公安厅消

防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4、建设用地与选址,5、建设标准,6、装备标准,7、人员配备标准,8、

消防通信与水源,9、投资估算。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由吉林省公安

厅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在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

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省公安厅消防局(吉林省长春市自

由大路6699号邮编:13003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树田、刘军、白永浩、周利、韩立群

石鑫山

3

目次

1总则…………3

2术语…………3

3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3

4建设用地与选址……………6

5建筑标准……………………7

6装备标准……………………9

7人员配备标准……………10

8消防通信与水源…………10

9投资估算…………………11

附录A公共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13

附录B公共消防站个人防护器材配备标准………………14

本标准用词说明………14

条文说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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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适应吉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共消防站工程项

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增强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相关

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消防站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

1.0.3公共消防站建设由各级政府负责,纳入并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及专业

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1.0.4本标准是吉林省公共消防站建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公

共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

1.0.5公共消防站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5

2术语

2.0.1公共消防站Publicfirestation

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消防队员实行合同制的消防站。

2.0.2业务体能训练设施Operationphysicaltrainingfacility

包括消防训练塔、单杠、双杠、多功能训练器、板障等设施。

2.0.3消防站给水设施FireWaterSupplyFacility

是指供消防车加水的设备。

2.0.4中型水罐消防车Medium-sizedwaterforfireengines

是指主要装备消防泵、消防水枪和水炮,水罐容积为6~9m3的灭火消

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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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0.1公共消防站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公共消防站。

3.0.2公共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区与城乡结合部必须设一级公共消防站。

2镇、乡、村应设二级或三级公共消防站,经济较发达的镇、乡、

村可设一级公共消防站。

3.0.3公共消防站车位数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公共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公共消防站级别一级公共消防站二级公共消防站三级公共消防站

车位数(个)4~53~42~3

注:公共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中含1个备用车位。

3.0.4公共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

成。

场地主要指室外训练场。

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

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库、清洗室、烘干室、会议室、干部备勤室、消防

员备勤室等;辅助用房包括:锅炉房、餐厅、厨房、浴室、厕所、盥洗间

等。

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

信器材、训练器材以及营具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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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用地与选址

4.0.1公共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建筑占地面积、车位用地和室外训

练场地面积等确定。

4.0.2公共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公共消防站1500~2000㎡。

2二级公共消防站1200~1500㎡。

3三级公共消防站1000~1200㎡。

4.0.3公共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共消防站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

段。

2公共消防站的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

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3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

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不宜小于200m。

4公共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主要街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4.0.4公共消防站不宜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

筑物中的公共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和防火分区。

8

5建筑标准

5.0.1公共消防站的建筑标准,应根据公共消防站的级别和有利于执勤备

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5.0.2公共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公共消防站990~1100㎡,二级公共消防站800~900㎡,三

级公共消防站500~600㎡.

2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按表5.0.2确定:

表5.0.2公共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

级别

一级公共消防站二级公共消防站三级公共消防站

名称

消防车库(车位数)240~300(4~5个)180~240(3~4个)120~180(2~3个)

通信室151510

体能训练室504030

清洗室、烘干室202010

会议室604020

器材库303020

干部备勤室403020

消防员备勤室1007550

餐厅、厨房605030

锅炉房、浴室505040

厕所、盥洗间303020

695~755560~6203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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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公共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0.4公共消防站的建筑物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并按本地区设防

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5.0.5公共消防站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和维护保养的需要。

1车库宜设修理间和检修地沟。修理间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并不应靠近通信室。

2消防车库的设计,应有车辆充气、充电和废气排放等设施。

3消防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

压进行设计。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且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0.6公共消防站内的走道、楼梯等供出动用通道的净宽,单面布房时不

应小于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2.0m,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m。通

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楼梯踏步应平缓,两侧应设扶手,楼梯

倾角不应大于30°。

5.0.7公共消防站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与体能训练设施。

5.0.8公共消防站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公共消防站外装修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宜采用体现消防站特

点和不易老化的装修材料。公共消防站内装修应适应消防人员生活和业务

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明快和容易清洗的装修材料。

2公共消防站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优先使用集中供

暖。

3公共消防站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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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公共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公共消防站内应设电

视、网络和广播系统,宿舍、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餐厅、

浴室及公共通道等应设应急照明。

公共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5.0.10公共消防站应在室外训练场的适当位置设置不低于4层的训练塔;

训练塔的建设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5.0.11公共消防站应设置统一的外观、门牌、标识和标语。

1外观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建筑形状、颜色和门窗样式。

2单位门牌宜为白钢平面门牌,通常在营门右侧纵向悬挂,门牌为长

方形,尺寸为220cm×40cm,白底黑字,标准宋体,并刻有“xxx市(县、

乡、镇)政府公共消防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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