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XXH 058-2024 冷链产品管理规范

T/NXXH 05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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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NXXH 058-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28
实施日期
2024-03-07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冷链产品的基本要求、装卸搬运要求、运输环节、储藏要求、销售陈列和可追溯体系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冷链环境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从事冷链物流运营的组织应具备冷链物流作业的基本技术条件。冷库的设计应符合GB 50072 的规定。冷藏、冷冻运输设备技术要求应符合QC/T 449 的规定。从事冷链物流运营应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冷链物流操作人员应进行前期的技术培训。设施设备及运输途径应经过验证、确认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如需变更,应再次验证、确认、批准。5包装要求所有冷链物流物品应根据需求进行相关预包装。冷链运输包装应清晰标明温度、湿度、环境基本要求。运输包装要求由需求方和承运商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6装卸搬运要求应根据产品特性、合作企业的要求明确商品的取货方式,并按照具体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取货计划。装卸搬运作业时间应不超过30 min,特殊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取货时应做到规范装卸,科学选择搬运方式,做到合理搬运。采用人工装卸搬运方式时,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暴力装卸,保证产品质量。7运输环节应采用具备温控功能的运输工具进行冷链运作。冷藏车、保温车技术要求应符合WB/T 1046 的相关规定。冷藏车、保温车的外廓尺寸应符合GB 1589的相关规定 。运输实施前,应提前检查运输工具,确保性能完好;并启动温控设备,确认温度达到运输要求才实施装卸作业。运输途中应进行实时的温度监测并记录,温度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10 min。应保证温控数据的可读取,记录应移交经销商和收货方,并定期进行温控标准反馈。应定期对温度记录设备、监控及报警装置设备进行校验或确认,确保完好。8储藏要求验收入库收货前,应确认运输车辆的车载温度符合冷链运输要求,并查看随行的温度记录仪上显示的温度数据以判断是否接收货物,并记录。产品的收货应在合同要求的温度下进行,无明确规定的则应在收货平台或阴凉库完成。收货后,应立即放置于冷藏库的待验区进行到货包装的验收检查。保留验收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相对应的温度记录仪编号、收货时间,进入冷库的时间等。收货过程中车厢温度异常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将货物转入温度达标的冷藏库、冷库存放,待发货方确认是否释放。仓储区应确保各功能区温度符合基本规定:冷藏0 ℃~10 ℃、冷冻-18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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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起草人: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刘东青、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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