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129-2024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DB3502/T 129-2024 Exhibition Display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evel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02/T 129-202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05
实施日期
2024-06-05
发布单位/组织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厦门市商务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
起草人:
郑智、张金梅、陈秋英、蔡弘、周燕华、廖萌茵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20

CCSA10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29—2024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Classificationandassessmentofexhibitionconstructioncorporation

2024-06-05发布2024-06-05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02/T129—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等级划分...........................................................................1

5评定要求...........................................................................1

6评定指标...........................................................................1

7评定流程...........................................................................6

8评定管理...........................................................................7

附录A(规范性)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表.................................8

I

DB3502/T12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商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智、张金梅、陈秋英、蔡弘、周燕华、廖萌茵。

II

DB3502/T129—2024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等级划分、评定要求、评定指标、评定流程与评定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实施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6165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

GB/T33490展览展示工程服务基本要求

GB/T37073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能力评价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6165、GB/T33490和GB/T3707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等级划分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5A、4A、3A。

5评定要求

评定工作应采取自愿申报,分级评定的方法。

评定工作应由评定机构组织,定期开展。

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评定工作。

参加评定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

——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配备有安全、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结构工程中至少一类的专业人员;

——评定申请日前1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

录;

——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客户管

理、统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

6评定指标

1

DB3502/T129—2024

总体要求

应以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基础条件、经营业绩、诚信建设、管理制度、服务要求、员工素质方面的

客观指标为主要依据,量化指标。

各级指标要求

6.2.1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

6.2.1.1基础条件

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2

——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200m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2

——固定加工场所、仓库面积300m以上;

——从事展览展示工程业务时间5年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15人以上。

6.2.1.2经营业绩

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企业主营营收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2

——评定申请日前1年内特装36m以上展位设计或搭建项目50个以上或布展总面积超过

10000m2;

——评定申请日前2年内独立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在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会展设计、

搭建工程项目。

6.2.1.3诚信建设

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税务信用A级;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竞争;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无侵权行为;

——珍惜荣誉,无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和伪造《等级证书》等不当行为。

6.2.1.4管理制度

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档案、人事、客户、统计、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消防、结构、人员、危机管理等安全制度。

6.2.1.5服务要求

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签订服务合同,一项一签,履约率100%;

——服务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清晰,公平公正;

——实行项目责任制,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设计师,保持与委托方的顺畅沟通协调及设计方案

的及时修改;

2

DB3502/T129—2024

——能提供完整、合理、绿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方案;

——展前按期、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完成展台制作;

——按期按时进场布展,开展前一天完成展位搭建工作;

——确保展台的牢固性与安全性,布展材料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具有合格证书的安全材料;

——向场馆或施工场地缴纳保证金,施工过程符合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要求及卫生环境、场地设

施保护要求;

——及时配合委托方在整个展期的展台维护和保障工作;

——展会结束完成撤展工作,及时将展台和相关物料回收,作无害化处理;

——获得与会展有关的国家专利或政府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创新设计奖可酌情加分。

6.2.1.6员工素质

5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本科以上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20%以上;

——专业设计骨干人员8人以上(其中:展装设计5人以上,结构、预算、电气、消防等专业人

员3人以上);

——展装项目施工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相当的任职资质;

——年企业培训16学时以上。

6.2.2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

6.2.2.1基础条件

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

——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100m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2

——固定加工场所、仓库面积250m以上;

——从事展览展示工程业务时间3年以上;

——申请评定日前1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10人以上。

6.2.2.2经营业绩

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企业主营营收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

——评定申请日前1年内特装36m以上展位设计或搭建项目20个以上或布展总面积超过

5000m2;

——评定申请日前2年内独立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的会展设计、

搭建工程项目。

6.2.2.3诚信建设

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税务信用B级;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竞争;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无侵权行为;

——珍惜荣誉,无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和伪造《等级证书》等不当行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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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4管理制度

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档案、人事、客户、统计、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消防、结构、人员、危机管理等安全制度。

6.2.2.5服务要求

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签订服务合同,一项一签,履约率100%;

——服务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清晰,公平公正;

——实行项目责任制,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设计师,保持与委托方的顺畅沟通协调及设计方案

的及时修改;

——能提供完整、合理、绿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方案;

——展前按期、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完成展台制作;

——按期按时进场布展,开展前一天完成展位搭建工作;

——确保展台的牢固性与安全性,布展材料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具有合格证书的安全材料;

——向场馆或施工场地缴纳保证金,施工过程符合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要求及卫生环境、场地设

施保护要求;

——及时配合委托方在整个展期的展台维护和保障工作;

——展会结束完成撤展工作,及时将展台和相关物料回收,作无害化处理;

——获得与会展有关的国家专利或政府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创新设计奖可酌情加分。

6.2.2.6员工素质

4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本科以上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

——专业设计骨干人员4人以上(其中:展装设计3人以上,结构、预算、电气、消防等专业人

员1人以上);

——展装项目施工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相当的任职资质;

——年企业培训12学时以上。

6.2.3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

6.2.3.1基础条件

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2

——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50m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2

——固定加工场所、仓库面积150m以上;

——从事展览展示工程业务时间1年以上;

——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5人以上。

6.2.3.2经营业绩

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企业主营营收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4

DB3502/T129—2024

2

——评定申请日前1年内特装36m以上展位设计或搭建项目15个以上或布展总面积超过

3000m2;

——评定申请日前2年内独立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会展设计、

搭建工程项目。

6.2.3.3诚信建设

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1年度税务信用B级;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不搞恶性竞争;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无侵权行为;

——珍惜荣誉,无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和伪造《等级证书》等不当行为。

6.2.3.4管理制度

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有健全的经营、财务、档案、人事、客户、统计、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消防、结构、人员、危机管理等安全制度。

6.2.3.5服务要求

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签订服务合同,一项一签,履约率100%;

——服务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清晰,公平公正;

——实行项目责任制,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设计师,保持与委托方的顺畅沟通协调及设计方案

的及时修改;

——能提供完整、合理、绿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方案;

——展前按期、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完成展台制作;

——按期按时进场布展,开展前一天完成展位搭建工作;

——确保展台的牢固性与安全性,布展材料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具有合格证书的安全材料;

——向场馆或施工场地缴纳保证金,施工过程符合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要求及卫生环境、场地设

施保护要求;

——及时配合委托方在整个展期的展台维护和保障工作;

——展会结束完成撤展工作,及时将展台和相关物料回收,作无害化处理;

——获得与会展有关的国家专利或政府等相关部门颁发的创新设计奖可酌情加分。

6.2.3.6员工素质

3A展览展示工程企业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本科以上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5%以上;

——专业设计骨干人员3人以上(其中:展装设计2人以上,结构、预算、电气、消防等专业人

员1人以上);

——展装项目施工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相当的任职资质;

——年企业培训8学时以上。

指标说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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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指标“基础条件”中“从事展览展示工程业务时间”计算起点以申报单位实际开展展览展示工

程业务实施记录并经评定机构审核确认为准。

6.3.2指标“经营业绩”中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相关业绩指标衡量,受公共突发事件影响的年度业绩

不纳入衡量范围。

6.3.3指标“诚信建设”应以评定机构在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结果为判断依据。

7评定流程

准备

评定机构应在具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评定规范等有关事项。

自评与申报

申请等级评定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应事先按照附录A进行自我评价,并向评定机构提供下列申请材

料:

——等级评定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企业从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现场查验);

——企业税务信用等级证明;

——办公场所、加工场所、仓库的自有或租赁证明(提供复印件);

——获得荣誉、资质情况(提供已获得荣誉、资质证书复印件);

——评定申请日前3年度承接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目录列表;

——评定申请日前3个财务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公司的经营状况简述、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学历证明、已获得各类培训证书(提供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

评定机构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经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受理;对申报企业的税务等级、行政处罚、

信用记录等安排专人逐一查证;若审查未通过,评定机构应及时告知提交单位。

现场核查

通过材料审查的企业,由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前往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实施:

——评定机构应提前3个工作日组建现场核查专家组;

——评定机构应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被核查企业现场核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专家组在现场听取被核查企业情况介绍后,以查验证明资料、现场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进

行逐项核查,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等级确定

7.5.1评定机构应在现场核查结束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集专家组,根据评定规范和专家现场评分表

对核查结果进行打分,根据分数予以对应等级的评定。

7.5.2评定结果如有争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并经评定专家组集体签名确认。

结果发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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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应在具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媒体上至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

议之后,对各等级企业予以正式认定并颁发对应等级的证书与牌匾。

复评

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对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定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

申请材料,评定机构经材料审查后应及时告知企业是否复评的决定,复评程序应符合7.4和7.5的规定。

8评定管理

评定机构

8.1.1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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