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904-2020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
DB35/T 1904-2020 "Model Worker's Home" Evaluation Standard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0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丁文清、张彩珍、吴作右、邓银行、张文祥、王德红、陈昕、王彬彬、林美如、张毅瑜、李雅萍。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A00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904—2020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
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Themodeloftheworker'shome"
2020-04-28发布2020-07-28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1904—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评定原则..........................................................................1
4评定内容..........................................................................1
5评定程序..........................................................................2
6评定要求..........................................................................2
7监督管理..........................................................................3
附录A(规范性附录)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4
附录B(规范性附录)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区域性行业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10
附录D(规范性附录)“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表.................................13
I
DB35/T190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总工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文清、张彩珍、吴作右、邓银行、张文祥、王德红、陈昕、王彬彬、林美如、
张毅瑜、李雅萍。
II
DB35/T1904—2020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原则、评定内容、评定程序、评定要求、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
县级及以下区域性、行业性等基层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T1903—2020“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
《关于印发<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闽文明
委〔2015〕5号)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办〔2010〕
28号)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妇发(1993)第11号)
3评定原则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工作应遵循分级负责、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全面准确的原则。
4评定内容
4.1总要求
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职工主体、坚持改革创新和新时期工会工作任务,突出“模
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作重点与实质性内容,从政治、组织、制度、服务、基础建设和满意测评等方面规
定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的考核评定指标。
4.2评定指标
4.2.1企业“模范职工之家”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评定按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满意测评、
加分项目7个项目,设置38项评定指标(见附录A)。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4.2.2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
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评定按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满
意测评、加分项目7个项目,设置31项评定指标(见附录B)。
1
DB35/T1904—2020
4.2.3区域性、行业性“模范职工之家”
区域性、行业性“模范职工之家”评定按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基础建设、
满意测评、加分项目7个项目,设置30项评定指标(见附录C)。
4.2.4“模范职工小家”
“模范职工小家”评定按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满意测评、加分项5个项目,设置14项
评定指标(见附录D)。
4.3负面清单
4.3.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应评为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
a)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班子不健全,未按规定换
届;
b)未落实“双亮”;
c)未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d)未建立工会经费账户,行政未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包括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e)近三年内发生拖欠职工工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
f)存在《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所界定的“一票否
决”事项。
4.3.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应评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
a)未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b)未建立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或会员对建家工作满意率低于90%。
注:以上负面清单事项在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中以*标注。
5评定程序
“模范职工之家”评定程序如下:
a)申报:由本级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
见,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单位设有纪检监察部门的,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本
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向上级工会申报;
b)创建:依照DB35/T1903的要求创建;
c)考核:上级工会组织负责考核验收;
d)评定:省、市、县三级工会分别负责本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
e)表彰:按各层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6评定要求
6.1省、市、县工会分别制定实施本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和标准:
a)省级工会:制定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和标准,设定全国和省级“模范职工之
家”考评分最低控制线,全国和省级分别不低于95分和90分(含加分);
b)市、县两级工会:参照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制定本层级考核评分表和标准,拟推荐申报全国
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按照全国和省级评分表和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6.2上级工会实施考核前可依本标准制定更具体的评分细则,考核可委托下一级工会进行。
6.3加分的分数计入考核验收总分。
2
DB35/T1904—2020
6.4工会工作有创新、有亮点,且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监督管理
7.1动态管理
7.1.1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授予机关,原则上每3年应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验收:
a)复查合格的确认其保持荣誉称号;
b)复查发现其工作不符合荣誉标准的应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
c)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
d)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的奖牌由授予机关作收回处理。
7.1.2获得荣誉后,发现“负面清单”中列举的事项,予以撤销荣誉称号。
7.1.3改制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归属分为以下五种类型(改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a)改制后,工会组织体制变化不大、经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b)改制后,原工会组织不存在,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工会组织,原荣誉称号撤销,重新
创建;
c)已获荣誉称号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或者与同等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合并形成新的企业,经复查
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d)已获荣誉称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成企业集团,该企业以子公司形式存在,原工会组织体
制和领导班子变化不大,经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e)已获荣誉称号的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或破产倒闭,不再复验,撤销荣誉称号。
7.2监督检查
7.2.1考评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7.2.2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应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依据《福建省工会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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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见表A.1。
表A.1企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项目序号内容标准分自评分考核分备注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
13
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
保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政
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职工思想
治23
政治工作,强化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切
建
实承担起团结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
设
治责任。
(15分)
推动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定期研
3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3
制度健全。
推动“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纳入党的建
4设整体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3
考核。
推动职工之家与党员之家阵地共建、资源共
53
享。
依法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6女职工委员会,按时换届,依法依规配备工3*
会主席、副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
组7工会小组(分工会)健全。2
织8依法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3
建依法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按
93
设有关规定建立“妈妈小屋”(母婴室)a。
依法建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商解决
(20分)103
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组织职工加入工会,职工入会率达到相应要
11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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