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

GB/T 37458-2019 Guidelines for traffic safety evaluation of suburban arterial road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7458-201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5-10
实施日期
201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的一般规定,以及设计、交工验收、运营等阶段进行交通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马兆有、俞春俊、刘拥辉、王俊骅、过秀成、李平凡、施斌峰、刘硕、邓毅萍、施轶峰、王励旸、张晓田、顾金刚、赵玉娟、孙秀萍、郭敏
出版信息:
页数:38页 | 字数:7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93.080

R80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

Guidelinesfortrafficsafetyevaluationofsuburbanarterialroads

2019-05-10发布2019-12-01实施

发布

GB/T37458—2019

目次

冃IJB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1

5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2

5.1基本要求2

5.2评价方法2

5.3基础资料2

5.4总体评价2

5.5设计要素评价2

5.6评价结论8

6交工验收阶段交通安全评价8

6.1基本要求8

6.2评价方法9

6.3基础资料9

6.4总体评价9

6.5安全要素评价9

6.6评价结论14

7运营阶段交通安全评价14

7.1基本要求14

7.2评价方法14

7.3基础资料14

7.4交通事故分析14

7.5总体评价15

7.6安全要素评价15

7.7评价结论20

附录A(资料性附录)评价流程21

附录B(资料性附录)评价内容清单22

附录C(资料性附录)评价报告格式31

参考文献35

GB/T37458—2019

■1Z■—1—

刖百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

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兆有、俞春俊、刘拥辉、王俊骅、过秀成、李平凡、施斌峰、刘硕、邓毅萍、

施轶峰、王励场、张晓田、顾金刚、赵玉娟、孙秀萍、郭敏。

T

GB/T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的一般规定,以及设计、交工验收、运营等阶段进行交通安全

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193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5—201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D20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郊干道suburbanarterialroad

兼具公路和城市道路功能的主要道路,类型包括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

路等。

3.2

交通安全评价trafficsafetyevaluation

以道路使用者安全为中心,对交通系统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进行预测或评估。

4一般规定

4.1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应从道路条件、交通设施、交通组织等方面分析影响交通安全的潜在问题,

促进交通安全状况的改善。

4.2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参照附录A所示流程实施。

4.3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宜涵盖但不局限于附录B的内容。

1

GB/T37458—2019

4.4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应阐明评价道路的基本情况,给出总体评价结论和设计要素或安全要素评

价结论,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录C。

5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5.1基本要求

5.1.1新建或改(扩)建城郊干道,应进行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5.1.2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分为初步设计阶段评价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评价。

5.1.3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交通安全总体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评价重点为路线方案及技术指标的选

用、结构物布设、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设施建设方案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1.4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交通安全总体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评价重点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

设置情况等。对于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道路项目评价还应符合5.1.3的要求。

5.2评价方法

5.2.1宜综合采用安全检查清单、速度协调性分析、交通仿真、经验分析法等评价方法。

5.2.2对于复杂项目、复杂路段,可采用透视图或驾驶模拟等方法对线形设计协调性、交通安全设施合

理性等进行评价。

5.2.3改(扩)建道路应采用运营阶段安全评价方法对既有道路进行交通安全要素分析。

5.3基础资料

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采集以下资料:

a)道路及安全评价相关的现行标准;

b)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c)相关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

d)其他可用于安全评价的资料。

5.4总体评价

5.4.1应根据道路功能、交通特点、交通环境、交通设施等,评价设计速度、沿线土地利用强度、行人和

非机动车交通、不利气象或环境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4.2应评价设计方案中设置的隧道、桥梁、立体交叉、重要平面交叉等与路线总体布局的协调性及其

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4.3改(扩)建道路应根据道路结构、交通设施布设、交通组织方式、交通事故等要素,评价既有道路

现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4.4施工图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对初步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的响应情况进行核查,不接受初步

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的,应说明理由。

5.5设计要素评价

5.5.1技术指标符合性

应根据GB5768.1-GB5768.3,GB5O688、CJJ37.CJJ193JTGBO1JTGD20JTGD81等相关标

准的规定,对项目设计成果采用的技术指标进行设计符合性检查,并提出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

定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指标。

2

GB/T37458—2019

5.5.2道路线形

5.5.2.1平面

设计阶段平面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JTGB05-2015附录B运行速度计算方法,对采用接近最小半径的圆曲线进行评价;

b)应根据道路条件、区域气候条件、交通组成、运行速度等因素,对超高值进行评价;

c)设置圆曲线加宽时,应根据运行速度、交通组成对加宽值和加宽形式进行评价;

d)宜结合运行速度、视觉条件等,对回旋线参数及长度、曲线间直线长度、平曲线长度进行评价;

)宜采用运行速度对停车视距、会车视距、识别视距、超车视距进行评价。

5.5.2.2纵断面

设计阶段纵断面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a)应结合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需求,对纵坡的坡长和坡度进行评价;

b)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形条件和交通组成,采用运行速度对长大下坡等纵断面线形变化的路段进

行评价;

O宜根据运行速度对采用接近最小半径或最小长度的竖曲线进行评价;

d)大型车比例较高的路段,宜采用货车的视距对相关路段进行评价。

5.5.2.3横断面

设计阶段横断面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a)当横断面宽度、车道数等发生变化吋,应对横断面过渡渐变段的设置位置、长度进行评价;

b)应对分隔带的开口情况和视距进行评价;

c)应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位置、宽度等进行评价;

d)设置中间物理隔离或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道路,应对停车视距进行评价;

)允许借用对向车行道超车的路段,应对停车视距、会车视距和超车视距进行评价。

5.5.3路侧

设计阶段路侧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路侧防护或路侧障碍物等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b)在非机动车或行人较多的机非混行路段,应评价非机动车和行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c)宜根据运行速度,对路侧危险程度进行评价。

5.5.4路基和路面

设计阶段路基和路面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不同路面材料衔接或路面抗滑能力易下降的路段,宜对提高路面抗滑能力所采取的措施进行

评价;

b)宜对路面的排水形式,以及凹形竖曲线底部、超高路段、超高过渡段、平面交叉口等的排水设施

进行评价。

5.5.5桥梁和隧道

5.5.5.1桥梁

设计阶段桥梁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3

GB/T37458—2019

a)当桥梁引线横断面宽度与桥梁横断面宽度不同吋,应对衔接过渡段的设置进行评价;

b)应根据运行速度,结合气候条件、桥梁纵横坡度设置等情况,对桥面铺装、桥梁与路基衔接路段

抗滑性能进行评价;

c)上跨桥梁应对桥梁的桥墩台设置位置对交通安全和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d)长大桥梁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吋,应对其设置位置和形式进行评价;

)当桥头存在小半径曲线路段吋,应对相关的标志、标线、速度控制设施等进行评价;

0当桥梁位于大风多发路段时,应对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等相关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g)应对桥梁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宽度、坡度、连续性、隔离形式、安全设施等进行

评价;

h)应对桥梁交通管理措施及设施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i)宜结合桥位条件对桥梁引线及桥梁路段的线形设计进行评价;

j)宜根据降雨强度和桥梁纵坡对桥面泄水孔的泄水能力,及桥面泄水对桥下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影响进行评价。

5.5.5.2隧道

设计阶段隧道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隧道洞口外接线横断面与隧道横断面的衔接过渡设计进行评价;

b)应对隧道洞内及衔接路段的路面抗滑能力及过渡连续性进行评价;

c)应评价隧道照明、通风、消防和监控设施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d)应对车行横通道或人行横通道的设置位置、数量和角度等进行评价;

)应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宽度、坡度、连续性、隔离形式、安全设施等进行评价;

0应对隧道内应急设施的提示标志、诱导标志的设置进行评价;

g)应对隧道的交通组织方式进行评价;

h)应对隧道群进行评价,隧道间距小于500m的应进行重点评价;

i)宜采用运行速度对隧道洞口内外线形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j)宜采用运行速度对隧道的视距进行评价;

k)当隧道洞口设置竖曲线吋,宜对竖曲线对排水的影响进行评价;

l)宜对隧道净高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m)可评价洞口朝向、洞门形式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5.6道路交叉

5.5.6.1立体交叉

设计阶段立体交叉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立体交叉安全评价应满足5.5.5.1的规定;

b)应根据交叉道路地形、主线及被交道路平面和纵面线形指标,以及转向交通量等因素,对立体

交叉选址及形式进行评价;

c)应根据运行速度,对立体交叉之间、立体交叉与桥梁或隧道之间、主线的出口或入口之间、匝道

的相邻出口或入口之间、主线的出口至前方相邻入口之间的距离进行评价;

d)应按运行速度对立体交叉的视距、匝道基本路段的视距和加减速车道长度等进行评价;

)宜根据相交道路等级、交通流量、地形条件等,对立体交叉出口、入口形式进行评价;

f)宜根据运行速度,对分合流区的通视情况进行评价。

4

GB/T37458—2019

5.5.6.2平面交叉

设计阶段平面交叉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转向交通量大小、交叉道路等级、交通管理方式以及相邻道路的分布情况等,对平面交

叉的形式、交角、岔数等进行评价;

b)应对平面交叉口的交通管理方式、渠化设置、交通冲突、设施设置等进行评价;

c)宜根据地形、主线平面和纵断面线形、路网布局及交叉道路状况等,对平面交叉位置及间距进

行评价。间距较小的平面交叉应对合并设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d)宜结合交通管理方式和设计速度,对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形的通视情况、速度控制情况等进行

评价;

)宜对平面交叉口与临近桥梁、隧道、立交等的间距及衔接情况进行评价。

5.5.7接入口

设计阶段接入口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接入口的设置位置、间距、接入方式等进行评价;

b)应对接入道路的视距、坡度、交叉角度等进行评价;

c)应对接入口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5.5.8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

设计阶段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位置、形式、间距、视距、交通管理方式进行评价;

b)应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c)宜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与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连续性进行评价。

5.5.9公共交通设施

设计阶段公共交通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结合路网情况、公共交通规划等对公交停靠站的设置位置和形式进行评价;

b)应对行人过街设施和公交停靠站的衔接、错位停靠站的衔接等进行评价;

c)应对公交停靠站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d)应对轨道交通站、公交枢纽站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方式进行评价;

)宜对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位置、交通组织等进行评价。

5.5.10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5.5.10.1评价要点

设计阶段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评价要点一般包括:

a)应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规范性、完好性、与周边道路的协调性等进行评价;

b)宜根据交通量及交通组成、线形条件、运行速度、气候条件等因素,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设

计原则、设置类型等与主体工程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c)宜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需求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5.5.10.2交通标志

设计阶段交通标志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5

GB/T37458—2019

a)应对标志的设置位置、高度、角度和版面等进行评价;

b)应对标志信息的合理性,指路标志信息的关联有序、有效性及信息量进行评价;

c)应对标志与标线对同一信息内容表述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d)应对互通立交、隧道、桥梁入口、平面交叉口等路段的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的设置

进行评价;

e)宜结合设计速度对标志尺寸和标志字高进行评价;

f)宜根据车道数、交通组成和标志的设置位置,对标志的支撑形式进行评价;

g)宜对标志的反光强度等级或发光亮度与光线、气候条件及设计速度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h)可对标志与标志、其他构造物或设施等间距进行评价。

5.5.10.3交通标线

设计阶段交通标线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标线的宽度、形式、颜色、反光性能、防滑性能等进行评价;

b)应对减速标线或减速路面设置的形式、位置、长度等进行评价;

c)应对立体交叉分合流、交织路段交通标线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d)应对纵向标线与路权、交通组织渠化的匹配性进行评价;

e)应对道路净空范围的桥墩、隧道洞口、设施立柱等障碍物立面标记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f)宜对连续设置标线的排水性能进行评价。

5.5.10.4交通信号灯

设计阶段交通信号灯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位置、形式、间距、数量等进行评价;

b)宜对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必要件进行评价。

5.5.10.5防护设施

设计阶段防护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路侧采取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b)应对护栏设置点、终点、最小长度、最小间距和护栏端头处理方式进行评价;

c)应对桥梁、隧道等构造物与其连接线护栏的衔接与过渡,以及不同刚度护栏之间的衔接与过渡

进行评价;

d)应根据中央分隔带宽度、交通组成、运行速度,以及陡坡急弯等线形条件,对中央分隔带护栏的

防护等级和形式进行评价;

e)应对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f)路中或中央分隔带中存在墩柱等刚性固定物吋,应对防护设施的设置形式进行评价;

g)应对分流鼻端的防撞设施进行评价。

5.5.10.6隔离设施

设计阶段隔离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隔离设施设置的必要性,设置形式、位置、高度和结构安全性等进行评价;

b)应对隔离设施端部的警示和防护形式进行评价;

c)宜对隔离设施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5.5.10.7视线诱导设施

应对轮廓标、突起路标、线形诱导标志等视线诱导设施设置的位置、间距和高度进行评价。

6

GB/T37458—2019

5.5.10.8防眩设施

设计阶段防眩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平纵面线形指标、中间隔离形式、预测交通量、交通组成、照明设施和交通安全要求等对

防眩设施设置的必要性进行评价;

b)宜根据运行速度对防眩设施的视距影响进行评价。

5.5.10.9防落网

当道路与其他设施立体交叉吋,应对防落网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5.5.10.10监控设施

设计阶段监控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及其组成、重要构造物、气象灾害多发路段的分布、连续纵坡等,对监

控设施设置的位置和形式等进行评价;

b)宜对交通监控设施预告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5.5.10.11加油站、检查站等设施

设计阶段加油站、检查站等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加油站、检查站等设施的设置位置合理性进行评价;

b)应对设有加油站和检查站等路段的视距、出入口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c)应对检查站限速标志、警告标志、停车检查区标线、防撞等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d)宜对检查站缓冲区、待检区、检查区、停车区等场地的设置进行评价。

5.5.10.12限高门架

设计阶段限高门架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限高门架的设置位置、高度、形式和限高标志等的设置情况等进行评价;

b)应对限高门架上游路段限高预告标志、绕行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5.5.10.13其他设施

设计阶段其他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道路照明设置的必要性、位置、布灯方式和亮度等进行评价;

b)应对声屏障的设置位置、形式等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5.5.10.14道路绿化

设计阶段道路绿化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平面交叉口、接入口、中央分隔带开口、弯道等位置道路绿化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b)宜评价道路绿化的种植位置、种植形式和植被选择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5.11改(扩)建道路

设计阶段改(扩)建道路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项目影响范围内路网的道路等级、交通组成、交通流特性等,结合道路现状、改(扩)建方

案等,对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价;

b)应对主线分、合流的位置及其车道数平衡进行评价;

7

GB/T37458—2019

O应对改(扩)建方案中的路线线形顺接、拼宽、拼接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再利用等对交通安全的影

响进行评价;

d)应对原有排水设施的功能及改善设计进行评价;

)对利用既有道路,但行驶方向发生改变的路段,宜根据实际的线形指标,分析利用原有设计指

标的合理性,并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5.5.12改(扩)建隧道

设计阶段改(扩)建隧道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与隧道线形、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

施的相关性;

b)需提高设计速度的,应对隧道建筑限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c)应根据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情况,对改造后隧道的照明、通风、交通安全、监控、消防等设施改

造方案进行评价;

d)宜对改(扩)建隧道的紧急停车带、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的布设情况进行评价。

5.5.13限速

设计阶段限速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道路等级、功能、线形、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设计速度等,对采用的限速方案进行评价;

b)应对受道路线形、构造物、路侧干扰和气象条件等严重影响路段的限速标志、减速设施等的设

置进行评价。

5.5.14复杂路段

应对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车流和人流密集路段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的综合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5.6评价结论

5.6.1评价结论内容应包括总体评价结论和设计要素评价结论。

5.6.2总体评价结论应明确城郊干道总体交通安全状况。

5.6.3设计要素评价结论应明确设计阶段存在的影响因素,重点明确应进行调整的技术问题。

5.6.4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评价结论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对策宜侧重于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的综合

运用。

5.6.5设计要素评价结论中含有多条改进建议和对策吋,尤其涉及设计方案调整的,宜根据影响交通

安全的程度,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的实施顺序。

5.6.6当评价要素均符合相关规范,但交通安全风险较大时,可进行安全优化设计,明确需要提高的相

关技术指标。

6交工验收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6.1基本要求

6.1.1新建或改建城郊干道,应满足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内容,并在交工验收材料和报告审查合格

后,进行交工验收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6.1.2交工验收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进行总体评价和安全要素评价。

6.1.3应重点对通车前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置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8

GB/T37458—2019

6.2评价方法

宜综合采用安全检查清单、复核检查法、实地驾驶、经验分析等方法。

6.3基础资料

交工验收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采集以下资料:

a)道路及安全评价相关的现行标准;

b)相关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或竣工图等资料;

c)施工图审查意见、批复文件;

d)交通安全相关的交工验收资料;

)交通安全相关的设计变更资料;

f)设计阶段安全评价报告;

g)其他可用于安全评价的资料。

6.4总体评价

6.4.1应对交工验收中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资料进行评价。

6.4.2应对施工图设计的规范符合性进行评价。

6.4.3应对道路安全要素与施工图设计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6.4.4应对设计审查中与交通安全相关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6.4.5应对设计阶段安全评价意见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

6.4.6应对设计变更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6.4.7应对采取的禁行、限行、单行、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和专用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对交通安全的影

响进行评价。

6.5安全要素评价

6.5.1道路线形

交工验收阶段道路线形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道路平、纵线形的连续性和协调性以及横断面过渡的舒适性进行评价;

b)应对道路平面、纵断面视距进行评价;

c)应对分隔带开口的设置位置和视距进行评价;

d)应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宽度等进行评价;

)宜对路缘石、植物等路侧障碍物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价;

f)可对道路建筑限界进行评价。

6.5.2路基和路面

交工验收阶段路基和路面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路面平整度、摩擦系数、嘗井盖等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b)应对路基、路面排水设施进行评价。

6.5.3桥梁和隧道

6.5.3.1桥梁

交工验收阶段桥梁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9

GB/T37458—2019

a)应对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的接衔过渡进行评价。

b)应对上跨桥梁的桥墩台和上部结构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c)当上跨桥梁的桥墩台位于中间分隔带或道路建筑限界内吋,应对桥墩台的防护设施进行评价;

d)应对桥梁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宽度、坡度、连续性、隔离形式、安全设施等进行

评价;

)应对桥梁路段交通管理设施及安全设施设置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0宜对桥梁与桥梁引线的线形协调性进行评价。当存在桥头小半径曲线路段时,应对相关的标

志、标线、速度控制设施等进行评价;

g)宜对桥头搭板处、桥梁伸缩缝处的跳车情况进行评价;

h)宜结合气候条件、桥梁纵横坡度设置等情况,对桥面铺装、桥梁与路基衔接路段的抗滑性能进

行评价。

6.5.3.2隧道

交工验收阶段隧道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隧道洞口段线形连续性及视距进行评价;

b)应对隧道洞口外接线横断面与隧道横断面的衔接过渡设计进行评价;

c)应对隧道洞内及衔接路段的路面抗滑能力及过渡连续性进行评价;

d)宜对隧道洞口检修道端头与洞外护栏的衔接过渡进行评价;

)应对隧道洞口亮度及照明过渡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f)应对隧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宽度、坡度、连续性、隔离形式、安全设施等进行

评价;

g)应对隧道内监控、通风、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设置情况与完好性进行评价,并对隧道内视线诱

导设施的设置进行评价;

h)应对隧道内紧急避险车道、逃生通道、紧急电话、消防设施等应急设施及指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进行评价;

i)应对临近立体交叉口的隧道入口前及洞中指路标志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j)宜对隧道净高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k)宜对隧道的交通组织方式及应急预案进行评价。

6.5.4道路交叉口

6.5.4.1立体交叉

交工验收阶段立体交叉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立体交叉安全评价应满足6.5.3.1的规定;

b)应对分合流区的通视情况、匝道的速度协调性进行评价;

c)应对车道数平衡,以及加减速车道、辅助车道、交织区的有关参数进行评价;

d)应对立体交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进行评价;

)应对立体交叉出口主线分流端、匝道出入口的护栏端头危险三角区域防撞设施设置情况进行

评价;

f)应对立体交叉加(减)速车道、进出口匝道等的车道管理措施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

g)宜对立体交叉之间、立体交叉与桥梁、隧道等的间距进行评价。

6.5.4.2平面交叉

交工验收阶段平面交叉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10

GB/T37458—2019

a)应通过现场观测,评价平面交叉口的位置、形式、交叉角度、间距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b)应对通视三角区的通视情况进行评价;

c)应对平面交叉口的交通管理方式、渠化设置、交通冲突、设施设置等进行评价;

d)宜对平面交叉口与桥梁、隧道、立交等的间距及交通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6.5.5接入口

交工验收阶段接入口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接入口的设置位置、间距、接入方式等进行评价;

b)应对接入道路的视距、坡度、交叉角度等进行评价;

c)应对接入口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6.5.6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的位置、形式、间距、视距、交通管理方式进行评价

b)应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c)宜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与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连续性进行评价。

6.5.7公共交通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公共交通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公交停靠站的设置位置和形式、行人过街设施衔接、安全防护等进行评价;

b)应对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位置、交通组织等进行评价;

c)应对轨道交通站、公交枢纽站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方式进行评价。

6.5.8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6.5.8.1评价要点

交工验收阶段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评价要点一般包括:

a)应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规范性、完好性、与周边道路的协调性等进行评价;

b)应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需求的适应性进行评价。

6.5.8.2交通标志

交工验收阶段交通标志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路网情况和实地驾驶状况,对标志的准确性、连续性、可读性、信息量、完好性等进行

评价;

b)应对标志与对应标线信息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c)应对绿化、构造物、广告牌、户外大型显示屏等对标志视认性的影响进行评价;

d)应对互通立交、隧道、桥梁、平面交叉口等路段的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的设置进行

评价;

e)宜对标志在夜间和不良天气条件下的视认效果进行评价;

f)宜对标志的合理性、设置位置、支撑形式、高度、角度和版面布置等进行评价;

g)可对标志与其他构造物之间的间距、交通组织的匹配性进行评价。

6.5.8.3交通标线

交工验收阶段交通标线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11

GB/T37458—2019

a)应对标线的宽度、形式、颜色、反光性能、完好性进行评价;

b)应对车道数和道路宽度变化处的标线过渡情况进行评价;

c)应对纵向标线与路权、交通组织渠化的匹配性进行评价;

d)应对道路净空范围的墩柱、隧道洞口等障碍物实体标记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宜对标线的防滑性能进行评价;

f)宜对标线在夜间和不良天气条件下的视认性和诱导效果进行评价;

g)宜对连续设置标线的排水性能进行评价。

6.5.8.4交通信号灯

交工验收阶段交通信号灯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规范性和完好性等进行评价;

b)应对交通信号灯的数量、位置、形式、高度、角度等是否满足驾驶人视认要求进行评价;

c)应对交通信号灯的遮挡情况和视认性进行评价;

d)宜对交通信号灯的配吋方案进行评价,包括行人过街信号时间是否充足、绿灯间隔时间是否与

路口规模匹配等。

6.5.8.5防护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防护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防护设施和设计资料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b)应对分流鼻端的防撞吸能设施进行评价;

c)应对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d)宜对路侧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宜对沿线立柱、灯杆和桥墩等的防护措施进行评价。

6.5.8.S隔离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隔离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隔离设施的形式、位置、高度和结构安全性等进行评价;

b)应对隔离设施端部的警示和防护情况进行评价;

c)应对隔离设施对视距的影响进行评价。

6.5.8.7视线诱导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视线诱导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轮廓标、突起路标、线形诱导标志等视线诱导设施设置的位置、间距和高度进行评价;

b)宜对视线诱导设施在夜间和不良天气条件下的诱导效果进行评价。

6.5.8.8防眩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防眩设施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防眩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b)宜对夜间尤其是竖曲线路段防眩板的防眩效果进行评价。

6.5.8.9防落网

当道路与其他设施立体交叉吋,应对防落网设置情况进行评价。

12

GB/T37458—2019

6.5.8.10监控设施

交工验收阶段监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