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383-2024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接口规范

DB33/T 1383-2024 Cross-border e-commerce retail export return goods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ervice platform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1383-2024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26
实施日期
2024-05-26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60

CCSL67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1383—2024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接口

规范

Interfacespecificationforcross-bordere-commerceretailexportreturn

supervisionserviceplatform

2024-04-26发布2024-05-26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383—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1

5一般要求...........................................................................1

6接口功能及报文.....................................................................3

7安全保障...........................................................................9

附录A(规范性)统一接入接口标准说明................................................10

附录B(规范性)企业数据交换接口报文规范............................................16

附录C(规范性)业务字典............................................................29

I

DB33/T1383—202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创新发展中心、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浙

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思蔚、沈超、丁玲玲、楼建华、赵晓兵。

II

DB33/T1383—2024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接口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场站公司之间的接口规

范。

本标准适用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接口的设计、开发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5408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术语

GB/T37988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3术语和定义

GB/T3540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AES:高级加密标准(AdvancedEncryptionStandard)

DEN:目录激活网络(Derectory-enabledNetworking)

GBK:汉字内码扩展规范(ChineseInternalCodeSpecification)

GUID:全局唯一标识符(GloballyUniqueIdentifier)

IP:网络协议(InternetProtocol)

RSA:非对称加密算法(Asymmetriccryptographicalgorithm)

SSL: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SocketLayer)

UTF:Unicode转换格式(UnicodeTransformationFormat)

URL: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ResourceLocator)

5一般要求

5.1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场站公司之间的接口分类主要分为

退货订单申报接口、退货物流单申报接口、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物流妥投信息申报接口、总署退单

信息申报接口、企业回执发送接口等6种接口。接口功能描述见表1。

1

DB33/T1383—2024

表1接口功能描述表

接口名称接口说明功能描述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电

退货订单申报接口接收电商企业申报的退货订单信息

商企业之间的接口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物

退货物流单申报接口接收物流企业申报的退货物流信息

流企业之间的接口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场

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接收场站理货申报的退货理货明细信息

站公司之间的接口

物流企业将退货商品妥投至商家后,将妥投信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物

物流妥投信息申报接口息发送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

流企业之间的接口

货物查验扣货的原因及销毁、或者放行后妥投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电

总署退单信息申报接口至商家的状态,或运货物被海关总署退单的数

商企业、物流企业、场站公司之间的接口

据补充申报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电在企业申报数据处理后,或者系统自动审单产

企业回执发送接口

商企业、物流企业、场站公司之间的接口生的回执发送企业

5.2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场站公司之间主体之间的数据交互

需求见图1。其中“海关总署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是海关总署面向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进行通关数

据申报的统一平台。

图1数据交互需求图

2

DB33/T1383—2024

6接口功能及报文

6.1退货订单申报接口

6.1.1退货订单申报功能见表2,接口标准说明、接口报文规范、业务字典分别按附录A、附录B、附

录C执行。

表2退货订单申报接口功能

功能名称退货订单申报接口功能

接收进出口收发货人企业申报的退货订单信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统

业务描述

一接入

使用对象电商企业

使用条件原出口订单存在,且状态为结关状态。

操作流程/

1.接收解析报文后,通过电商企业编号、订单号为业务主键,校验订单是否存在(校验接口

由通关服务平台提供),不存在则退单,提示“原出口订单不存在”。

2.订单存在,则根据表格字段说明判断必填项、判断币值、数值、计量单位,国别等字段的

填写格式,对比原订单数据项是否一致。

3.查询到原订单后记录原订单的运单号、出口物流企业编号,作为关联出口物流单,理货明

业务规则

细的业务主键。

4.符合校验条件则入库,默认订单状态“申报中”,妥投状态默认“未妥投”无法入库给出

具体错误文字提示,“xx”字段填写错误、申报内容与原订单内容不一致。

5.退货订单不存在或者状态为申报中,或者退单状态下可以再次申报覆盖。否则提示“运单

号为xxx的退货订单信息不允许申报”。

业务数据/

数据交换[可选]

非功能需求与约束[可选]

异常处理发生系统异常时,提示“数据接收处理失败”回执报文内容给企业

6.1.2退货订单申报接口报文应包含的表头字段见表3,表体字段见表4。

表3表头字段

表头字段是否与出口订单比对是否必填

提运单号NY

订单号YY

退货物流企业名称NY

退货物流企业编码NY

退货运单号NY

电商平台名称YY

电商平台编码YY

电商企业名称YY

电商企业编号YY

3

DB33/T1383—2024

表3表头字段(续)

表头字段是否与出口订单比对是否必填

毛重NY

申报口岸NY

退货类型

NY

(实际触达消费者退货/未触达消费者退货)

退货原因

[(1)派送失败(2)清关失败(3)消费者退货(4)NY

其他)]

注:Y表示“是”、N表示“否”。

表4表体字段

表体字段是否与正向出口数据比对是否必填

商品项号YY

商品名称YY

商品编码YY

规格型号YY

申报数量YY

申报计量单位YY

法定数量YY

法定计量单位YY

法定第二数量YY

法定第二计量单位YY

消费者国别YY

单价YY

币制YY

总价YY

电商店铺商品链接NN

注:Y表示“是”、N表示“否”。

6.2退货物流单接口

6.2.1退货物流单接口功能见表5,接口标准说明、接口报文规范、业务字典分别按附录A、附录B、

附录C执行。

表5退货物流单接口功能

功能名称退货物流单功能

业务描述接收物流企业申报的退货物流信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统一接入

使用对象退货物流承运企业

使用条件原出口订单存在,且状态为结关状态

4

DB33/T1383—2024

表5退货物流单接口功能(续)

功能名称退货物流单功能

操作流程/

1.接收解析报文后,通过物流企业编号、出口运单号为业务主键,校验订单是否存在(校验

接口由通关服务平台提供)(先不校验,通过三单比对环节校验)。2.根据表格说明判断必

填项、判断海关参数标准的字段的填写格式,对比原订单数据项是否一致。

业务规则3.符合校验条件则入库,无法入库给出具体错误文字提示。具体字段填写错误、原出口订单

不存在、申报内容与原订单内容不一致。

4.退货订单不存在或者状态为申报中,或者退单状态下可以再次申报覆盖。否则提示“运单

号为xxx的退货物流信息不允许申报”。

业务数据/

数据交换[可选]

非功能需求与约束[可选]

异常处理发生系统异常时,提示“数据接收处理失败”回执报文内容给企业

6.2.2退货物流单接口报文应包含的业务字段见表6。

表6退货物流单接口报文字段

字段是否与正向数据比对是否必填

出口运单号YY

出口物流申报企业名称YY

出口物流申报企业编码YY

出口离境口岸代码YY

出口离境时间YY

出口结关时间YY

出口运抵国别YY

出口运抵境外城市名称NY

出口运抵境外城市时间NY

境外清关城市NY

运抵境外清关城市时间NY

境外清关是否成功(成功“YES”,失败“NO”)NY

境外配送分拨仓地址NN

运抵境外配送分拨仓时间NN

境外配送是否成功(成功“YES”,失败“NO”)NN

退货运单号NY

毛重NY

退货物流企业名称NY

退货物流企业代码NY

境外退货分拨仓名称NY

运抵境外退货分拨仓时间NY

5

DB33/T1383—2024

表6退货物流单接口报文字段(续)

字段是否与正向数据比对是否必填

退货提运单号NY

退货境外启运地NY

退货境外启运时间NY

进境监管场所名称NY

入境时间NY

入境口岸代码NY

监管口岸代码NY

物流查询地址NN

退货运抵监管口岸时间NY

注:Y表示“是”、N表示“否”。

6.3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

6.3.1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功能见表7,接口标准说明按照附录A执行。

表7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功能

功能名称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功能

接收场站理货申报的退货理货明细信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统一接

业务描述

使用对象场站公司

使用条件/

操作流程/

报文中包含以下业务字段:

1.以提单号为维度申报,已存在该提单号则不能再申报。“提示已存在改提单号,不能再

申报”。根据表格字段说明判断必填项,海关参数等字段的填写格式;

业务规则2.根据退货物流企业编号、退货物流单号查找对应订单,若对应订单已经不是退单或者待

审核状态,则提示“出口运单号为xxx的理货信息不允许申报”;

3.符合校验条件则入库,其中一单入库出现问题则全部退回,重新申报;

4.若订单不存在,则只入库理货明细(理论数据没有,实物到达)。

变更记录/

业务数据/

数据交换[可选]

非功能需求与约束[可选]

异常处理发生系统异常时,提示“数据接收处理失败”回执报文内容给企业

6.3.2退货理货明细申报接口报文应包含的表头字段见表8,表体字段见表9。

表8表头字段

表头字段是否与正向出口数据比对是否必填

退货提运单号NY

6

DB33/T1383—2024

表8表头字段(续)

表头字段是否与正向出口数据比对是否必填

入场交通工具号码NY

监管场所编码NY

表9表体字段

表体字段是否与正向出口数据比对是否必填

退货总包号NY

退货申报企业名称NY

退货申报企业编码NY

退货物流企业名称NY

退货物流企业编码NY

退货运单号NY

毛重NY

理货状态:

NY

(1)理货正常;(2)理货异常

理货异常原因:

(01品名不符,02数量不符,03重量不符,04NY

其他)

出场车牌号:(放行离场时对应的车牌号)NN

商品项号YY

商品名称YY

商品编码YY

规格型号YY

申报数量YY

申报计量单位YY

注:Y表示“是”、N表示“否”。

6.4物流妥投信息申报接口

物流妥投信息申报接口见表10。

表10物流妥投信息申报接口

功能名称物流妥投信息申报接口

业务描述物流企业将退货商品妥投至商家后,将妥投信息发送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监管服务平台

使用对象物流企业

使用条件退货单证存在,如果是放行状态申报,则要求订单已审核通过。

操作流程/

1.接收解析报文后,通过出口物流企业编号、出口运单号为业务主键,校验退货订单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