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43-2019 鱼类疾病防治技术规范

DB34/T 243-2019 Fish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43-2019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04
实施日期
2019-12-04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B5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43—2019

代替DB34/T243-2002

鱼类疾病防治技术规范

Codeofpreventionandcureforfishdiseases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1-04发布2019-12-0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24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4/T243-2002《鱼类鱼病防治技术规范》。与DB34/T243-2002相比,修订内容

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鱼类疾病防治技术规范;

——删除了原标准“3.1按病原划分”和“3.2按症状划分”标题;

——将原标准“4病鱼和健康鱼的鉴别”改为本标准“5.4病鱼与健康鱼的鉴别”;

——将原标准中“7.2.1池塘水体消毒”改为“4.2.1池塘消毒”;

——增加了本标准“4.4.1养殖产地及设施”内容;

——增加了本标准“4.4.1腹腔注射”、“4.4.2胸腔注射”、“4.4.3肌肉注射法”内容;

——将原标准“7鱼病的预防”、“7.1建立检疫制度”、“7.2四消四定”、“7.3科学的饲养管

理”、“7.4人工免疫”改为本标准“4鱼病的预防”、“4.1建立苗种产地检疫制度”、“4.2

四消四定”、“4.3科学的饲养管理”、“4.4注射疫苗”;

——将原标准“7.3.1控制放养密度”改为“4.3.2控制放养密度”,并添加“根据不同养殖鱼类

品种,不同养殖方式等确定合理的放养密度(或放养量)。”内容;

——将原标准“5.3气候、水质情况调查”改为本标准“5.3气候、水质、底质情况调查”;

——将原标准“6病鱼的检查、诊断”改为本标准“6鱼病的检查、诊断”;

——将原标准“8鱼病的防治方法”改为本标准“7鱼病的防治方法”;

——删除了原标准“8.3注射法”、“9常用药品”、“10禁用药品”内容;

——将原标准表1“药物清塘的种类和方法”改为“常用清塘药物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将原标准表1中药物“生石灰漂白粉”、“巴豆”、“氨水”、“鱼藤精”删除,增加药物

“漂白精”、“三氯异氰尿酸”;

——将原标准表2“鱼体消毒的常用药物和剂量”,改为“常见外用鱼药及使用方法”;

——将原标准表2中药物“呋喃西林”、“甲醛”、“高锰酸钾”删除,“食盐水”改为“氯化钠”,

增加药物“硫酸亚铁”、“百部贯众”、“二溴海因”、“生石灰”、“聚维酮碘”、“四烷

基季铵盐络合碘”、“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

——增加了本标准表3“常用内服鱼药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阜阳市颍东区水产工

作站、肥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庆市宜秀区渔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红莲、奚业文、吴林、董星宇、王永杰、张静、鲍俊杰、马仁胜、占春丽。

I

DB34/T243—2019

鱼类疾病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内养殖鱼类疾病预防,鱼病现场调查方法,鱼病的检查与诊断,鱼病的给药方

法,鱼病的治疗等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养殖鱼类疾病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淡水鱼类疾病种类

3.1淡水鱼常见疾病分为真菌病(鳃霉病,水霉病等),细菌病(肠炎、烂鳃、赤皮,竖鳞,打印,

疥疮等),寄生虫病(锚头鳋病,中华鳋病,小瓜虫病,车轮虫病,斜管虫病,指环虫病,打粉病等),

病毒病(鲤春病毒病,草鱼出血病,痘疮等),非生物因素疾病(气泡病,藻类中毒,水质过酸过碱,

重金属化学性中毒,机械损伤)等。

3.2有些病原寄生在局部,表现出局部症状,如鳃霉病,水霉病,寄生虫病等,而细菌性疾病和病毒

性疾病更容易影响到整个鱼体。

4鱼病的预防

4.1建立苗种产地检疫制度

参照我国重要的细菌性、病毒性和寄生虫性病原的国标或行标的检测方法对鱼类苗种产地重大疾病

病原进行检疫,防止鱼类疫病传播。

4.2四消四定

4.2.1池塘消毒

4.2.1.1池塘消毒分为清塘消毒和水体消毒,清塘消毒药物及使用方法见表1,水体消毒的药物及使

用方法见表2。

4.2.1.2在鱼病流行季节,每15天~20天进行水体消毒。

4.2.1.3特定鱼类对某些药物敏感,慎用这些药物。

1

DB34/T243—2019

表1常用清塘药物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水深用量

药物用法放鱼时间

(m)(kg/667m2)

在池底挖几个小潭,倒入石灰,待吸水溶化即

0.05~0.1060~75

生石灰向四周泼洒(包括岸脚)7~10d后

1125~150加水融化后全池泼洒

0.05~0.105~10

含氯石灰加水融化后全池泼洒3~5d后

113.5

漂白精16.8加水融化后全池泼洒3~5d后

三氯异氰尿酸1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