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263-2010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GB/T 14263-2010 Methods for sampling and sample preparation of flotation copper concentrates in bulk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263-201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2-23
实施日期
2011-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水分测定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化学成分及水分测定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测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
程习、刘正鸣、胡新平、赵军锋、张泽林、洪雄文、龙玉珍、卜少田、易爱虹、吴志清、张发志、侯晋、陈迎武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7.120.01

D42Q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263—2010

代替GB/T14263—1993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Methodsforsamplingandsamplepreparation

offlotationcopperconcentratesinbulk

2010-12-23发布2011-09-01实施

GB/T14263—2010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4263—1993《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样方法》。与GB/T14263—1993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对标准中取样、制样及测定总精密度的内容作了较大修改;

——对基本批量进行了修改;

——将系统取样法分为质量系统取样法和时间系统取样法,并分別作出规定;

——在货车取样法中增加了落地取样法;

——增加了袋装取样法;

—对制样流程图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制样中的混入方法;删除了原标准试样兼用制样流程图;

——对制样中的“过筛”,修改为“自由通过标准筛”;

——对水分测定中所使用的电子天平精度修改为感量不小于0.01g;

——规定了水分测定干燥盘规格要求;

——增加了水分测定数值修约规则。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丁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中国有色金属T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公司、云南铜业集团股份公

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习、刘正鸣、胡新平、赵军锋、张泽林、洪雄文、龙玉珍、卜少田、易爱虹、吴志清、

张发志、侯晋、陈迎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263—1993O

T

GB/T14263—2010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水分测定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化学成分及水分测定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

和水分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字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260-2010散装重有色金属浮选精矿取样、制样通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4260中的术语和定义。

4要求

4.1本标准规定不同检验批量的取样、制样及测定的总精密度(/3spm)和取样精密度(伙)如表lo

表1不同检验批铜精矿应取最少份样数

品质波动类型

念//?SPM/

检验批量N/t小中大

%%

01.00

<60620320.901.02

>60〜3001446720.640.68

>300〜5001858940.520.56

注:如品质波动过大,达不到规定精密度时,可按公式"=(今Y)"计算份样数。

4.2本标准所列取样方法中的第一种方法为无系统误差法。

4.3本标准规定以铜的百分含量作为铜精矿的品质特性。

4.4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和制样时,应根据需要进行精密度校核试验。

4.5如遇条件限制,可采用本标准以外的取样方法。但必须进行校核试验,确认其无显著性差异,方可

采用。

4.6成分试样应妥善保存三个月(国际贸易成分试样用铝箔袋密封保存六个月),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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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4263—2010

4.7取样、制样所用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耐用。

4.8评定品质波动试验方法、精密度校核试验方法及取样系统误差校核试验方法分別按GB/T14260

中附录A、附录B、附录C进行。

4.9整个取样、制样过程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取样

5.1取样工具

5.1.1取样钎,其规格尺寸见图1(根据需要,可以适当更换其他规格尺寸的取样钎)。

5.1.2取样铲,其规格尺寸见图2及表2。

5.1.3钢锤,钢锹。

5.1.4带盖盛样桶或塑料盛样袋。

单位为毫米

图1取样钎图2取样铲

表2取样铲规格

取样铲尺寸/

容量/

编号mm

mb

abcde

208045807035约270

157040706030约180

106035605025约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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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4263—2010

5.2取样程序

5.2.1验明检验批或副批的质量。

5.2.2根据检验批量大小、品质波动类型及取样精密度的要求确定应取的最少份样数和取样间隔。

5.2.3确定取样方法、工具及份样量。

5.2.4确定份样的组合方式,按需要组成大样或副样,见图3、图40

5.2.5水分试样应在计量时采取,所取水分试样应及时装入带密封盖的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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