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52/T 4.2-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2部分:干湿梅

DB4452/T 4.2-2021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 Puning Green Plum Part 2: Dried and Moist Green Plum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52/T 4.2-2021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6-01
实施日期
2021-07-26
发布单位/组织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宁市水果蔬菜发展研究中心、普宁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广东利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吉之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殿羽田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和原、林文胜、赖石华、苏辉生、温志坚、吴和另、肖荣亮、陈建鑫、纪志杨、傅树豪、张翼翔、吴晓鹏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CCSB30

DB4452

揭阳市地方标准

DB4452/T4.2—2021

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第2部分:

干湿梅

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Puningreenplum

Part2Dryandwetplum

2021-06-01发布2021-07-26实施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52/T4.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志

产品标准通用要求》而制定。

本文件分为二部分,《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第1部分:鲜果》(DB4452/T4.1-2021),《地理标

志产品普宁青梅第2部分:干湿梅》(DB4452/T4.2-2021),本部分为第二部分。

本文件由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宁市水果蔬菜发展研究中心、普宁市农业农村综

合服务中心、广东利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吉之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殿羽田食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和原、林文胜、赖石华、苏辉生、温志坚、吴和另、肖荣亮、陈建鑫、纪志

杨、傅树豪、张翼翔、吴晓鹏。

I

DB4452/T4.2—2021

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第2部分:干湿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普宁青梅干湿梅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分类和标记、加工技术规范、产品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33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

梅,以新鲜果梅为原料,经清洗、分级、腌渍、晒制加工而成的干湿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17924和DB4452/T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的保护范围限于地理标志产品管理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

的范围(见附录A),包括广东省普宁市全境(不含普侨镇)。

5分类和标记

5.1按果实质量、缺陷果占比和水分分级: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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