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T 1134-2017 灰树花提取物

GH/T 1134-2017 Grifola frondosa fruitbodies extract

行业标准-供销合作社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H/T 1134-201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供销合作社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2-28
实施日期
2017-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灰树花(Grifola frondosa)提取物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灰树花子实体为原料,采用热水浸提法制成的干燥粉末。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浙江百山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深圳市三六五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瞿亮、王星丽、周萍、马超、刘维明、刘彬、赵士伟、李新胜、古静燕、王朝川、孟晓峰、张明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7.080.20

B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

GHT11342017

灰树花提取物

Grifolafrondosafruitbodiesextract

ㅤㅤㅤㅤ

2017-02-28发布2017-07-01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

GHT11342017

灰树花提取物

1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灰树花Griolarondosa提取物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ff

存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以灰树花子实体为原料采用热水浸提法制成的干燥粉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0

ㅤㅤㅤ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

GB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

GB16740

/食用菌中粗多糖含量的测定

NYT1676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灰树花rifolafrondosa

g

多孔菌科树花菌属真菌Griolarondosa的子实体。

ff

3.2

灰树花提取物rifolafrondosaextract

g

以灰树花子,、、、、,

实体为原料经水提浓缩干燥过筛包装而成的提取物产品其标志性成分为粗多

1

/—

GHT11342017

、。

糖蛋白质

4要求

4.1原料

灰树花子实体原料应符合GB7096的要求。

4.2加工工艺

灰树花子实体粉碎水提浓缩干燥包装。

→→→→→

4.3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的规定。

1

表1感官指标

项目指标

色泽浅棕色至棕色

、,

滋味与气味具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

性状粉状无肉眼可见杂质

4.4理化指标

ㅤㅤㅤㅤ

应符合表的规定。

2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

粗多糖以无水葡萄糖计g100g≥20

蛋白质/(/100)≥20

gg

水分/(/100)≤9.0

gg

灰分/(/100)≤6.0

gg

4.5安全性指标

应符合表的规定。

3

表3安全性指标

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

CFUg≤30000

大肠菌群/(/)

MPNg≤0.92

霉菌和酵母菌/(/)

CFUg≤50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2

/—

GHT11342017

()

表续

3

项目指标

沙门氏菌/

≤025g

()/(/)

铅以计mk≤2.0

Pbgg

()/(/)

砷以计mk≤1.0

Asgg

()/(/)

汞以Hg计mgkg≤0.3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5检验方法

5.1感官要求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

,。

口品其滋味

5.2理化指标

5.2.1粗多糖

ㅤㅤㅤㅤ

按/规定的方法执行。

NYT1676

5.2.2蛋白质

按GB5009.5规定的第一法执行。

5.2.3水分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灰分

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安全性指标

5.3.1微生物指标限量

参照GB16740的规定。

5.3.2菌落总数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5.3.3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3

/—

GHT11342017

5.3.4霉菌和酵母

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

5.3.5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

5.3.6沙门氏菌

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5.3.7铅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8砷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3.9汞

按GB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6检验规则

6.1组批与抽样ㅤㅤㅤㅤ

、、,

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采用随机抽样法从同一批次产

,。

品中按照质量的万分之一比例抽取样品抽样量不少于1kg

6.2检验

6.2.1出厂检验

、、、、。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粗多糖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6.2.2型式检验

。,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

———,;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判定规则

,。

6.3.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

6.3.2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项目如有一

(),,。

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

4

/—

GHT11342017

,。

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7718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

规定。

7.2包装

、、、、,。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无破碎无异气味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7.3运输

,、,、、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

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7.4贮存

、、、、,。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避光通风干燥无虫害和鼠害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15cm以上存放不得

、、、、。

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ㅤㅤㅤㅤ

5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