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12-2019 法庭科学 生物检材中乐果等八种有机磷类农药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

GA/T 1612-2019 Forensic sciences—Examination methods for eight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s including dimethoate in biological samples-GC and GC-MS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1612-201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0-14
实施日期
201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尿、肝、肾、胃及胃内容等)中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的气相色谱(GC)定量检验方法和气相色谱-质谱(GC-MS)定性定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山东省公安厅
起草人:
栾玉静、杜鸿雁、王瑞花、董颖、魏春明、王爱华、任昕昕、王芳琳、常靖、于忠山、高宏、宋丽娟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2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乐果等八种有机磷

类农药检验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

Forensicsciences—Examinationmethodsforeight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sincludingdimethoateinbiologicalsamples—GCandGC-MS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山东省公安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栾玉静、杜鸿雁、王瑞花、董颖、魏春明、王爱华、任昕昕、王芳琳、常靖、

于忠山、高宏、宋丽娟。

I

GA/T××××—××××

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乐果等八种有机磷类农药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尿、肝、肾、胃及胃内容等)中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

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的气相色谱(GC)定量检验方法和气相色谱-质谱(GC-MS)

定性定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

磷和乙拌磷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

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原理

以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作对照,按平行操作的要求,对生物样品进行提、净化及浓缩,采用气相色

谱法进行定量、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定性定量,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离子碎片峰和相对丰度比作为

定性判断依据;以峰面积为依据,用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和材料

5.1试剂

实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使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

试剂包括:

a)乙酸乙酯(色谱纯);

b)环己烷(色谱纯);

c)甲醇;

d)标准溶液:

1)1.0mg/mL标准物质溶液:根据标准物质的纯度,各称取适量,分别用甲醇配制1.0mg/mL

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标准物质溶液,

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期6个月。或采用市售标准溶液;

2)0.1mg/mL单一标准工作溶液:移取1.0mg/mL的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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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标准物质溶液各1mL,分别用甲醇稀释并定容至10mL,

混匀,配制成浓度为0.1mg/mL的单一标准工作溶液,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有效

期3个月。实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单一标准工作溶液均由0.1mg/mL标准物质溶液用甲醇

稀释得到。

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对照溶液代替标准溶液。

5.2材料

材料包括:

a)具盖离心管;

b)玻璃试管。

6仪器和设备

仪器和设备包括:

a)气相色谱-质谱仪:配有电子轰击源(EI);

b)气相色谱仪:配有火焰光度检测器(FPD);

c)凝胶渗透色谱净化浓缩联用仪;

d)电子天平;

e)振荡器;

f)离心机;

g)移液器;

h)浓缩器;

i)匀浆机。

7操作方法

7.1定性分析

7.1.1样品提取

7.1.1.1液液萃取

移取血液等液体检材样品1.0mL~2.0mL,或称取铰碎(或匀浆)的肝脏等固体检材样品1.0g~2.0g

于具盖离心管中,加入乙酸乙酯或二氯甲烷3.0mL~6.0mL,振荡5min,8000r/min离心10min,分离有

机相;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两次提取的有机相,置于浓缩器上45℃浓缩至干,残留物用甲醇100L溶

解,作为检材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如需净化,按7.1.1.2操作。

7.1.1.2样品净化

取7.1.1.1中两次提取后合并的有机相,用凝胶渗透色谱仪净化按7.1.2.1.1操作,浓缩至1mL,再

置于浓缩器上45℃浓缩至干,残留物用甲醇100L溶解,作为检材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

7.1.1.3质控样品制备

取等量相似基质的空白样品(若无相似基质空白样品可用血液替代)两份于具盖离心管中,一份作

为空白样品,一份添加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标准

物质,作为添加样品(添加样品的浓度为1.0μg/mL(g)),与检材样品平行操作,得到空白样品提取

液和添加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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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仪器检测

7.1.2.1仪器条件

7.1.2.1.1凝胶色谱净化浓缩联用仪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净化柱:20mm×300mm,填料为50.0g中性多孔的交联苯乙烯二乙烯基苯聚合物或类似物;

b)流动相:环己烷/乙酸乙酯(体积比1:1)混合溶剂;

c)流速:4.7mL/min;

d)收集时间:收集540s~900s的洗脱液;

e)在线浓缩温度和真空度:1区:40℃30.0kPa;2区:50℃25.0kPa;3区:50℃22.0kPa。

7.1.2.1.2气相色谱-质谱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色谱柱:DB-5MS柱(30m×0.25mm×0.25µm)或等效色谱柱;

注:DB-5MS柱是Agilent公司产品的商品名称,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是表示对该产品

的认可。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则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b)色谱柱温程:100℃保持2min,以30℃/min速率升温至280℃,保持17min;

c)进样口温度:280℃;

d)传输线温度:260℃;

e)载气:氦气;

f)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10∶1;

g)电子轰击能量:70eV;

h)离子源温度:250℃;

i)倍增器电压:自动调谐值;

j)柱流量:1mL/min;

k)质量扫描范围:40amu~450amu;

l)扫描方式:全扫描(Scan);

m)目标物质谱特征离子碎片峰:见表1。

表1检测目标物质谱特征离子碎片峰

名称质谱特征离子碎片峰(EI源)

甲拌磷m/z75*、m/z121、m/z231、m/z260

乙拌磷m/z88*、m/z97、m/z186、m/z274

马拉硫磷m/z125*、m/z93、m/z158、m/z173

乙基对硫磷m/z97*、m/z109、m/z139、m/z291

乐果m/z87*、m/z93、m/z125、m/z229

氧乐果m/z156*、m/z110、m/z213

甲基对硫磷m/z109*、m/z125、m/z263

倍硫磷m/z278*、m/z109、m/z125、m/z169

注:*为定量离子。

7.1.2.2进样

分别吸取检材、空白和添加样品提取液及标准工作溶液,按7.1.2.1的分析条件进样分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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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定量分析

7.2.1样品提取

移取血液等液体检材样品1.0mL~2.0mL,或称取铰碎(或匀浆)的肝脏等固体检材样品1.0g~2.0g

两份,按7.1.1进行操作。

另取等量相似基质的空白样品三份,其中两份分别添加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

硫磷、甲拌磷、倍硫磷和乙拌磷(添加样品中目标物含量应为检材样品中目标物含量的(100±50)%),

另一份作为空白样品,与检材样品平行操作,得到空白样品提取液和添加样品提取液供仪器分析。

7.2.2仪器检测

7.2.2.1仪器条件

7.2.2.1.1气相色谱-质谱条件

按7.1.2.1.2规定的条件分析。

7.2.2.1.2气相色谱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检测器:FPD;

b)色谱柱:DB-5柱(30m×0.25mm×0.25µm)或等效色谱柱;

注:DB-5柱是Agilent公司产品的商品名称,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是表示对该产品的认

可。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则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c)色谱柱温程:120℃保持1min,以8℃/min速率升温至260℃,再以30℃/min速率升温至280℃,

保持3min;

d)进样口温度:260℃;

e)检测器温度:300℃;

f)载气:氮气;

g)进样方式:分流进样;

h)分流比:10∶1;

i)柱流量:1.0mL/min。

7.2.2.2进样

分别吸取检材、空白和添加样品提取液及标准工作溶液,按7.2.2.1的分析条件每个样品进样分析2~

3次。若要报告测量不确定度,每个样品分析次数应不少于6次。

7.2.3计算

7.2.3.1计算含量

记录各样品提取液平行进样2~3次的目标物保留时间和峰面积值(用定量离子的峰面积进行计

算),按公式(1)计算含量:

AMV

W样添样(1)

AMV

添样添

式中:

W-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克(µg/g)或微克每毫升(µg/mL);

A样-检材样品提取液中目标物峰面积平均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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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添-添加样品中目标物添加量,单位为微克(µg);

V样-检材样品的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A添-添加样品提取液中目标物峰面积平均值;

M样-检材样品的取样量,单位为克(g)或毫升(mL);

V添-添加样品的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7.2.3.2计算相对相差

记录两份平行操作的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含量,按公式(2)计算相对相差: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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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100%(2)

X

式中:

RD-相对相差,用百分比(%)表示;

X1、X2-两个检材样品平行定量测定的含量数值;

X-两个检材样品平行定量测定含量的平均值。

8结果评价

8.1定性结果评价

8.1.1阳性结果评价

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样品测定时,检材样品中目标物的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溶液一致(相对误差在

±1%之内),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检材样品质谱图中,目标物的质谱特征离子(不少于3个)与标准溶液

一致,特征离子丰度比与浓度接近的标准溶液相比,相对偏差不超过表1规定的范围,空白样品无干扰,

则可判断检材样品中检出目标物。相关谱图参见附录A中图A.1~图A.8。

表1定性确证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50%20%~50%10%~20%≤10%

允许的相对偏差±20%±25%±30%±50%

8.1.2阴性结果评价

检材样品未出现与目标物标准溶液一致的色谱峰,且添加样品中出现与目标物标准溶液一致的色谱

峰,空白样品无干扰,则可判断检材样品中未检出目标物。GC-MS分析,八种有机磷类农药检出限参

见附录A中表A.1。

8.2定量结果评价

如果目标物含量的RD≤20%,定量数据可靠,其含量按两份检材的平均值计算。如果检材样品中

目标物含量的RD>20%,定量数据不可靠,应按7.2重新提取检验。

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诊断参考资料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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