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3/T 1067.3-2024 地理标志产品 宿迁籼米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DB3213/T 1067.3-2024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Products Part 3: Process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xian Indica Rice in Suqian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3/T 1067.3-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发布单位/组织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60

CCSB22

3213

宿迁市地方标准

DB3213/T1067.3—2024

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

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ProductofgeograhicalindicationSuqianIndicaRice-

Part3:Technicalspecificationofprocessingofrice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3/T1067.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3213/T1067《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分为如下4个部分:

——第1部分稻谷种植技术规程

——第2部分稻谷

——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第4部分大米

本文件为DB3213/T1067《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的第3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超、徐国平、朱小垒、韩必荣、顾启花、张洪树、张明、吴优、毕彦辉、赵

海侠、李小艳、张亚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DB3213/T1067.3—2024

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

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以下简称:宿迁籼米)的大米加工企业的选址及厂区环境、厂

房和车间、仓储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原粮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及控制指标、

检验、大米储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要求、记录与文件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宿迁籼米的大米加工过程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1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21015稻谷干燥技术规范

GB/T26630-2011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T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LS/T1218-2017中国好粮油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DB3213/T1067.2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第2部分:稻谷

DB3213/T1067.4-2024地理标志产品宿迁籼米第4部分:大米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3章和GB/T26630-2011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5厂房和车间

5.1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5.2用于堆放、晾晒谷物、半成品、成品的地面不得铺设含有沥青等有害物质的材料。

6仓储设施与设备

6.1设施

1

DB3213/T1067.3—2024

应符合GB14881-2013中5.1的规定。

6.2设备

6.2.1应符合GB14881-2013中5.2的规定。

6.2.2仓库应配备粮温、库温等粮情监测、通风等温湿度调控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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