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38-2021 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规范

DB4403/T 138-2021 Standard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Base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38-2021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1-15
实施日期
2021-01-20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的评价,为各类组织创建深圳标准创新示范基地提供指引。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起草人:
史诗祯、章文、文武、周倩、邵凌云、杨捷、曹小兵、傅玮、徐绍坤、杨佳翼、张增英、王菲、徐镓勋、杨姣、詹瑶漩。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

CCSA00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138—2021

代替SZDB/Z301—2018

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规范

Evaluationspecificationofstandardinnovationdemonstrationbase

2021-01-15发布2021-01-20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138—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内容和要求....................................................................2

5申报..............................................................................4

6评价..............................................................................4

附录A(规范性)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分细则..........................................6

附录B(规范性)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申请表.......................................12

附录C(规范性)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结论表.......................................14

参考文献......................................................................15

DB4403/T13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ZDB/Z301—2018《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规范》,与SZDB/Z301—2018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术语、定义与缩略语(见第3章,2018年版第2章);

——修改了评价内容和条件要求(见第4章,2018年版第3章);

——修改了附录A(规范性)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分细则(见附录A);

——修改了附录B(规范性)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申请表(见附录B);

——修改了附录C(规范性)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结论表(见附录C);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史诗祯、章文、文武、周倩、邵凌云、杨捷、曹小兵、傅玮、徐绍坤、杨佳翼、

张增英、王菲、徐镓勋、杨姣、詹瑶漩。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SZDB/Z301—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4403/T138—2021

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的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的评价,为各类组织创建深圳标准创新示范基地提供指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533.1标准化效益评价第1部分:经济效益评价通则

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0000.1和GB/T353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

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注1:标准化活动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化文件,包括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

注2: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

[来源:GB/T20000.1—2014,3.1]

3.2

标准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

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

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

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

[来源:GB/T20000.1—2014,5.3]

3.3

标准化有用效果usefuleffectofstandardization

制定与实施标准所获得的节约和有益结果,例如,产品产量的提高、采购/生产和交易成本的降低、

市场规模的扩大、生产和工程效率的提高和各种活动时间的减少等。

注:本标准中的制定含修订。

[来源:GB/T3533.1—2017,3.2]

1

DB4403/T138—2021

3.4

标准创新示范基地evaluationcriterionofstandardinnovationdemonstrationbase

实践标准化工作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形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

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企业、服务平台及孵化器等各类组织。

3.5

标准化经费standardizedfunds

用于标准化活动的经费投入。

注:通常包括资料费、设备费、试验验证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咨询费、公告费、印刷费、宣传推广费、

奖励经费、其他费用等费用。

4评价内容和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制度健全,经

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4.1.2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

部门的通报、处罚和媒体曝光等。

4.1.3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具有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4.2组织与资源要求

4.2.1基础设施

4.2.1.1具有开展标准化活动的场所,如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实验室、展厅等。

4.2.1.2具有开展标准化活动的必要设备、设施。

4.2.2组织要求

4.2.2.1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相关要求,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组织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4.2.2.2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标准化工作。

4.2.3人员队伍

4.2.3.1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4.2.3.2重视标准化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

4.2.4经费支撑

4.2.4.1有专门的年度预算支撑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4.2.4.2应根据相关制度规范、合理使用标准化经费。

4.3示范性要求

4.3.1企业示范要求

4.3.1.1标准研制能力

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

DB4403/T138—2021

4.3.1.2标准体系建设

结合产业特点,建立符合产业、市场需求且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

4.3.1.3技术创新能力

应有完善的技术创新制度及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且研发投入稳定。

4.3.1.4科技成果标准化

科技成果标准化取得良好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产业发展升级作用明显。

4.3.1.5在国内外标准化组织的影响力

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并在其中担任相关职务。

4.3.1.6信息公开

4.3.1.6.1建立互利共赢的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产业链中的标准合作。

4.3.1.6.2按照《深圳市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遵循自我公开的职责。

4.3.1.7示范带动

4.3.1.7.1积极传播标准化知识,普及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技能,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4.3.1.7.2形成了良好的、具有创新性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4.3.2其他组织示范要求

4.3.2.1标准研制能力

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3.2.2标准体系建设

提供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建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体系建设需求分析;

——现状调研及对比分析;

——标准体系框架搭建及专家论证、编制标准明细表。

4.3.2.3标准化人才培育

提供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标准化基础知识;

——重要的标准实施宣贯。

4.3.2.4标准实施评价

提供标准实施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实施计划制定;

3

DB4403/T138—2021

——标准宣贯;

——专家技术指导;

——标准实施效果评价。

4.3.2.5标准化咨询

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规划需求分析;

——实地调研;

——规划起草;

——意见征求;

——专家论证;

——标准申报立项;

——标准起草、标准研讨、标准审定报批、奖励补助申报。

4.3.2.6在国内外标准化组织的影响力

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机构或技术组织活动,并在其中担任相关职务。

4.3.2.7其他标准化服务

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市场准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准入规则指引;

——市场准入信息服务;

——标准指标对比分析;

——服务其他组织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机构或技术组织的申请、成立及运营。

4.3.2.8信息公开

4.3.2.8.1建立互利共赢的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标准基础数据及标准成果的共享。

4.3.2.8.2按照《深圳市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遵循自我公开的职责。

4.3.2.9示范带动

4.3.2.9.1积极传播标准化知识,普及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技能,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水平。

4.3.2.9.2形成了良好的、具有创新性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5申报

5.1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5.2申请评价单位按照附录A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企业应按照表A.1的要求进行标准创新示范基地

的评价。其他组织应按照表A.2的要求进行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的评价。

5.3申请评价单位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申请表》(见附录B),提供

真实有效的评价申请及证实性材料,封面格式应符合图B.1的要求。

6评价

6.1评价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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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138—2021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评价专家组,评价专家组由标准化、经济或科技领域内的有关专家组成,

人数不少于5人。

6.2评价方法

评价专家组各自开展独立评分,评分细则具体按照附录A执行。评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

均分为最终得分,并形成评价结论。评价专家组按照附录C的要求填写对评价申请单位的评价结论表。

6.3评价结果

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满分为100分,得分80分(含)以上推荐为“标准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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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138—2021

附录A

(规范性)

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分细则

A.1企业评分细则

表A.1规定了企业进行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的评分细则。

表A.1企业评分细则

评价指标分值评价内容得分备注

1.组织与资源要求30

可提供专门的场所从事标准化活动(3分);

3可提供场所从事标准化活动(1~2分);

无法提供场所从事标准化活动(0分)。

开展标准化活动的设施设备齐全,能支撑标准化活动的有效开展

基础设施(6分)

(3分);

3开展标准化活动的必要设施设备,可以支撑标准化活动的正常开

展(1~2分);

标准化活动的设施设备不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0分)。

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组织的发展

规划和计划,并完成良好(5~6分);

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组织的发

6展规划和计划,但执行一般(3~4分);

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组织的发

组织要求(10分)

展规划和计划,未有执行(1~2分);

未有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计划(0分)。

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且持续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3~4分);

4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开展标准化相关工作(1~2分);

未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0分)。

员工队伍中有1个及以上标准化高级工程师或3个及以上标准化

中级工程师(3分);

员工队伍中有1个及以上标准化中级工程师或3个及以上标准化

3

初级工程师(2分);

人员队伍(6分)员工队伍中有1个及以上标准化初级工程师(1分);

员工队伍中未配备标准化专业人员(0分)。

标准化人才数量持续增长(3分);

3标准化人才数量基本稳定(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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