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ETC BETC001-2023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

T/BETC BETC001-2023 The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eijing Enterprise Technology Center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ETC BETC00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9-25
实施日期
2023-09-2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北京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服务联盟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范围、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对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73号),特制订本规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包括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创建材料内容应包括:《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录A)、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录B)。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录C)、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录B)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服务联盟、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晓光、王安居、郭现龙、李韵琴、刘晓媛、黄祎丰、申颖洁、韩婧、张文、戴聪棋、潘多铎、沃尔切夫、郭静、徐萌、郭涛、丁家仁、王永填、于铁强
出版信息:
页数:3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9

团体标准

T/BETCBETC001—2023

代替T/BETCBETC001—2021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

TheconstructionevaluationspecificationofBeijingenterprise

technologycenter

2023-9-25发布2023-9-25实施

北京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服务联盟发布

T/BETCBETC001—2023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1

4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

附录B(规范性附录)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3

附录C(规范性附录)《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23

附录D(规范性附录)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24

附录E(规范性附录)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26

I

T/BETCBETC001—202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

起草。本标准代替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T/BETCBETC001—2021),与前版在指标

解释、附录表内容上进行了完善,按照GB/T1.1-2020对内容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北京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服务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服务联盟、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

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豪尔赛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

对外有限公司、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晓光、王安居、郭现龙、李韵琴、刘晓媛、黄祎丰、申颖洁、韩婧、张文、

戴聪棋、潘多铎、沃尔切夫、郭静、徐萌、郭涛、丁家仁、王永填、于铁强。

II

T/BETCBETC001—2023

引  言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贯彻

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根据《北

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73号,特制订本规范。

III

T/BETCBETC001—2023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范围、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对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73号)

3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包括申请创建和运行评价。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创建材料内容应包括:《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录A)、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录B)。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录C)、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录B)。

4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依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D)和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录E),

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价,得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

T/BETCBETC001—202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A.1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A.1.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

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A.1.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全国、

北京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A.1.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A.2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A.2.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

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A.2.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

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A.2.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特色

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或政府基金参与研发成果转化情况等。

A.2.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

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

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A.3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企业制定未来5~10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

署等。

2

T/BETCBETC001—2023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如表B.1所示。

表B.1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登记注册时间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性质是否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注册币种

办公地址下属企业数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统行业代码所属行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

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区块链与先进计算()科技服务业()智慧城市()

所属领域

信息内容消费()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碳减排与碳中和()前沿新材料()

量子信息()光电子()新型存储器()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建筑业()其他()

主营业务

第二部分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等级□市级□国家级办理事项

技术中心成立时间

技术中心负责人移动电话

技术中心联系人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传真报告年度

3

T/BETCBETC001—2023

表B.1(续)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据值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万元

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人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

5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知识产权数项

6其中: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项

7其中:PCT专利数项

8近三年企业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项

9其中:近三年企业获得的有效专利数项

10其中:近三年企业获得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项

11其中:近三年获得的全部有效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项

12其中:近三年获得的全部有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数项

其中:近三年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数(仅医药制造

13

业企业填写)

14近三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仅制造业企业填写)项

其中:近三年被受理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数(仅医药制造业

15项

企业填写)

16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项

17其中: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项

18其中:当年被受理的PCT专利申请数项

19企业职工总数人

20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人

21技术中心博士人数人

22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月数人月

23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项

24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项

4

T/BETCBETC001—2023

表B.1(续)

25国家级研发平台数个

26省级研发平台数个

27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个

28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项

29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30新产品销售利润万元

31利润总额万元

32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项

3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目数项

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4项

项目数(建筑企业)

35获中国专利奖项目数项

36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是/否

37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是/否

38获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项目数项

39获全国质量标杆是/否

40技术中心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数个

41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研发机构数个

42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否

43在津冀地区产业布局是/否

填写说明:

1)纳统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

的统计“小类”(四位码)编号。

2)报告年度: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为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指标解释:

5

T/BETCBETC001—2023

1)主营业务收入: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

“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

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

研发的经费支出。填报数据依据统计报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

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

员,填报数据依据统计报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

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

装工具等。

5)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知识产权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

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

权、植物新品种件数(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

识产权)。

6)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

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7)PCT专利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PCT成员

国专利局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数。

8)近三年企业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数: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企业作

为专利权人获得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件数(含专

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

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

9)近三年企业获得的有效专利数: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企业作为专

利权人获得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10)近三年企业获得的有效发明专利数: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企业作

为专利权人获得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11)近三年获得的全部有效软件著作权登记数: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

企业作为权利持有人获得的、经有关部门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软件著作权数。

12)近三年获得的全部有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数: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

度前二年企业作为权利持有人获得的、经有关部门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数。

13)近三年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数(仅医药制造业企业填写):企业在报

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的数量。

14)近三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仅制造业企业填写):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

告年度前二年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件数。

15)近三年被受理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数(仅医药制造业企业填写):企业在报告

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被受理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的数量。

16)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

件数。

17)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

理的发明专利件数。

6

T/BETCBETC001—2023

18)当年被受理的PCT专利申请数:报告年度内企业作为专利权人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被PCT

成员国专利局受理的专利件数。

19)企业职工总数: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

人数”计算。

20)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

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

津贴的专家数,含正高级工程师以及其他类型专家。

21)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

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2)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月数: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

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

月。

23)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

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

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填报数据依据统计报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表。

24)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中主要以科学原理的

探索与发现、技术原理的研究为目标的项目数。

25)国家级研发平台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归口

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26)省级研发平台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归

口管理且已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27)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28)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

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29)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

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

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

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

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

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

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30)新产品销售利润: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31)利润总额:报告年度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

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32)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的由国务

院设立并颁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的省部级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

科技进步奖项目总数。

7

T/BETCBETC001—2023

34)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数(建筑企业):指

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的上述奖项数量,注意仅指名称完全符合的奖项,不包括任

何其他类型奖项。

35)获中国专利奖项目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并颁发的”

中国专利奖“的项目总数。

36)是否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的由工信部认定的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情况。

37)是否为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是否为由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单位。

38)获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项目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的由北京市政府设立

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项目数。

39)是否获全国质量标杆情况: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全国质量标杆称号情况。

40)技术中心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技术中心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

以科研开发为目的的研发机构数量。

41)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研发机构数: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

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包括共建实验室、基地、

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2)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截止到报告年度末,企业获得在有效期内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43)在津冀地区产业布局:企业技术中心在京设立,部分生产制造环节在津冀地区布局。

其他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

表B.2评价数据统计范围表

编号下属企业名称所在地(或注册地)隶属关系

1

2

n

填写说明:

1.下属企业名称: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下属企业名称,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企业不得列入统计。

2.所在地:企业是法人的,填写注册地;企业为非法人的,填写经营所在地;境内下属企业地点填写至地级市,境外下

属企业所在地填写至所在国家。

3.隶属关系指下属企业与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之间隶属关系,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注意只填写分类代码即可),具

体的分类代码是:1.分公司;2.子公司;3.控股公司。

8

T/BETCBETC001—2023

表B.3研究开发费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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