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17-2023 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房间工程技术规程

DB4403/T 417-2023 Fiber-to-the-Room Enginee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Building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417-2023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7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和商务楼宇内通信设施系统工程。无源光局域网系统中,光网络单元采用光纤到房间时,可参照本文件。有线电视专网系统工程可参考本文件。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余锡权、陈华平、张文平、温标荣、李海燕、黄正育、叶迅锋、陈铎航、龚跃龙、谢诗漫、陈伟忠、何承健、肖永忠、陈逸菁、魏峰、刘玉彤、楚杨、朱强基、林皓、杨颖、肖雳、张博钧、陈晓晨、冯志芳、沈浩涛、李文卓、贺丽娟、马锐、杨琪琪、黎涛、贺江峰、陈理智、戴宏伟、郑玮、张若紫、韩斌、杨柳、苏雷、程海涛、林刚、曾东初、孙歆宗、方源、吴徐明、王利、彭超华、秦妍、董明星、罗艺艳、王通源、梅继红、曹磊、吴林、向琪、宋攀、彭秉辍、范有福。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3.040.50

CCSM30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417—2023

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房间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esidentialandbusinessbuildingsfiber

totheroom

2023-12-27发布2024-02-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41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总体要求...........................................................................3

6系统设计...........................................................................3

7安装设计..........................................................................12

8施工要求..........................................................................14

9项目验收..........................................................................19

10运行和维护.......................................................................24

参考文献.............................................................................26

I

DB4403/T41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

设管理办公室、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天威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锡权、陈华平、张文平、温标荣、李海燕、黄正育、叶迅锋、陈铎航、龚

跃龙、谢诗漫、陈伟忠、何承健、肖永忠、陈逸菁、魏峰、刘玉彤、楚杨、朱强基、林皓、杨颖、肖

雳、张博钧、陈晓晨、冯志芳、沈浩涛、李文卓、贺丽娟、马锐、杨琪琪、黎涛、贺江峰、陈理智、

戴宏伟、郑玮、张若紫、韩斌、杨柳、苏雷、程海涛、林刚、曾东初、孙歆宗、方源、吴徐明、王利、

彭超华、秦妍、董明星、罗艺艳、王通源、梅继红、曹磊、吴林、向琪、宋攀、彭秉辍、范有福。

II

DB4403/T417—2023

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房间工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房间的总体要求,并规定了系统设计、安装设计、施工、

项目验收、运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和商务楼宇内通信设施系统工程。无源光局域网

系统中,光网络单元采用光纤到房间时,可参照本文件。有线电视专网系统工程可参考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8380.1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

直蔓延试验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

GB5065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846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7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58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503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YD/T983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

YD/T1997.4通信用引入光缆第4部分:光电混合缆

YD/T3341宽带互联网业务体验网络评分计算方法网页/视频/测速业务

YD/T4016基于公用电信网的家庭用宽带客户智能网关Wi-Fi6接口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YD5201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纤到房间opticalfibertotheroom

在光纤到户的基础上,光纤以点到多点结构,从光纤到房间设备设置于房间的一种组网技术。

3.2

无源光网络passiveopticalnetwork

由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及之间相连接的光分配网组成,并可提供管理接口的光传输网络。

3.3

光线路终端opticallineterminal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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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光纤接入网提供网络侧与本地交换机之间的接口,并且经一个或多个光分配网与用户侧的光

网络单元通信的设备。

3.4

光分配网opticaldistributionnetwork

由无源光元件组成的纯无源的光纤分配网。

3.5

室内光缆indooropticalcable

主光纤到房间设备至光分路器、光分路器与光分路器、光分路器至从光纤到房间设备之间连接

的光缆。

3.6

室内电缆indoorcable

从光纤到房间设备与信息插座/终端设备之间连接的电缆。

3.7

光电混合缆opticalandelectricalhybridcable

一种由光纤单元和绝缘导线复合而成的、能够同时传输光信号和电能的复合型线缆。

注:本文件中指主光纤到房间设备至光分路器、光分路器至从光纤到房间设备之间连接的线缆。

3.8

信息配线箱homewiringboxhouseholddistributionbox

安装于住宅建筑室内和公共建筑用户单元的多功能配线箱体。

3.9

终端盒accessterminalbox

室内光缆/电缆/光电混合缆终端部位的盒体。

3.10

信息点telecommunicationsoutlet

缆线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3.11

主FTTR设备mainFTTRunit

建筑物室内完成光纤到房间系统与光线路终端及从光纤到房间设备之间互通的通信设备。

3.12

从FTTR设备subFTTRunit

建筑物室内完成光纤到房间系统主光纤到房间设备与终端设备之间互通的通信设备。

3.13

光分路器opticalsplitter

室内用于光分路和提供光/电端口的模块。

3.14

主光分路器primaryopticalsplitter

室内级联光链路中上联至主光纤到房间设备的光分路器。

3.15

扩展光分路器extendedopticalsplitter

光分路器级联端口连接的光分路器。

3.16

用户单元subscriberunit

公共建筑内占有一定空间、使用者或使用业务会发生变化的、需要直接与公用电信网互联互通

的用户区域。

4缩略语

2

DB4403/T417—2023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无线接入点(WirelessAccessPoint)

FTTH:光纤到户(FibertotheHome)

FTTR:光纤到房间(FibertotheRoom)

IPTV:网络电视(InternetProtocolTelevision)

MOS:平均意见值(MeanOpinionScore)

ODN:光分配网(Opticaldistributionnetwork)

OLT:光线路终端(OpticalLineTerminal)

ONU:光网络单元(OpticalNetworkUnit)

PON:无源光网络(PassiveOpticalNetwork)

POTS:普通电话业务(PlainoldTelephoneService)

5总体要求

5.1住宅和商务楼宇在工程设计中,FTTH的用户接入点配线设施和室内FTTR的建筑物入口设施应

满足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同时应满足不少于1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者组建FTTR

有线电视专网接入。

5.2住宅和商务楼宇室内光纤到房间的配线管槽、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信息插座底盒等通信

设施和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应与建筑同步建设。

5.3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设备应符合公用电信网的入网要求,并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

进网许可证。

5.4FTTR系统工程完成验收后,应通过电信业务经营者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者的光纤接

入网。FTTR系统中的主FTTR设备通过PON中的ODN连至OLT,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与广播电视节目传

送业务经营者分别针对各自的FTTR系统作FTTH系统的连通测试。

6系统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住宅及商务楼宇用户单元内已经实现了FTTH接入的条件下,可实施光纤到房间的建设,既

有FTTH架构如图1所示。

信息插座

ONU户内线缆TO

配线光缆用户接入

用户光缆

OLT点配线设信息插座

施/建筑物TO

入口设施ONU

ODN

PON(FTTH)

图1既有FTTH架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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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光纤到房间的建设要求如下:

a)公用电信网运营商应敷设单芯/双芯单模光缆从用户接入点配线设施/建筑物入口设施引入

至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内;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应单独敷设双芯单模光缆从用户接入

点配线设施/建筑物入口设施引入至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内;

b)箱体应考虑安全防护,尺寸与功能应满足安装设备的要求,可参考GB50846的有关规定;

c)PON系统中的ONU可不设置。

6.1.3新建工程中,FTTR作为FTTH的光纤延伸工程,室内管槽应在土建电气设计中一并完成,对

已完成FTTH工程的建筑物,可在建筑物改造或二次装修(布线)工程中实施。

6.1.4FTTR系统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公用电信网络之间,可通过在用户接入点(园区室外交接箱)

和建筑物进线间入口设施处安装光纤配线设施实现互通。

6.1.5新建工程中,建筑物室内网络系统(PON+FTTR)工程的实施应以主FTTR设备作为工程的界

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光纤接入系统工程中,用户接入点处光纤配线设施和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等安装及用

户光缆敷设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b)室内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房屋终端盒(箱)及信息插座底盒、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

箱至终端盒(箱)信息插座底盒,终端盒(箱)与终端盒(箱)之间的导管及光缆、电缆

敷设安装工程由建筑物建设方负责建设;

c)主FTTR设备、从FTTR设备、光分路器、信息插座等配套设施(电源模块等)由电信业务

经营者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者在开通业务时负责提供安装。

6.2系统架构

6.2.1通网要求

FTTR系统与公用电信网互通,应符合以下要求:

a)住宅建筑每住户内,FTTR系统通过每户设置的主FTTR设备及光配线设施与公用电信网和

有线电视专网PON系统中的OLT互通;

b)商务楼宇每个用户单元内,FTTR系统通过设置的主FTTR设备及光配线设施与公用电信网

和有线电视专网PON系统中的OLT互通。

6.2.2级联结构

6.2.2.1单级联结构

FTTR系统支持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商务楼宇光纤到用户单元的应用,当一般住宅及商务楼用户

房间不多,但比较集中时,网络架构应采用单个等比或不等比光分路器接入多个从FTTR设备,FTTR

系统设置单个光分路器架构如图2、图3所示。

图2FTTR系统设置单个等比光分路器架构

4

DB4403/T417—2023

图3FTTR系统设置单个不等比光分路器架构

6.2.2.2FTTR系统单个光分路器级联架构要求

FTTR系统单个光分路器级联架构要求如下:

a)单芯/双芯光缆应引入至主FTTR设备;

b)主FTTR设备与从FTTR设备之间可采用光缆或光电混合缆(提供直流电源和传送信号)互

通;

c)光分路器空置端口可起到光衰耗器的作用。

6.2.2.3多级联结构

别墅和复式住宅及商务楼宇用户单元区域房间较多时,可采用主光分路器级联扩展光分路器

(不大于3个),分别接入多个从FTTR设备的互通方式,FTTR系统多个光分路器级联架构如图4所示。

图4FTTR系统多个光分路器级联架构

6.2.2.4FTTR系统多个光分路器级联架构要求

FTTR系统多个光分路器级联架构要求如下:

a)单芯/双芯光缆应引入至主FTTR设备;

b)主FTTR设备与单个光分路器/主光分路器之间,单个光分路器/主光分路器/扩展光分路器

与从FTTR设备之间宜采用光电混合缆互通;

c)主光分路器通过级联光端口宜采用光缆与扩展光分路器上联光端口之间互通;

d)扩展光分路器与从FTTR设备之间宜采用光电混合缆互通。

6.2.3FTTR系统设备设置

6.2.3.1主FTTR设备设置

FTTR系统各设备应根据住宅和商务楼宇的类型和从FTTR设备的数量确定设置的位置,符合以下

规定:

5

DB4403/T417—2023

a)低层、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和独栋住宅建筑,FTTR系统各设备位置应满足散热和信号覆盖

要求,宜设置于住宅客厅电视柜中心位置;

b)酒店式公寓、商住楼,FTTR系统各设备位置应满足散热和信号覆盖要求,宜设置于室内电

视柜中心位置;

c)商务楼宇宜设置于用户单元光缆入口处安装的信息配线箱内。

6.2.3.2FTTR系统配线方式设置

FTTR系统配线要求如下:

a)FTTR系统传输线缆可采用光缆配线和光电混合缆配线的方式;

b)采用光缆配线方式时,主FTTR设备、光分路器、从FTTR设备之间光信号传送应采用G.657

光纤的光缆(蝶形缆或圆缆),从FTTR设备宜采用上联光分路器远程供电或就近供电;

c)采用光电混合缆配线时,光分路器与从FTTR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混合缆,承载光信号传

送和提供远程供电。

6.2.3.3光分路器设置

单个光分路器或级联主光分路器宜设置在家居配线箱或信息配线箱,级联扩展光分路器宜设置

于户内/用户单元的房屋内。FTTR系统中采用不等比光分路器,要求如下:

a)光分路器级联扩展链路不宜大于3级,级联光分路器(包括主光分路器和扩展光分路器)

不宜大于4个;

b)单个光分路器提供的光端口/直流电源端口或光电一体化端口不宜大于4个;

c)级联主光分路器和扩展光分路器应提供1个级联光端口,提供的光端口/直流电源端口或

光电一体化端口不宜大于8个;

d)各类光分路器应提供直流电源引入端子。

6.2.3.4从FTTR设备设置

从FTTR设备功能要求如下:

a)应通过光缆/电缆或光电混合缆连接至光分路器的光端口/直流电源端口或光电一体化输入

端口;

b)每个从FTTR设备接入的业务有线终端设备数量不宜大于4个;

c)每个从FTTR设备内置AP功能时,电端口(以太网口)不应少于1个。

6.2.3.5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设置

家居配线箱/信息配线箱设置要求如下:

a)箱体内应设置直流电源模块或预留电源模块安装空间;

b)在设备安装处应预留AC220V带保护接地的交流单元插座;

c)单相交流单元插座,宜距家居/信息配线箱水平0.15m~0.2m处设置;

d)单相交流单元插座采用光电混合缆时,宜在每个光分路器/主光分路器/扩展光分路器处设

置;

e)不采用光电混合缆引入时,宜在从FTTR设备信息点处设置;

f)电源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箱体和设备底边平行,且距地高度应一致。

6.2.4配线应用要求

6.2.4.1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及别墅/公寓场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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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TR系统应用于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及别墅、公寓时,可采用光缆配线或光电混合缆配线的

应用方式,要求如下:

a)等比光分路器分光比不宜大于1:4;不等比光分路器分光比不宜大于1:5;

b)采用等比和不等比光分路器组成可扩展级联光链路架构时,可支持接入的从FTTR设备不

宜大于16个。

6.2.4.2商务楼宇和单栋别墅楼场景

FTTR系统应用于商务楼宇和单栋别墅楼时,可采用光电混合缆配线的应用方式,要求如下:

a)宜采用光电混合缆远程供电方式对从FTTR设备提供直流电源;

b)宜采用不等比光分路器,分光比不宜大于1:9;

c)采用不等比1:9光分路器组成可扩展级联光链路架构时,可支持接入的从FTTR设备不宜

大于32个;

d)FTTR系统设备之间信息传输宜采用光电混合缆且应符合YD/T1997.4相关要求。当采用低

压安全电压供电时,直流电压应为48V~57V,每段电线供电距离不宜大于150m。

6.3建筑室内信息设施系统

6.3.1建筑室内FTTR系统信息基础设施应为一套完整通用的布线系统,可包括配线箱、配线模块、

各类缆线、光分路器、跳线、86型线盒、信息插座/面板等设施。

6.3.2根据户/用户单元内智能家居的功能需要及各业务系统的传输方式,从FTTR设备与智能家

居功能模块之间业务互通可采用光纤、铜缆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

6.3.3各业务信息插座(包括语音、数据、图像、光纤接入、无线覆盖、弱电等)配置及数量应

满足各室内房屋接入各类信息通信设备及智能化设备的基本要求。

6.3.4住宅建筑户内信息点的设置要求如下:

a)有线电视信息点:室内电视插座(TV)不应少于1个;起居兼主卧室户型可设置1个电视

插座,起居室与主卧室分开的住户应设置2个电视插座;

b)数据信息点:室内书房、起居室、主卧室均应设置不少于1个数据信息插座;

c)室内每间房间内宜预留从FTTR设备安装点位所需接口。

6.3.5商务楼宇信息点设置可参照住宅建筑信息点设置要求。

6.4系统性能指标

6.4.1光纤信道损耗

光纤信道的损耗计算公式如公式(1)所示。

L=LF+LC+LJ+LS…………(1)

式中:

L——光纤信道损耗,单位为dB;

LF——光纤损耗,单位为dB;

LC——连接器损耗,单位为dB;

LJ——光纤接续点损耗,单位为dB;

LS——光分路器衰减,单位为dB。

其中:

a)光纤损耗的计算公式如公式(2)所示;

LF=α×ι…………(2)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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