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91-2019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DB11/T 1691-2019 Elimination of space landscap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691-2019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P5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691—2019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sforlandscapingconstructionofdemolitionspaces

2019-12-25发布2020-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691—2019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地块验核和分类......................................................................2

6台账设置............................................................................3

7地勘和整地..........................................................................3

8设计................................................................................3

9施工建设............................................................................5

附录A(资料性附录)乡土植物名录....................................................6

参考文献.......................................................................10

I

DB11/T1691—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鑫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创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北京镜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友彤、王月宾、李伟、韩丽莉、陈光、丁建勋、黄越、闻丞、李聃。

II

DB11/T1691—2019

引言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留白增绿”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发改委、

规划国土委、园林绿化局、农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留白增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发

改〔2018〕760号)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快2018年“留白增绿”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18〕

2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北京市留白增绿地块的建设实施提供了技术和管理支撑。

III

DB11/T1691—2019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定、地块验核和分类、台账设置、地勘和整地、

设计以及施工建设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腾退空间中用于留白增绿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42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1192公园设计规范

HJ/T39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2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335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

DB11/685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DB11/T712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794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

DB11/T864园林绿化种植土壤

DB11/T1013绿化种植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11/T1143园林铺地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11/T1175—2015园林绿地工程建设规范

DB11/T1322.76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76部分:园林绿化施工单位

DB11/T1435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11/T1604园林绿化用地土壤质量提升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腾退空间demolitionspaces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待利用空间。

3.2

1

DB11/T1691—2019

留白地块vacantspaces

违法建设拆除后,除必要的看护用房和场地围墙外,完成建筑垃圾清运,达到场清地净,但暂时

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地块。

3.3

增绿地块greeningspaces

在留白的基础上,按照规划要求实施绿化种植的地块。

3.4

自然草地naturalgrassland

以乡土野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草地。

3.5

生态保育区ecologicalreserve

以生态保护为主要目的,仅允许科研、安防、火情和生物监测以及生态化养护等行为,由自然植

被和消防通道组成的区域。

4基本规定

4.1在面积允许的情况下,应通过地形、水系和植被营造,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生

态景观。

4.2实施绿化建设前应编制设计方案,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4.3首都功能核心区永久绿地应按照DB11/T1175—2015中规定的Ⅰ类绿地选择植物规格并于2年

内形成良好景观效果;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永久绿地应按照DB11/T1175—2015中规定的Ⅱ类

绿地选择植物规格并于2~3年形成良好景观效果;平原地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新城永久绿地、临时绿

地应按照DB11/T1175—2015中规定的Ⅲ类绿地选择植物规格并于3~5年形成良好景观效果。

4.4属于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附属绿地的,由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绿化,

应制定绿化建设方案。

4.5建设过程中,应设置留白台账和增绿台账。

4.6绿化建设竣工后应移交给日常养护管理单位进行管护,并建立日常养护管理台账。

5地块验核和分类

5.1地块应验核,达到定位准确、范围清晰、场清地净、土地使用权属明确。

5.2根据地块验核信息,按照表1对地块进行分类。

2

DB11/T1691—2019

表1留白增绿地块分类

大类小类及释意

留白a未流转地块

地块b绿化后影响其周边用地使用功能的地块

临时绿地c非规划绿地地块

d被非规划绿地包围的规划绿地地块

e所属区域正在或未来1~2年计划进行区域性规划的地块以及其他暂时无法实施永久绿化

的地块

增绿永久绿地f与其他规划绿地相邻或位于其他f1整合其他规划绿地面积≥1hm2的公园绿地

地块规划绿地范围内的规划绿地地块f2整合其他规划绿地面积<1hm2的小微绿地

g独立的规划绿地地块g1面积≥1hm2的公园绿地

g2面积<1hm2的小微绿地

h园地

i林地

6台账设置

6.1留白台账应包含a、b类地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块位置、面积和留白原因。

6.2增绿台账应包含c、d、e、f、g、h、i类地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块位置、面积、总预算、设

计方案、实施计划、实施进度、年度投资计划。

7地勘和整地

7.1对增绿地块进行地质勘察,获取地形地貌、地下障碍物、埋地管线和构筑物信息,编制地勘报告。

7.2根据地勘报告,应对地块中影响植物生长的地下障碍物进行移除或凿碎处理,并将渣土清运干净。

7.3种植土理化指标应达到DB11/T864规定的种植土三级标准,未达到的应按照DB11/T1604进行

土壤改良。

8设计

8.1设计准备

8.1.1资料收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位规划资料,包括区域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地块所在区域气候、水文、

地质地貌特征、自然植被信息和数据;场地历史发展资料;地块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人群及建筑物等

信息;地形图和地勘报告。

8.1.2现场调查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被现状、生物多样性、周边污染源、光照条件、周边建筑物及用途、交通可

达性。

3

DB11/T1691—2019

8.2临时绿地设计

8.2.1应以生态功能为主,不宜考虑游憩功能。

8.2.2植被类型宜为花灌木和草本地被为主。

8.2.3宜采用乡土植物种类为主,优先采用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推荐种类参见附录表A.1。

8.2.4不应建设永久服务设施和硬质铺装。

8.2.5应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按照DB11/685的要求执行。

8.2.6地块转为永久绿地后,应按照8.3进行永久绿地设计。

8.3永久绿地设计

8.3.1设计原则和定位

生态性原则:以生态优先,宜绿则绿、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

然,兼顾游憩功能。

整体性原则:应结合地块周边环境进行总体设计。

发展性原则:应根据“留白增绿”政策要求,预留规划和未来图斑对接空间。

规模定位:面积≥1hm2的永久绿地,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按

照城市公园绿地设计;位于平原地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的按照郊野公园绿地设计;面积<1hm2的永久

绿地,按照小微绿地进行设计。

8.3.2城市公园绿地

乡土植物种类比例宜占70%以上,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比例宜占40%以上,推荐种类参见附录

表A.1。

建筑墙体材料不宜使用具有反光特性的材料,并结合防鸟撞设施进行设计。

防灾避险空间的设置按照DB11/T794的要求执行。

应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按照DB11/685的要求执行。

其他方面设计按照GB50420和GB51192执行。

8.3.3郊野公园绿地

郊野公园绿地宜包括水体、自然草地、林地等自然用地类型,根据自然条件状况可设置“生

态保育区”。

宜充分利用现状地形条件进行地形改造,创造水流和水面组成的水系,充分收集利用雨水。

驳岸以自然草坡驳岸或多孔隙硬质驳岸为主。水岸坡度宜缓。

宜采用乡土植物种类为主,优先采用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推荐种类参见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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