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35.4-2022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 第4部分:应用服务规范

DB34/T 3735.4-2022 Decision Support System for River Chief System - Part 4: Applic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735.4-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3-29
实施日期
2022-04-29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

CCSR85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735.4—2022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4部分:应用服务

规范

DecisionsupportsystemoftheRiverChiefSystemPart4:Specificationfor

applicationservice

2022-03-29发布2022-04-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735.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4/T3735的第4部分。DB34/T373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

——第2部分:数据资源共享规范。

——第3部分:数据采集加工存储规范。

——第4部分:应用服务规范。

——第5部分:数据更新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

院、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常仁凯、胡剑波、舒贵峰、王春林、沈振华、程千云、诸曾平、张蕊、牛小龙

宋强、何堃。

I

DB34/T3735.4—2022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4部分:应用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应用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网络服务方式、信息服务方式、

服务接口和服务权限。

本文件适用于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3735.1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响应时间应低于3秒。

4.2应支持7x24小时服务。

4.3错误率应小于0.01%。

4.4信息应具有可追溯性。

4.5应具有查询、增加、修改、删除、导入、导出、统计等功能。

4.6应支持1000人以上同时访问。

4.7数据项及要求应符合DB34/T3735.1数据库表设计的规定。

4.8数据保存周期应不少于三年。

4.9可支持在主流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上运行。

4.10可支持在当前功能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

5服务内容

5.1应用服务分类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应用服务:

——业务信息管理服务;

——事件处理管理服务;

1

DB34/T3735.4—2022

——巡河管理服务;

——监督监管管理服务。

5.2业务信息管理服务

功能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

——河流信息;

——河段信息;

——湖泊信息;

——湖片信息;

——水库信息;

——水库片信息;

——河(湖)长公示牌信息;

——河(湖)长信息;

——小微水体信息;

——水质监测站信息;

——水质监测信息;

——水文监测站信息;

——水文监测信息;

——监控视频信息;

——监测断面信息;

——涉河项目信息;

——黑臭水体信息;

——河长制工作机构信息;

——河(湖)长树信息;

——河长办人员建设情况;

——河长制工作方案信息;

——工作制度信息;

——行政区划信息;

——档案信息;

——项目信息;

——一河(湖)一策信息;

——一河(湖)一档信息。

5.3事件处理管理服务

5.3.1应支持事件的上报、受理、处置、结果通报。

5.3.2应支持上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级等信息。

5.3.3应支持水体、岸线、排污口、涉水活动、水工建筑物、公示牌等巡查内容的事件记录和举报。

5.3.4应支持待办事项提醒、事件信息查询、统计分析。

5.3.5应支持查询巡河事件和举报处理各个流程处理情况。

5.3.6应支持以事件来源、事件等级、事发区域、事发时间等相关条件组合查询相关信息。

5.4巡河管理服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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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应支持对巡河人员、巡河时长、巡河距离、巡河河段和巡河轨迹等信息上报。

5.4.2应支持根据巡河时长和巡河距离判定巡河是否达标。

5.4.3支持对河长巡查频率排行、巡查次数统计、随手拍统计等维度进行统计分析。

5.5监督监管管理服务

5.5.1应支持线上增加、删除、修改抽查督导记录,并可按抽查编号、抽查问题发生区域等条件进行

抽查督导查询,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抽查人;

——抽查事件数量;

——完成抽查数量;

——抽查合格数量;

——抽查问题发生区域。

5.5.2应支持线上对各级河长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可支持:

——被考核方上报考核评估材料;

——考核方对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方展示考核评估结果;

——被考核方查询考核评估结果;

——展示和查询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估具体指标、状态、结果统计分析等情况。

5.5.3应支持相关方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投诉举报,可支持:

——记录与上传投诉举报内容;

——记录投诉举报线上处理过程;

——公示投诉举报处理结果;

——查询相关方投诉举报处理全过程的信息;

——查询投诉举报统计分析。

6网络服务方式

6.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