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780-1999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GB/T 17780-1999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extile machinery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7780.1-2012 | 页数:1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780-199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06-17
实施日期
200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
起草人:
黄鸿康、亓国宏、张志华、徐景禄、施尧训、郭文祺、严维琮
出版信息:
页数:110页 | 字数:2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7780-1999

前J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11111:1995《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由于我国尚未有纺织机械安全方面的标准,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以适应国内外贸易、技术与经济交

流以及采用国际标准飞跃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加强我国纺织行业在安全方面的意识和规范,特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中国纺织总会技术装备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负责起草,郑州纺织机械厂、沈阳纺织机械厂、经纬纺机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纺织机械研究所、苏州纺织机械厂、上海印染机械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鸿康、元国宏、张志华、徐景禄、施尧训、郭文棋、严维琼。

cB/T17780-1999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家标准化组织(I(SO成员组织)世界范围的联合体。国际标准的制定

工作通常是由ISO技术委员会完成的。每个成员组织只要对某一专业感兴趣,都有权成为为该专业而

设置的技术委员会的代表。与ISO有联系的政府性的和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也可以参加其工作。在电

气标准化的各方面,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紧密协作的。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均发送给各成员团体投票,一项国际标准正式出版需经至少

75%成员团体的投票赞成。

国际标准ISO11111由纺织机械与附件技术委员会ISO/TC72制定。

附录A,B和C作为此标准补充件。

附录D仅为参考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Gs/'r17780-1999

eqvISO11111:1995

Safetyrequirementsfortextilemachinery

0引官

本标准阐述了纺织机械会发生的危险,纺织机械量大面广,分别制定个别的标准是不实际的。

第5章汇总了纺织机械频繁出现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可以在以后提到的章节中应用。

第6章阐述了特殊零部件如(罗拉)的主要危险及其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7至第12章阐述了各类纺织机械的主要危险及其安全要求和措施,这些章节尽可能采取引用第

5、第6章和相互参见的方式叙述,因而大大减少了本标准的篇幅,避免了重复。

第6至第12章所给的例子是得到证明的解决办法,代表了标准制定时的安全技术工艺水平。考虑

到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也可用其他解决办法,但所提供的办法至少应达到同样的安全水平。

1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要求凡涉及到纺织机械安全有关的任何人员都应该使用本标准,如纺织机械设计

人员、制造者、使用者、管理人员、安全员。

1.1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工业中有以下用途的所有机械和有关设备:

—纤维短(纤维和长丝)和其他原料制成纱线或无纺布包(括毡)的开、清、混、梳、梳理后的准备、

纺纱和其他工序;

-一纱线卷绕、并捻、卷曲、变形工艺等以及机织和针织前的纱线准备工序;

—形成织物的机织、针织、花边织造以及其他的类似装置;

-一编带、绳、缆、索、麻线、网等的编织,搓绳机的卷取框除外;

—纤维、纱线、织物、编织带、绳索等的准备、漂、染、印和整理及出厂整装;

—成品的匹染;

—经编、纬编的整理,包括袜类,但不包括成品的缝合(即缝纫);

—机织、簇绒生产地毯的工艺。

1.2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机械和有关设备:

—长丝人造纤维的生产,包括初次产品形成(如长丝筒子、短纤维包);

—服装、家用及工业用纺织品的缝制及非织造布的针刺和压制;

一一纺织成品的洗涤与干洗;

—用于维护纺织机械的机器如(梳针维护设备);

一一在6.11中e)到h)类型的限切割装置。

1.3本标准适用于大多数的纺织机械,特别是用于1.1所列生产过程的所有机械与设备,包括能使单

元机或联合机自动操作的设备,但不包括机器间的运输装置。

1.4本标准不包括下列有关专用技术内容:

—机器的寿命;

国家质f技术监督局1999-06一17批准2000-01一01实施

GB/T17780-1999

—电击;

—液压系统和元件;

—噪声;

—激光;

—离子放射;

—火;

—危险气体;

—爆炸;

—人类工效学;

—能量源的隔绝;

—正常运转期间的干预;

—压敏安全装置。

而且,它也不包括涉及在6.7.2,12.1.10,12.1.11,12.2.2,12.2.6,12.2.8,12.2.9,12.2.10和

12.2.11中处理高温染色机等的压力遏制的危险和技术措施。

1.5本标准主要应用于本标准发布后制造的机器。

1.6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以假设设计者已经完成了对机械的危险分析为基础的,以使其能够对机械安

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上述很有限的条文中遵守要求如果认为是多余的,则背离这些要求时,应经过详细的危险评估,

对照本标准和设计评定认为是有理的,所有这些资料应记录在技术构成档案中并应保持在案以备客观

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e(qvIEC204-1:1992)

GB5959.1-1986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n(eqIEC519-1:1984)

GB5959.9-1989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九部分:对高频介电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n(eqIEC519-

2:1984)

GB12265.1-1997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EN294:1992)

GB12265.3-1997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e(qvEN349:1993)

GB/T15192-1994纺织机械图形符号n(eqISO5232:1988)

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e(qvEN

292-1:1992)

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qvEN

292-2:1992)

GB16754-1997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e(qvEN418:1992)

GB/T16855.1-1997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一部分:设计通则e(qvEN954-1:

1994)

GB/T16856-1997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e(qvEN1050:1994)

ISO9902:1993纺织机械噪声测定纺织机械的声压水平和声功率水平—工程测量法

ISO11690.1',声学低噪声车间设计的推荐做法第1部分:噪声控制策略

ISO11690.2',声学低噪声车间设计的推荐做法第2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ISO/DIS11688.1')声学低噪声机械和设备设计的推荐做法第1部分:设计

GB/T17780-1999

EN563:1994机械安全可碰触面的温度、设置热表面温度极限的人类工效学数据

EN574"机械安全双手操纵装置

EN626.1:1994机械安全第1部分:减少由机器产生的有害质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对机器制造

商的原则和规定

EN811”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EN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可移动式)设计和安装一般要求

EN982'’对流体动力系统和元件的安全要求—液压

EN9831,对流体动力系统和元件的安全要求—气动

EN999'’机械安全手/臂速度人体各部分对安全装置位置的趋近速度

EN1037'’机械安全隔离和能量消散—防止意外起动

EN1088',机械安全带或不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EN1127甲1')机械安全火与爆炸第1部分:防爆和防护

EN50100.11,机械安全电感防护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EN50100.2'’机械安全电感防护装置第2部分:光电防护装置的特殊要求

EN60447:1993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标准运动方向

EN61310.1',机械安全显示、标志和起动第1部分: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了GB/T15706.1和EN953中的定义及以下定义。

注t:本章有定义的术语中所应用的极值均在附录A中标出。

3.1停机时间stoppingtime

在发出停机信号之后,机器或机器部件到达静止状态所需的时间。

3.2进人时间accesstime

从最初暴露到触及危险部件所需的时间。

3.3爬行速度crawlspeed

机械零件或在制品的一种大大低于正常速度的直线或切向速度。它出现在特殊操作时,并在危险点

测量,其特征是具有一个速度极限和一个最大停止距离见(附录A)e

3.4缓行速度reducedrunningspeed

机械零件或在制品的一种大大低于正常速度的直线或切向速度,它出现在特殊操作时,并在危险点

测量,其特征是具有一个最大停止距离见(附录A),

3.5防护栏fenceguard

固定的防护装置,是在一定距离外设置的障碍以防进人危险区。它可以是直接固定在机器上,也可

以是单独竖立并固定在地面上,进人通路防护栏和机器之间这个区域由联锁门进行控制见(附录A).

3.6包绕缠(绕)lap(wrap)

在制品在机器的转动部件上的不希望发生的缠绕。

3.7正常操作normaloperation

生产加工的全过程,包括起动、随机清洁、故障消除如(:在制品的喂人和移去、起动、引头、加工监

视、质量试验、飞花的清扫、接断头)。

3.8特殊操作specialoperation

所有未包括在正常操作内的生产程序与操作。例如:设定、调整、大清洁、消除故障与维护保养,如移

去堵塞物或缠绕物除(纺纱、并捻与变形工艺机器以外)、重缝断裂织物、消除绳圈。

该标准待发布。

GB/T17780-1999

3.9联合机complexinstallation

纺织机械及辅助设备的组合。排列成一个整体的生产单元进行工作,受中心系统或分布式通联系统

的全面控制。

3.10自动机械与设备automaticmachineryandequipment

机械与设备一旦起动,即由系统操作者控制其运转,而无须作更多的调控。

这种机器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包括在一个联合机中。自动控制可用于一台机器的操作程序,亦可

用于由固定位置的组成设备和可移动的设备,包括手动操纵装置如(接头装置、打结器)。

4危险一览表

特别选出的机械零件的主要危险列在第6章,纺织机械整机的危险列在第7至12章,并有相应的

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附录D提(示的附录)对纺织机械的典型危险作了全面概述和说明。

5纺织机械通用安全要求和措施概要

本章主要以引用基础安全标准的形式概括叙述了纺织机械通用安全要求和措施,第6至12章中又

引用了这些安全要求和措施的条文。

5.1纺织机械“寿命”不同时期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给出的安全要求在机器的使用期适用。对于机器“寿命”的其他时期,如:

a)运输和交付使用。包括装配、安装,还包括调试;

b)拆卸。就安全而论,还包括淘汰。

安全措施应按照GB/T15706.1-1995的第5章选择,其应用资料应按照GB/T15706.2-1995

的5.5.1中的a),b)和f)的规定。

5.2电气设备

5.2.1安全要求通则

按GB/T5226.1中的安全要求,具体见表to

表1机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项目│见GB/T5226.1-1996的章节│

电│击│6,15,18│

过│电流、超速和过载│7,8

环│境影响│4,13,16│

电│磁兼容│4,8,9│

电│压降低或电源中断后的重新起动│7.5│

控│制器件的操作、配置和标志│10,13,18│

手│动操作的人类工效学│10,13│

电│缆和电线│14,15│

附│件和照明│17

文│件和操作手册│19

试│验│20

5.2.2控制系统和装置专用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见表2,

GB/'r17780-1999

表2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项│目│引用条文

控│制系统的设计│GB/T15706.2-1995的3.7│

控│制电路和控制功能│GB/T5226.1一1996的第9章│

控│制接口│GB/T5226.1-1996的第10章和第11章│

可│编程电子设备│GB/T5226.1-1996的第12章│

控│制装置│GB/T5226.1一1996的第13章│

抗│故障等级│GB/T16855.1-1997的第6章│

控│制器件│GB/T5226.1一1996的第10章│

安│全信号、符号和标记│EN61310.1第5章和第8章│

控│制装里的配置│GB/T15706.2-1995的3.6.7和3.7.8│

驱│动原理│EN60447;1993

—与纺织机械控制系统安全有关的所有元件,即从信号的发送源到中断危险动力源的那些元件,

都应按照GB/T16855.1-1997的第6章的1类选择,控制系统本身与安全相关的元件应与2,3或4

类相符。必要时,还应遵守第6章到第12章中更高的等级要求。

应该认识到这些要求是在所设计、安装、使用的具有当代技术水平的纺织机械的环境要求和技术要

求之内。如果考虑到控制系统的其他技术,应重新评估等级的选择以获得相应的安全水平。

--一控制系统应以适当的时间间隔进行检查,对于纺织机械,时间间隔应从生产周期开始时算起。

此外,如果生产周期超过24h,控制系统应每隔不到24h进行检查,这种情况适用于3类。需要操作者

在一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操作手册中说明。

控制系统应按GB/T15706.2-1995的3.6.7和3.7.8配置。

一一为了能从主控制位置观察到危险区域,可以使用视镜、电视监视器和其他可视辅助手段,也可

以将主控制位置升高,使视野不受阻挡。

一一为了使无防护的人有充足的时间转移到安全地带,在普告信号发生与实际起动之间应有3s-

6s的间隔,并且在危险点设置急停控制装置,第6^-12章中有规定时除外。

5.2.3起动和停车

起动和停车的安全要求和措施见表30

表3起动和停车的安全要求

项│目│引用条文

起│动│GB/T15706.2-1995的Al.2.3│

意│外起动│EN1037第5至第7章│

与│电源的隔离│GB/T15706.2-1995的6.2.2│

G│B/T5226.1-1996的5.3,5.4││

无│意触摸引起的起动│5.2.3a)│

G│B/T5226.1一1996的10.6││

从│主控制位置观察危险区域│5.2.3b)│

由│未经许可的人进行的起动│5.2.3b)注2│

生│产过程中断后的自动再起动│5.2.3c)│

动│力源中断后的起动│GB/T5226.1一1996的7.5│

紧│急停车│5.2.3d)│

G│B/T15706.2-1995的6.1.1││

G│B16754-1997││

G│B/T5226.1一1996的10.7││

GB/T17780-1999

a)以下措施可以避免有关无意触摸造成的起动:

—控制开关按钮相对于周围表面稍微凹陷;

—控制开关有保护罩;

—控制开关多于一个动作例(如:压下并转动);

—控制开关位于带铰链的盖板下面;

—控制开关在断开位置能够锁定;

—双按钮起动控制;

—能达到相当安全水平的其他措施。

b)从主控制位置无法全部观察到纺织机械车间或整个生产线、以及邻近位置通信不便时,应附加

专用的钥匙操纵控制开关或类似装置如(可锁式隔离开关)以避免设备被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

注2:“被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意即机器被既不是受委托的也不是被指导过的人员起动。

机器无法被全部观察到的例子有:

—自动清钢联设备;

—连续式地毯染整线;

—非织造布生产线。

通信不便的机器,尤其是高噪声引起的例子有:

—粗纱机;

—织机;

—编带机。

。)对于安装了自动消除生产故障装置的机器,应仅在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处于应有位置且起作用

时才能进行生产过程中断后的自动再起动。若有残余风险,应在重新起动前用适当的装置普告操作者,

报警装置应靠近危险区域安装。

d)急停控制装置用作对残余风险安全防护时,应在相应的危险区域安装。

5.3对危险的预防措施

应采取使机器或机器的机构本身不产生危险的设计思想以尽可能地消除纺织机械产生的危险如(

利用气动管道输送代替开式帘子、利用气动开幅装置代替机械开幅辊)。

5.3.1机械方面的危险源

5.3.1.1设计

安全措施见表40

表4通过设计减少风险

项│目引用GB/T15706.2-1995的条文│

避│免锐边、锐角和凸出部分等│3.1

为│使机器达到内在安全,可借助于:│3.2

—│机械零部件的形状和相对位置

—│操作力的限制见(A4)

—│质量和速度的限制见(A1)

考│虑设计规程、材料性能数据,一般还包括所有有关机械│3.3

设│计与制造的各专业规则如(计算规则)

应│用零部件间的强制作用原理│3.5

5.3.1.2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

安全要求和措施见表5和表60

GB/T17780-1999

表5防护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项│目引用条文│

防│护装里的选择(除本标准第6-12章规定的以外)GB│/T15706.2-1995的4.1│

EN953第5章

防│护装里的设计与构造GB/T15706.1-1995的4.│2│

EN953第6,7章

防│护装!的固定联接EN953,6.4.3和7.3│

防│护装2的配里’)除(本标准第6^12章中规定的以外)│GB12265.1-1997的表1和表4

EN811│

防│护装里的连锁除(本标准第6^12章中规定的以外)EN│1088第5章

栅│栏防护装里A3│

1│)用于防护装里的安全距离应适用于所有正常操作的操作位置以及校正调节、维修工作和程序故障的消除。│

表6安全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项│目引用条文│

安│全装里的选择(除第6^12章中规定的以外)│GB/T15706.2-1995的4.1

安│全装里的技术特征GB/T157│06.2-1995的4.2.3

EN50100.1第4章

安│全装t的位21)(除第6-12章中规定的以外)│EN999第5^-7章

安│全装ti的连锁EN1088,7.4│

—│选择EN1088第5│和第6章

—│设计EN50100.1,A5,A6和│A8

电│子感应保护装里EN50100.1│第4章

—│选择,“GB/T16855.1-│1997的6.3

—│安装EN50100.1,附录C│

—│用于激发时EN50100.1,A5│

光│电保护装里EN50100.1第4│章

一│选择2,EN50100.2,│6.2和6.3

—│定位A2│

EN999第6章

EN50100.2,6.4和6.5

双│手操纵EN574第5章│

—│选择幻GB/T5226.1-1996│的9.2.5.7

压│力传感安全装里本标准不包括有关│压力传感安全装置的专用措施或引用│

标准

止│一动操作装置GB/T15706│.1-1995的3.23.3

GB/T5226.1-1996的9.2.5.6

有│限运动控制装里GB/T15706│.1-1995的3.23.8

1│)用于防护装里的安全距离应适用于所有正常操作的位里以及校正、调节、维修工作和生产故障的消除。│

2│)类型的选择应与控制系统有关的安全元件的等级相符,见GB/T16855.1-1997的6.2。类型2应用2级。│

GB/T17780-1999

5.3.2其他危险源

5.3-2.1电击

为防止电击,应按5.2.1采取措施。

5.3-2.2静电

静电是生产过程中偶然产生的例(如:梳理纤维),并能导致火花放电。

释放静电时合适的安全要求和措施有:

—在机器或设备的导电元件上设置有适当容量的接地保护导体;

—在机器上适当位置安装静电消除器;

—在操作手册中说明使用空调系统得到的最小湿度。

5.3.2.3流体动力系统及元件

安全要求和措施见GB/T15706.2-1995的3.8,EN982第5章液(压)和EN983第5章气(动)。

5.3-2.4高温

5.3-2-4.1热表面

纺织工业中按照用途的不同使用各种有热表面的机器或容器,这些热表面源于生产工艺需要加热

的部件例(如热辊或热板),或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甚至由于内含热的液体或蒸汽,使整个容器都是

热的。

应采取下列安全要求和措施:

纺织机械设计时应减少因接触或接近高温的机械零件或加工材料引起烫伤的危险。当机器零件和

加工材料的表面温度不超过附录B规定的数值时是能够防止烫伤危险的,否则,工作区的热表面及其

相邻的通道应进行遮护、隔挡或防护。

由于技术原因通过设计无法提供完整保护时,应在机器上设置瞥示标记,同时,应在有关产品操作

手册中说明,对操作员进行培训并使用人体防护用品。

5.3-2-4.2热加工材料:液体或蒸汽

应采取下列安全要求和措施:

设计内部盛有热液体或蒸汽的机器或容器时,应防止由于液体飞溅或溢出引起烫伤的任何风险,包

括化学物如(液体中添加的亚硫酸氢盐)引起的热反应。

必要时,应选择下列措施以达到安全的目的:

—在添加化学药品期间限制温度;

—在添加化学药品期间限制液位;

—用间接蒸汽加热代替直接蒸汽加热;

—使用带有连锁门或盖的常压容器;

—门或盖的温度实行连锁;

—使用偏射装置或接受盘、溢流管等类似装置;

—把蒸汽控制装置或阀门安置在安全位置。

5.3-2.5降低噪声

本标准不包括有关降低噪声的专门措施,下列措施可作为一般的使用指南。

在机器设计的早期阶段,应该全面考虑给出噪声的值,噪声值可能和各种不同的机器元件的使用以

及所用的避免、消除、减少噪声的方法有关。在开发一种机器的过程中,应基于控制噪声的最新技术选择

合适的控制噪声的措施见(ISO11688.1)。低噪声车间的设计见ISO11690.1和ISO11690-2.

5.3.2.6激光

有关激光的危险本标准不作处理。

5.3.2.7电离子辐射

有关电离子辐射的危险本标准不作处理。

GB/T17780-1999

53.2.8材料和物质

纺织工业中,加工、使用或排出的各种不同的材料和物质都能够通过接触、吸人或吸收而导致可预

见的风险。如灰尘、流体、气体、烟、有害蒸气等都有一定的毒性且有刺激作用。它们一般产生于纺纱准

备工序、浆纱、上蜡、漂白、染色和各种后处理工序。

为了减少可预见到的危险,应将纺织机械设计成:危险物质包括纤维微尘可以被密封或抽走例(如:

封闭整个机器、密封所有的门或罩壳和使用有负压的抽风排气系统)。对在正常操作时机器不能封罩起

来的情况,密封或排风装置应设在尽可能接近散发源的地方。

更进一步的安全要求和措施见EN626-1:1994的第6章。

机器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告知用户,哪些材料和物质有或没有专门的预防措施。

注3:当机器准备或能够合理地期望其加工或使用危险材料和物质时,以及可能发生材料和物质过度幕礴时,应该

预见到其风险.

5.3-2.9火

本标准不包括针对火的专门措施,下列措施可作为一般的使用指南。

许多纺织工序如(纺纱准备、纺纱、织造、剪毛)都能够产生火,纤维的燃烧、飞花或纤尘均能引起火,

火主要是由棉花或韧皮纤维接触发热的轴承、金属杂质引起的火花、电火花及各种后处理工序中在制的

纱线和织物暴露于热表面、散热器或燃烧物时引起的。火可产生燃烧或使人处于有毒烟雾之中的风险。

纺织机械应设计并制造成能够防止火并且一旦产生火可以阻止并熄灭之。

可以选择下列措施,但本标准并不包括个别机器应用特殊措施的选择规范。

1)防止火的方法有:

—自动探测和去除金属杂质,

—使用防火花材料;

—建立维修保养制度,减少轴承过热;

—当机器停止时,把加工材料从热表面、燃烧器及散热器或它们的护罩上剥离下来。

2)一旦产生火,阻止并熄灭火的方法有:

—提供火焰和烟雾探测器,并和自动灭火器一起作为机器的主要随机件;

—在操作手册中应说明需要安装固定自动灭火器如(灭火系统)或在建筑物内放置手动灭火器。

5.3-2-10爆炸

本标准不包括针对爆炸的专门措施,下列措施可作为一般的使用指南。

一些纺织工序有发生爆炸的风险如(纤维中微尘或工序添加物的积聚、使用易燃溶剂传导或清洗、

使用燃气、工序中应用了挥发性化学反应等),爆炸能够导致严重的或致命的伤害。

纺织机械应设计并制造成能够防止可预见的爆炸风险。

减少微尘积聚的方法有:

—使用封闭式罩壳和排风换气系统,见5.3.2.8;

—操作手册中应给出有关清除微尘的时间安排以防止其积聚到危险I;同时也应给出车间内空

调系统失灵时的预防措施。

防止和阻止由易燃液体产生易嫩气体的风险的方法见EN1127.1第6章和第7章。

5.32.11人类工效学

关于人类工效学的危险本标准不作处理。

遵守人类工效学原理的安全要求见GB/T15706.2-1995的3.6,

5.4特殊操作

特殊操作如(维护保养、修理、调试、安装、排除工序故障等)经常导致不同于正常操作情况下发生的

风险。

安全要求见表7a

GB/T17780-1999

表7特殊操作的安全要求

项│目引用│GB/T15706.2-1995的条文│

有│关手动操作原则│3.7.8

控│制和操作模式的选择│3.7.9

特│殊操作的控制模式│3.7.10

在│特殊操作过程中接近危险区│4.1.4

应尽可能将调节、润滑和维修点置于危险区之外。

应将机器设计成:在任意位置,对机器进行调节、维护、修理、调试、清洗、伺服操作和排除工序故障

时,机器应停止并且整个和所有原动力危险源隔开。

如果这些工作不能在机器停止时进行,应使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保持在工作状态,否则,应采取下

列措施中的一个:

a)应提供整个与机器分开的用手操作机器或部件的装置如(手轮、手柄);

b)除第6-12章中有说明外,止动操作控制或三步控制应带有爬行速度见(附录A,表Al)。这个

控制的释放应相当于一个0类或1类急停见(GB16754)。应采取一种方式使这些操作位于一个能观察

到所有危险点的地方;

注4:三步控制操作和止动操作形式相似。用一个轻微的力按下控制触发按钮机器就可以起动;当释放按钮或用一

个大力按一下按钮,机器就停止。

c)当执行所提供的有限运动控制装置时能够实现机器或部件的有限运动。除第6-12章中有说明

外,每步动作都应是最小的且不大于100mm。应采取一种方式使这些装置位于一个能观察到所有危险

点的地方;

d)急停装置结合缓行速度可达到如Al,A2的停止距离,急停装置应位于每个危险区的范围内;

e)在调节、维护、保养、安装和修理期间,提供临时防护装置如(罩、壳、栅栏防护装置)把危险区域

防护起来。

只有通过模式选择器见(GB/T15706.2--1995的Al.2.5)才能触发特殊操作装置。

在制造者的说明书中应说明特殊操作的正确工序和预防措施,以及残余风险和对付这些风险需要

对操作者的专业培训。应特别指出,必须由权威批准的经专业培训过的人员进行那些特殊操作。

5.5进人操作位置和伺服点

安全要求和措施见GB/T15706.2-1995的6.2.4

有时,如每周不到一次,需要进人比较高的位置,在操作手册中应说明需要用户提供可移式平台或

梯子。对于每周多于一次频繁进人的地方,应提供固定平台或通道。

应对机器上的梯子采取措施以确保安全,如果必须进行操作且操作增加了风险,这时不推荐使用梯

子。

5.6陷人危险时的躲避和援救措施

安全要求和措施见GB/T15706.2-1995的6.1.2.

安全释放时有附加伤害残余风险的地方,应在操作手册中说明正确的营救办法如(提供能够容易拆

卸轴承的专用工具、有反转措施、有移离元件的方法、有压力释放装置或液压、气动系统的手动操纵阀)。

5.了残余风险

应告诉且警告用户在第6^12章中提到的残余风险。

安全措施见表80

GB/T17780-1999

表8防止残余风险的安全措施

项│目│引用条文

告│诉且普告用户│GB/T15706.1一1995的5.5│

一│般要求│GB/T15706.2-1995的5.1和5.2│

机│器上的说明│14.2│

G│B/T15706.2-1995的5.3和5.4││

随│机文件、操作手册│14.1│

G│B/T15706.2-1995的5.5││

6纺织机械特殊零部件的危险及其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6.1驱动和传动罩

驱动和传动罩壳一般是用作机器传动装置的防护外壳,这些驱动和传动装置组合在一起可用于由

许多相同的生产部位组成的复合机如(细纱机)或用于一系列相关的加工部件如(起绒机)。罩壳一般位

于纺织机械的端部或侧面。

危险:

机械危险来自运动中的传动件,包括皮带、链、带轮、滑轮、齿轮,尤其是缠绕、吸人和卷人的危险。

风险:

在特殊操作中的偶然接近,会导致高概率的严重伤害。

安全措施:

对运动件应提供固定的或可移动的封闭式防护装置见(5.3.1.2条)。

所有下列对机器适用的措施应予以采用:

a)固定的驱动和传动防护罩应按5.3.1.2的规定作紧固;

b)在需要作特殊操作的场合如(对工艺控制作检查和调节),机器的设计应遵循在不打开驱动和传

动罩壳的情况下仍能进行特殊操作的原则,否则设计应遵循c),d),e)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c)不能按b)要求做到的场合,或驱动和传动罩壳的门在正常情况下必须打开时,则驱动、传动和罩

壳门打开的动作必须实行联锁;

d)在用某种装置如(模式选择器)去跨越联锁装置,以便在罩壳和罩壳门打开时能进行特殊操作的

场合,必须提供附加措施见(5.4),

—在按5.4要求提供止动操作装置的场合,这个装置必须安装在一个能观察到所有的危险部位

的位置,并且在停止时间内操作者不能到达危险部位;

—在提供缓行速度装置的场合,这个装置的操作机构应安装于能观察到所有危险部位的位置,并

且必须在靠近罩壳内危险部件的部位设有急停控制器。

在特殊操作中,也可提供用手动操作的柄或曲柄来代替,这样,用手操纵就可以开动机器。

e)在操作说明书中应列入对所提供的跨越装置的特殊操作方式的参考示例,上述要求可参考5.4

的最后一段。

6.2有特殊危险的机械零部件

装有切削刀具、金属针布、弹性梳理针布、针、销、钉、栓钉包(括打手、罗拉锡林、输送帘子和类似的

危险零部件)的机件,在扒器上是经常可见到的,如开包机、棉箱给棉机和其他纤维开松机、除杂机、喂给

机。

另外,还包括位于上述特殊危险机件输人部位的喂给罗拉,不管是光罗拉、沟槽罗拉,还是带齿的罗

拉。

危险:

机械的危险,来自于打手、罗拉、锡林、输送帘子等,尤其是缠绕、吸人、卷人及严重擦伤等危险,特别

当这些机件停机时间较长时。

GB/T17780-1999

风险:

在正常和特殊操作中,偶然的接近,尤其是在清除毛状废物和阻塞物时,会导致高概率的严重或致

命的伤害。

安全措施:

所有下列对机器适用的措施应予以采用:

a)为了防止与危险机件接触,应该采用封闭式防护装置如(罩、壳等,见5.3.1.2)。其间隔距离可用

GB12265.1-1997的表2来代替表to

固定封闭式防护装置应该仅用于重大修复时必须接近的场合。

可移动封闭式防护装置应该联锁,当最长的停止时间通(常在取出加工材料时)超过进人时间的场

合,应该提供措施来保证,在所有的原运动的危险机件已经处于停顿状态之前,不能打开或移去可移动

的封闭式防护装置,例如一个带防护锁的联锁装置与一动作传感器相结合便能达到此目的。防护锁装置

即使在控制系统或动力源失效时仍应起作用。制动器能很有效减少停机时间,但不能用来代替带防护锁

的联锁系统;

b)喂给棉箱以及输人口、输出口、视察窗和其他通道应作的防护措施:

—其位置的设置应能防止接近危险机件,即从开口边缘到运动部件的距离应按GB12265.1中

表2的规定;

—在开口内装上棒或条状栅栏,则允许操作工具接近。棒之间的距离应该能防止手或手指接近危

险区,见GB12265.1-1997中表4;

—应安装一个具有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来盖这些开口,除非在进人时间总是超过停止时间的

情况下,不带锁住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才可以使用;

c)喂人罗拉位于特殊危险机件的输人部位或很靠近它时如(开片机),应借助封闭防护装置作安全

防护如(固定管式防护装置)。通道的开口应符合GB12265.1-1997的表4的规定。在封闭防护装置

例(如通道)中的可移动板或门应该与防护锁实行联锁,只有在板和门是联锁的和进人时间超过喂给罗

拉的停止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不实行联锁。

d)对在特殊操作如(维修、调整、设定、排除工艺故障)中起动特殊危险的机件时的要求见5.40

e)在按5.4装有模式选择器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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